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楼的雅间,比二楼更加宽敞幽静。
空气中瀰漫著一股淡淡的龙涎香,地上铺著厚厚的波斯地毯,踩上去悄无声息。正对著门的,是一架绣著双面绣的巨大屏风,隱约遮挡住了后面的人影。
凌恆示意老黄和燕七守在楼梯口,自己独自一人掀帘而入。
绕过屏风,一张紫檀木的大案映入眼帘。案后坐著一位身穿緋色罗裙的女子,约莫二十五六岁,云鬢高挽,插著一支金步摇。她生得极美,是那种带著攻击性的美,眼角眉梢透著一股久经商场的精明与干练。
她手里正把玩著一把团扇,目光肆无忌惮地在凌恆身上扫视,仿佛在估量一件货物的价值。
“妾身云娘,添为这太白楼的大掌柜。”女子声音慵懒,却带著一丝沙哑的磁性,“公子好手段,一瓶酒,几句话,就让我那精明的刘管事乱了方寸。”
凌恆不卑不亢,长揖一礼:“在下凌恆。手段是被逼出来的,若非太白楼门槛高,在下也不必出此下策。”
“坐。”云娘指了指对面的椅子。
立刻有侍女奉上香茶。
“酒呢?”云娘伸出一只如玉般的手,“拿来我尝尝。”
凌恆將木盒放在案上,推了过去。
云娘打开木塞,那股浓烈的酒香再次溢出。她没有像那些俗人一样惊呼,而是优雅地倒了一小杯在翡翠杯中。
酒液清澈见底。
她举杯,轻抿一口。
瞬间,她的黛眉猛地皱起,俏脸瞬间涌上一层红晕,显然是被那辛辣的口感衝到了。
“咳咳……”云娘轻咳两声,放下酒杯,眼中闪过一丝失望,甚至是一丝怒意。
“烈是够烈,香也够香。但这口感……辛辣刺喉,燥火太重,且隱约有一丝焦糊味。”云娘看著凌恆,冷笑道,“凌公子,这酒若是说是药,或许是好药。但若说是美酒,怕是还差了点火候吧?你拿这种半成品来糊弄蔡家,就不怕走不出这太白楼?”
果然是行家。
凌恆心中暗赞,这女人不好忽悠。但这正是他想要的。
“大娘子果然慧眼如炬。”凌恆神色淡定,丝毫不慌,“但这恰恰证明了,这酒的价值所在。”
“哦?口感差还是优点了?”
“大娘子既然懂酒,自然知道,这酒之所以辛辣,是因为它纯。市面上的兰陵美酒、蔷薇露,靠的是药材和花果来掩盖酒的寡淡。而我这酒,取的是五穀之精魄。”凌恆指了指那杯酒“实不相瞒,之前在下囊中羞涩,只能用些市井劣醋废料提纯,所得之物,只能去污疗伤。但这瓶,乃是在下变卖了家当,购入上好的金华酒作为底料,经掐头去尾之法,取其中段最精华的酒心而成。”
“它现在之所以辛辣,是因为它是一块璞玉。”
凌恆目光灼灼地看著云娘:“此物名为原浆。也就是酒的魂。只要有了这原浆,大娘子想让它变成什么酒,它就是什么酒。”
“兑入泉水,便是清酒;勾兑花蜜,便是甜酒;窖藏三年,便是天下第一的神酒!”
“大娘子,我卖的不是这一瓶酒,而是这点石成金之术,以及……只有我懂的勾兑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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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娘听著凌恆的解释,眼中的怒意渐渐消退,取而代之的是深思。
她是聪明人,一点就透。
现在的宋酒,度数低是硬伤,怎么运都容易变质。如果有了这种高浓度的原浆,不仅运输方便,而且可以隨意勾兑出各种口味。
这不仅仅是酒,这是掌握了酒业的源头。
“点石成金……”云娘喃喃自语,隨后重新审视起眼前这个年轻的书生,“你想要什么?”
“三成乾股,一千贯现银。”凌恆重复了一遍之前的条件。
“三成太多。”云娘恢復了商人的精明,手指轻轻敲击著桌面,“太白楼出人、出地、出原料,还要顶著蔡家的名头给你挡灾。你只出一个方子,最多一成。”
“两成。”凌恆退了一步,“且我要这太白楼的一块腰牌。日后我在河间府若有麻烦,太白楼要出面。”
“两成也不行。”云娘摇头,“除非……”
她美目流转,突然身子前倾,盯著凌恆的眼睛:“除非你能证明,这酒除了烈,还能有雅。我太白楼往来的都是文人雅士,若是没有好的诗词相佐,再烈的酒,也只是莽夫的饮品。”云娘美目流转,身子微微前倾,带著几分考较,几分挑逗:“凌公子,你既然能从那废醋中炼出金液,想必这肚子里的墨水,也不会让妾身失望吧?”
凌恆闻言,轻轻一笑。
比起酿酒,这才是文科生的老本行。
他站起身,並没有急著动笔,而是走到窗前。窗外,御街上的积雪未消,寒风卷著枯叶在空中打旋。远处,隱约可见颓败的城墙和灰暗的天空。
这大宋的江山,就像这漏风的窗户,看似繁华,实则摇摇欲坠。
“满江红?”凌恆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隨即摇了摇头。那是岳武穆的悲愤,是待从头收拾旧山河的无奈。
现在的局势,还不到那般绝望的时候。
他凌恆来了,就不是来收拾旧山河的,他是来把这天撑住的!
这酒,够烈。这词,便要比酒更硬!
“笔墨伺候。”
凌恆转过身,声音不大,却透著一股自信。
侍女立刻铺开上好的澄心堂纸,研好徽墨。
凌恆提笔,饱蘸浓墨,看著那张洁白的宣纸,胸中块垒顿生。前世的憋屈,今生的宏愿,在这个瞬间,化作了笔端的惊雷。
他没有写题目,直接落笔。笔锋如刀,力透纸背!
“老大那堪说!”
起笔便是苍凉一声嘆。云娘心头一跳,这起调,好狂,也好悲。
“似而今,元龙臭味,孟公瓜葛。我病君来高歌饮,惊散楼头飞雪。”
凌恆写得极快,仿佛不是在写字,而是在发泄。
“笑富贵,千钧如发。硬语盘空谁来听?记当时,只有西窗月。”
写到此处,凌恆猛地停顿了一下,抬头看了一眼云娘,眼中那一抹孤傲,竟让这位阅人无数的胭脂虎感到了心惊肉跳。
那是怀才不遇的愤懣,也是视富贵如粪土的傲气。
紧接著,凌恆笔锋一转,杀气骤起!
“重进酒,换鸣瑟。”
“事无两样人心別。汗血盐车无人顾,千里空收骏骨!”
最后两句,凌恆深吸一口气,手腕如铁铸一般,重重落下,每一个字都像是砸在纸上,墨汁飞溅,如血如泪:
“男儿到死心如铁。”
“看试手,补天裂!”
隨著那个裂字的一竖狠狠拉下,凌恆掷笔於地,发出啪的一声脆响。
雅间內,死一般的寂静。
云娘死死盯著那最后两句。
男儿到死心如铁。看试手,补天裂。
她只觉得一股电流从尾椎骨直衝天灵盖,浑身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这哪里是写酒?
这是要用这颗铁打的心,去补这大宋已经裂开的天啊!
这等气魄,这等狂妄,这等……让人无法拒绝的雄性荷尔蒙。
与之相比,那些整日里吟诵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才子,简直就像是没断奶的孩子。
“呼……”
云娘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感觉胸口被那首词激盪得发疼。她抬起头,眼神复杂到了极点。
“补天裂……”云娘喃喃自语,隨后看向凌恆,眼中不再有商人的精明,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深深的震撼和……某种被征服的异彩。
“此酒名为醉仙,確实俗了。”凌恆负手而立,神色恢復了平静,仿佛刚才那个狂生不是他,“此酒当名——烧刀子。这首词,送给大娘子,便是这酒的魂。”
“烧刀子……心如铁……”
云娘站起身,竟是有些失態地绕过书案,走到凌恆面前。
这一次,她没有再用那种审视货物的眼神,而是郑重其事地敛衽一礼,动作標准得像是面对朝廷大员。
“凌公子大才,妾身……服了。”
“这两成乾股,我替蔡家应下了。一千贯现银,稍后便送去府上。”
“爽快。”凌恆拱手,“既如此,合作愉快。”
“慢著。”
就在凌恆准备转身离开时,云娘突然叫住了他。她走到案前,取出一块象牙雕刻的精致腰牌,上面刻著一个“云”字。
她走到凌恆面前,亲自將腰牌掛在他的腰间。
距离很近。凌恆甚至能闻到她身上那股幽幽的龙涎香,以及看到她因为激动而微微起伏的胸口。
“这块牌子,见牌如见我。在这河间府,还没几个人敢不给面子。”
云娘吐气如兰,声音却低得只有两人能听见,带著一丝平日里绝不会有的颤抖:
“凌公子,这首词,太硬了。硬得……让妾身都觉得有些扎手。”
“不过,”她媚眼如丝,眼波流转,“妾身喜欢。”
凌恆后退半步,拉开距离,淡淡一笑:
“大娘子喜欢便好。不过在下这块铁,只用来补天,不作绕指柔。”
说完,他转身大步离去,没有丝毫留恋。
云娘站在原地,看著他消失在屏风后的背影,又转头看了看桌上那幅墨跡未乾的狂草。
良久,她伸出手指,轻轻抚摸过那句补天裂,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意。
“不作绕指柔么……”
她招手唤来心腹侍女,声音恢復了往日的冷冽:
“去,把这首词裱起来,掛在太白楼最显眼的位置。另外,查查那个叫王安的,最近是不是在找凌公子的麻烦?”
“是大娘子。”
“传话出去,凌恆是我太白楼的贵客。谁动他,就是动我云娘的钱袋子,更是动我看中的……人。”
……
走出太白楼,被冷风一吹,凌恆才感觉背后的冷汗落了下来。
这首词选得险。辛弃疾是南宋的词中之龙,这首《贺新郎》更是豪放派的巔峰之作,若非云娘这种虽在风尘却心有沟壑的奇女子,换个普通掌柜,怕是根本看不懂其中的好。
“少爷,真成了?”老黄看著凌恆手里那一叠厚厚的银票,眼睛瞪得像铜铃,呼吸都快停滯了。
“成了。”凌恆將银票塞进怀里。
整整一千贯。在这个时代,足以买下一个中等规模的庄园,或者武装一支百人的精锐家丁。
“走,先去铁匠铺。再去天工坊。”
“去干啥?”
凌恆眼中闪过一丝寒芒,那是刚才写词时未散尽的杀气。
“王安不是要玩吗?现在我有钱了。我要给他准备一份大礼。”
“另外,”凌恆看了一眼一直沉默不语、紧紧抱著刀的燕七,“燕七,带你去吃肉。吃完肉,今晚带你去个地方。”
“哪?”燕七沙哑地问,眼神像是一头闻到了血腥味的幼狼。
“王家的……城外货仓。”
凌恆看著远处王家的方向,嘴角勾起一抹冷酷的弧度。
既然说了男儿到死心如铁,那这第一刀,就得砍得足够狠,砍得让人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