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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投稿
    赶到县城,已经是早晨八点二十七分。
    方堃看完时间,又麻溜把手錶收进了空间。
    这种稀罕物戴在他手上比稀罕物本身还稀罕,关键是还很容易被抢。
    知识青年大返城那是大城市的事,可他们小县城的治安也好不到哪儿去。
    家里人口多正式单位名额少的,混不住学徒的,吃不了学习的苦的,最后全部出现在了街上。
    就方堃浑身上下这打扮,手腕上戴块表,去县中心晃荡一圈,点儿背保不齐真能被抢。
    抢还算事小,这要被揍甚至敲了闷棍,保不齐都能稀里糊涂交代在路边。
    没有直接去许安雁家,今天是周四,学校刚开学,他只能卡著中午放学的点再过去。
    去鸽子市场逛了一圈,人比年根那段时间少了一大半,李德全好像亘古不变似的蹲在那里。
    “你这一个冬天怎么感觉白了不少?”
    “我本来也不是黑皮肤,在家闷的,最近生意怎么样?”方堃拿出烟递过去。
    哧!
    “呼~时好时坏,生意好了开张吃半个月,生意坏的时候,十天半个月不开张。”
    方堃看著他笑道:“虽然不稳定,可也挺自由的,有全国粮票没,给我来点。”
    地方粮票手里的已经足够,高考结束离开的时候,可以留给家里,方堃现在已经在做前往京城的准备了。
    李德全也没有问方堃要全国粮票干什么,做这买卖的只认钱,其他的不会乱打听。
    他甚至觉得这小子鬼精鬼精的,有可能连这个什么王明的名字都是假的,以前只是怀疑,现在越想越觉著不对劲。
    离学校放学还早,方堃想蹲下跟他吹吹牛逼,却猛地听见有人喊了一嗓子。
    “红袖子来了!”
    唰!
    整条街的人像是听见了什么大恐怖似的,顷刻间散了个乾净。
    李德全这廝跑的比谁都快,甚至连个拜拜都没说。
    方堃在原地没跑,等最快的那个中年人跑上前,两手一摊让其搜了搜身,浑身上下一根毛都没有。
    “你在这里干什么?”
    “溜达。”
    “溜达?去哪儿溜达不行,怎么偏偏来这里。”
    “这里人多唄,咋,溜达也犯法啊,那抓我吧,进去正好,还能有地方管住管饭。”说著,方堃把手合併凑了过去。
    那人和同伴对视了一眼,嫌弃的摆手道:“快滚,穷疯了,连牢饭的主意都打。”
    俩人不再关注方堃,麻溜朝四散的人方向追去。
    “同志,抓我吧,我就想吃顿饱饭!”
    看著人走远,方堃不由笑著咧了咧嘴,事实证明,人穷的时候,连狗都会嫌弃你两眼。
    去县城报亭晃悠了一圈,只看不买,在老板不善的目光中终於熬到了学校放学。
    方堃拿出自己的稿子等在门口,许安雁率先回来,诧异道:
    “方堃?今天怎么过来了?不会等了一上午吧。”
    “没有老师,我在县城逛了逛。”
    开锁跟著进院子,许安雁注意到了他手上的东西:“这是什么?”
    “老师,这是我过年写的小说,也不知道行不行,想请你看看。”
    “小说?年前你要信纸就是为了写小说?”
    方堃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这年头书贵纸贵什么都贵,他直接厚著脸皮要了一沓,一般人真干不出来。
    许安雁接过,目光直接放在了小说名上,不由好笑道:
    “人生...你才多大,人生的五分之一都没走完,就起这么大的名字,先进屋,饿了吧,先吃饭,吃完饭老师慢慢看。”
    周正堂下班回家,对於方堃的到来同样有些惊讶,等饭的空档,不由接过小说看了起来。
    周正堂起初还没有太过在意,整个人靠在沙发上,时不时还打趣几下,这才多大就写小说。
    可很快他的眼神就不对劲了,身子不由坐正了一些。
    许安雁中午做了麵条,上班下班为了省事,菜也是大烩菜,有豆腐有肉,已经完胜村里的伙食。
    方堃给周正堂端的饭,后者放下稿子,目光先看向方堃,又转向自家老婆。
    “安雁,方堃的小说你看了没?”
    “还没来得及看,写的怎么样?文学创作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过肯尝试就是好的,回头看看能不能往咱们市的杂誌社投投稿。”许安雁自顾自道。
    周正堂却言简意賅犹豫的来了句:“嘶~看了个开头,怎么说呢,好!”
    他老婆就是当老师的,家里別的不多就是书多,正经文学类的书不爱看,可是閒暇还是喜欢看看报纸和那些文学杂誌的。
    方堃的小说怎么说呢,他没看完,可只是读了一个开头,就觉著文章很不错,故事很吸引人,起码让他有种一直想读下去的欲望。
    许安雁却是一愣,也没等吃饭,而是边吃边看了起来,为了不弄脏稿子,还站起来放在了收纳箱上。
    周正堂看向爱人的学生:“方堃啊,这小说真是你自己写的?”
    “是我写的,就是不知道写的怎么样。”
    这本小说旁人没的质疑,他写的时候別说家里人了,中间进进出出的亲戚朋友基本上全看过,甚至是当著他们的面写的,见证的人太多。
    “厉害,”周正堂没有过多怀疑,而是感嘆道:“我像你这个年纪,好像刚进纺织厂,年轻的时候好动,別说写小说了,看小说都看不进去。”
    许安雁却是心里大受震惊,信纸是从她这里拿的,钢笔苍劲有力的笔跡的確是她这个学生的。
    抄?不至於,而且这种质量的小说上哪儿抄去,真要有这个地方,那她也去抄一本。
    结合年前方堃要信纸那天端著那本收穫杂誌看了老半天,许安雁心里蹦出了两个字。
    天才?!
    吃完饭,碗筷也没有往厨房收,最后还是周正堂收进去洗了碗筷。
    直至下午快上班,许安雁才从小说的故事里脱离出来。
    “方堃,这小说写的很有水平,老师可能给不了你什么意见,你打算往哪儿投?”
    “我也不知道往哪儿投好,那本收穫杂誌怎么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