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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不速之客
    一声狗叫惊扰了晨曦,刘易斯从剧烈地疼痛中惊醒,抓狂地在地上打滚。
    “啊啊啊!该死!兰斯洛特,你真该死啊!”
    用力地捶打了两次地面,疼痛的感觉才渐渐消退到能够忍耐下来的地步。
    他哆嗦著爬了起来,往水桶里舀了一碗生水,口大口地喝了下去。
    谢天谢地,兰斯洛特废掉的是他的左手,否则他现在连拿个东西都费劲。
    可是解决了吃饭的问题之后,他又该怎么办呢?
    刘易斯虚弱地靠在床边,眼神里写满了迷茫。
    现在的他是暂时安全了,但之后要怎么办呢?
    卡牌上明示著七日期限,无所作为便是违抗皇帝敕令。
    而以凯撒的性格,这么干肯定落不了好。但是去杀內特的话……他该怎么杀呢?
    那傢伙的能力是皮肤钢化,发动的时候刀枪不入,一拳就能够击穿坚石,要是打在头上,他的头肯定会像西瓜一样爆掉。
    要是偷袭的话,以他现在这个身体状况……
    “欠乾的兰斯洛特!”
    刘易斯咒骂了一句,撑起身子往外走。
    想杀內特很难,但他现在都快死了,怎么也得试一试。
    摸了摸自己的腰间,刘易斯发现自己的钱袋还在。
    略作清点,里头还剩下四枚银幣,撑过这一周绰绰有余。
    “呵,愚蠢的兰斯洛特!”
    刘易斯狰狞地笑了出来。
    那傢伙居然能忘记搜他的身,这可就给他抓住机会了。
    撑著疲惫的身体走出门,周围閒坐著的邻居都不约而同地转头看向他。
    刘易斯大怒,叫骂道:“看什么看?做噩梦把手给撕了不行吗?”
    “咳咳……”
    周围的居民都是普通人,被骂了也不敢还嘴,只能尷尬地把目光给移开,看向其他的地方。
    “哼!狗操的兰斯洛特!”
    刘易斯骂骂咧咧,拖著沉重的步伐走向远方。
    可他不知道的是,兰斯洛特此时就站在他离去方向的正后方,背靠著巷子的墙壁,半个身子藏在阴影里。
    “这种监视方法可不大高明啊。”
    巷子的深处有一个捲髮男人,此时也背靠在对面的墙壁上,正似笑非笑地看著他。
    兰斯洛特都不知道他是何时出现的,心头顿时一紧,但还是强作镇定地偏回了头,说道:“我只是在抽菸而已。”
    “你要是能呆在这里把烟抽完,那我就信你。”
    捲髮男人扬起嘴角,脸上洋溢著绝对的自信。
    他约摸三十岁的年纪,上唇留著整齐的短髭,鼻樑高耸,眉毛浓密,棕色的眼眸里饱含笑意,看似和善懒散,实则暗藏城府。
    “你想干什么?”
    兰斯洛特吐出一口憋著的气,防备地站直身体。
    男人的身上穿著米白色的长袖衬衫,外头套著棕色的鹿皮马甲,腰间还掛著一把铜柄的短刀。
    这可不像是底层人能穿得起的装束。
    再结合起那悄无声息接近的本事,说谎怕是瞒不住他。
    “我就住在这附近,昨晚你站在那个树后面的时候,我就注意到你了。
    所以……”
    捲髮男人笑了笑,说道:“我想知道你明明饱含杀气地冲了进去,为什么最后又留了刘易斯一命呢?这中间发生了什么?”
    “……”
    兰斯洛特陷入了沉思。
    凯撒的游戏总给他一种不对劲的感觉,他並不想成为其中的变数。
    而要是把事情告诉了他,导致结果不够有趣,凯撒会不会把帐算到他的头上呢?
    “这样吧,我们做个交易如何?”
    捲髮男人想了想,笑道:“你把事情告诉我,我教你如何正確地在人群中潜伏,怎么样呢?”
    “成交。”
    思索再三后,兰斯洛特答应了下来。
    家附近的那些混混只能算是暂时被震慑住了,当他脱下血衣,那些白痴还是会不长记性。
    想要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他需要拓展自己的人脉,提高自己的名声。
    然后利用资源,让自己强大起来。
    眼前这人没有展现出敌意,刚好就是一个不错的观察对象。
    “我叫哈里森·阿特金斯。”捲髮男人笑道。
    “兰斯洛特·普尔。”兰斯洛特回应道。
    “我们边走边说吧。”
    哈里森勾了勾手,率先走了出去。
    兰斯洛特熄灭菸头,也跟了上去。
    “假装抽菸来偽装自己的想法算个好点子,但是真正的菸鬼,目光不会在无关紧要的事情上停留超过一秒。
    超过了这个度,或者目光转移的频率过高,都很容易会被对方察觉。
    想要降低风险,最好利用起附近的反光物,或者乾脆用余光来观察。
    除此之外,你还得记得你本身正在做的事情。
    比如你的菸灰长度,若是过长的时间不掸,反而会加深怀疑……”哈里森边走边说道。
    兰斯洛特略作回忆,心臟顿时被提了起来。
    还真是。
    他还以为躲在巷子里只露半张脸出去就没事了,所以在盯人的时候,他的烟就没有抽几口。
    如果不是刘易斯的伤势太重,注意力难以集中,他这种业余的盯梢方式怕是很快就暴露了吧。
    “另外,想要完美地监视对象,你对区域的地形就必须要熟悉。
    否则每当对方绕道或是回头的时候,你的一个反应都可能会出现破绽。
    还有就是乔装,你在塞纳城也算是个公眾人物了,就算没有露出破绽,看著那么一张熟人脸在后面一直晃,也是会產生怀疑的。”
    “我懂,易容术唄。”
    兰斯洛特揉了揉眉心。
    科技时代的化妆技术就连ai都识別不出来,更別说人了。
    但问题是,他一个大男人也没化过妆呀。
    “试试看这个。”
    哈里森拿出了一个带著鬍子的假鼻套,还有一副很土的眼镜。
    “你是认真的?”
    兰斯洛特哭笑不得,接过东西戴了上去。
    哈里森拿出一面铜镜,笑道:“你看。”
    镜子里的兰斯洛特鼻子变大了一圈,下方多了一层浓密的鬍子,再搭配上那副老土的眼镜,儼然一副中年会计的模样,完全变了一个人。
    “居然……看不出来痕跡?”兰斯洛特咋舌道。
    “这鼻套是用擬態蜥蜴的皮做的,可以適应你的皮肤顏色,不会让它出现断层。”哈里森笑道。
    “这东西多贵?”
    兰斯洛特摘了下来。
    “两枚银幣而已,就当做是情报费好了。”哈里森笑道。
    “我的情报可不一定值这么多价。”兰斯洛特道。
    “投资嘛,是赚是亏都很正常。”哈里森意味深长地说道。
    “好吧,算你贏了。”
    吃人嘴软,拿人手短。
    既然如此,兰斯洛特也决定履行他的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