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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荣门绝手,百变锦衣
    老鴇经歷了惊魂一夜,嚇得魂不附体。
    第二天一早就揣著一叠厚厚的银票来到慈幼院,里边儿有金小俊留下的遗產,也有她自个儿的存银。
    一口气捐了。
    慈幼院坐落在城南二槐街,旁边不远处就是一个茶铺子,不少力工和閒客都在铺子里喝早茶。
    好巧不巧,其中一位閒客,偏爱龙阳之好,正是象姑馆的老主顾了,认出了老鴇。
    心头就寻思啊,这齣了名的抠门婆子一大清早往慈幼院跑干啥?
    难道是因为象姑馆刚死了个头牌金翼公子,她来慈幼院买娃娃添数了吧?
    慈幼院的娃娃可都没满十岁!
    太丧心病狂了些!
    这閒客当场正义感爆棚,茶也不喝了,跟上去一看,心里却是做了决定。
    若是这老鴇真干出那丧尽天良的事儿,自个儿第一个去衙门举报她!
    没成想,老鴇不是来买娃娃的,而是来捐银子的!
    一口气捐了两千多两银子给慈幼院!
    才匆匆离去。
    给这閒客人都看傻了。
    不是,这还是那个买个鸡蛋都要斤斤计较的老鴇吗?
    他一爪子掐一旁同伴的大腿上,后者哎呦痛呼一声,閒客这才確定,並非做梦。
    於是,借这閒客之口,那象姑馆出了名的抠门老鴇大额捐助慈幼院一事,在风月圈子里都传开了。
    大伙儿一开始也是难以置信,甚至有好事之人亲自跑去慈幼院確认了实情,才不得不信,这抠门老鴇真转性了!
    这消息一传开,就有不少跟老鴇相熟之人,碰上了就问她啊,咋突然想著给慈幼院捐银子了?
    一开始的时候,老鴇闭口不言,讳莫如深。
    还是过了很久,时间冲淡了恐惧,老鴇有次跟几个老姐妹喝酒喝醉了,才吐露实情。
    包括金小俊一直以来捐助慈幼院的事,死前留下遗言的事,自个儿见钱眼开被鬼魂找上门差点儿命丧当场,而捐了银子后就再也没碰上鬼魂作祟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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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些个老姐妹听闻这般玄奇故事,自是不信。
    老鴇也是喝醉了,撩起袖子,露出俩乌黑的鬼手印。
    大伙儿这才信了!
    渐渐地,这离奇的闹鬼故事传开。
    百姓们对於金翼公子的看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开始都以为只是个上不得台面的小相公,后来才发现这小相公竟已默默捐助了慈幼院好多年,是位实打实的大善人!
    后来,还有说书匠把金翼公子的故事编成了桥段,走街串巷讲给老百姓们听。
    桥段讲罢,醒木一拍,批了一句。
    ——风月场都是些假相公,象姑馆却出了个真爷们儿!
    连带著,象姑馆生意也好了起来。
    .
    .
    当然,那些都是后话了。
    时辰回到老鴇刚把银子捐给慈幼院那天。
    二槐街上,人群当中。
    季掌柜亲眼看到老鴇捐了银子,转身离去,回了铺子。
    一桩事了,心满意足。
    昨晚象姑馆闹鬼回魂的事儿,是他和金小俊的鬼魂商量好的。
    虽说人鬼殊途,难以相见,金小俊的鬼魂哪怕站在老鴇面前,对方也瞧不著。
    可季青先前不是继承了周三爷的“遗產”吗?
    那芥子袋里,留著一大堆阴门行当的玩意儿。
    其中一样唤作犀角香炉,以此香炉焚香点燃,青烟环绕,可模糊心臟边界,使人鬼相通。
    季青便是点燃了香炉,推开了窗户,让那香炉青烟吹了进来。
    然后金小俊的鬼魂出现,嚇唬老鴇,最终让她骇了心胆,心甘情愿捐了银子。
    而他今早出现在此,也是为了看看老鴇是否体面。
    若是这老鴇真被贪念冲昏了头,连鬼都不怕,要钱不要命。
    那季掌柜就只有帮她体面了。
    回了铺子。
    悼亡镜里,金小俊的鬼魂对季青深深一拱手作揖,走进茫茫混沌里。
    他留在这世上的最后一缕痕跡,也完全消散。
    季青望著空荡荡的镜面,颇为恍惚,良久才长吐出一口浊气。
    又一条鬼魂,被他超度,安息瞑目;又一段人生,由他见证,画上句点。
    红尘市井,茫茫烟火,恩怨纠葛,人间百態,纷繁入眼,转瞬又逝。
    在一段段爱恨情仇的人生里,季青便像一位赏花的过客,独坐高台,看花开花谢,潮起潮落。
    他的心头升起一种奇异之感。
    说不清,道不明。
    与此同时,鬼魂超度,奖励自来。
    金小俊剩下三十载寿元,加在他的身上。
    如今他的自身寿元,八十载,其中二十载是泥丸开窍以后,延寿得来。
    而鬼魂寿元,则达到了一百载之多。
    同时,金小俊一生涓滴,化作两件遗泽,一本秘籍,一件袍衣。
    秘籍化作《千绝手》,乃是荣门分支千绝门的手段。
    荣门作为江湖暗八门之一,无论飞贼,扒手,地鼠……都是荣门弟子。
    其中利害的“扒手”也称“高买”,穿街过巷,潜窃阳剽,窃取財物。
    千绝门,便是其中佼佼,也是金小俊所属的师承和跟脚。
    所谓千绝手,便是片刻之间,出手千次,往往目標还没反应过来,擦肩而过,钱袋子已经落在贼人手里。
    是一门厉害的技艺。
    可惜咱季掌柜殮尸行当乾的好好的,暂时没转行的准备。
    把秘籍往芥子袋里一扔,季青看向第二天遗泽。
    一件黑色袍衣。
    按悼亡镜的称呼,唤作“百变锦衣”,也是一件奇物。
    对一个扒手高买而言,最重要的就两样。
    一个是手速,一个是偽装。
    手速决定了能不能得手,偽装决定了自身安危。
    扒手不像飞贼,入室行窃,得手后便遁逃千里。
    他们需要混跡市井,和无数百姓摩肩接踵,说不得你今天偷了人家东西,明儿又碰上了,那不坏菜了吗?
    所以“偽装”一道,是每个扒手必须学会的手段,通过更换装扮,改变步履姿態,隱藏在市井街头,过路不识。
    这百变锦衣,便是由这“偽装”技艺所化的奇物,穿戴在身,可如流水一般变幻形状,顏色和样式。
    除此以外,还能使浑身轻盈,提升速度。
    季青心头明悟,將其往身上一披。
    意念一动,百变锦衣立时如流水般变化模样,一会儿变作那夜行黑衣,一会儿变作青褂布衫,一会儿变作黄袍加身……
    毫无阻滯,隨心变化。
    若是再搭配上那隱蔽面容和气息的“百藏戏面”。
    实乃居家旅行,杀人放火之必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