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黑神话 作者:佚名
第319章 暗夜奔袭
夜半时分。
大西洋湿润的海风裹挟著特茹河的水汽,不知疲倦地拍打著四季丽兹酒店那厚重的落地窗。
窗外是灯火阑珊的古老城邦,窗內却是暖香浮动的温柔乡。
总统套房的主臥里,空气中还残留著顶级香檳挥发后的微醺甜味,以及某种不可描述的奢靡气息。
那张足以容纳五六人的豪华大床上,真丝被单凌乱地纠缠在一起。
林慧珍侧身蜷缩在床角,呼吸绵长。
那条修长的大腿毫无形象地横在被子上,睡得没心没肺。
王振华感觉胸口沉甸甸的,不知道是谁像只考拉一样,整个人掛在他身上。
每一寸肌肤都腻滑如玉,那惊人的弹性压在胸口,换个定力差点的男人,这会儿怕是又要擦枪走火。
“呼……”
王振华轻轻吐出一口浊气,控制著胸腔的起伏频率,让心跳保持在一个极低的区间。
系统强化后的身体赋予了他对肌肉近乎变態的掌控力。
他缓缓抬起手,动作轻柔得仿佛正在拆除一枚如果不小心就会炸毁整个世界的核弹。
他托住戴玉寧的后颈,一点点將自己的手臂抽离。
戴玉寧在睡梦中不满地哼唧了一声,那张精致的小脸在他胸口蹭了蹭,似乎在寻找更舒適的热源。
王振华瞬间僵住,连毛孔都闭合了。
直到怀里的女人再次发出均匀的呼吸声,他才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地滑下了床。
地毯吞噬了他的足音。
王振华赤著脚走到更衣间,借著微弱的月光,从衣柜里挑出一套纯黑色的手工西装。
穿戴整齐后,他站在全身镜前,整理了一下领口。
镜子里那个男人,眉眼冷峻,浑身上下散发著一股生人勿近的煞气,与白天那个挥舞著支票簿的紈絝阔少判若两人。
“该干活了。”
王振华在心里自嘲了一句,转身走向套房的外间。
走到玄关处,他停下脚步,从隨身空间里摸出墨镜戴上。
视野瞬间切换。
原本厚重的红木房门在他眼中变成了半透明的虚影,门外的景象以线条和热源的形式清晰呈现。
走廊的长椅上,李响正抱著那把未出鞘的日本刀,像尊亘古不变的石雕一样端坐著。
这小子的呼吸极其微弱,心跳缓慢而有力。
王振华甚至能看到他大腿肌肉处於一种微妙的紧绷状態,那是隨时可以暴起杀人的蓄力姿势。
只要门把手有一丝转动的声响,那把刀绝对会比思维更快地切开空气。
再看隔壁。
杨琳侧躺在床上,看似睡得香甜,但她的枕头底下压著一把上膛的格洛克17。
作为顶级特工,她对环境的感知力敏锐得可怕。
走廊里哪怕是一只老鼠路过,恐怕都会惊动她。
“带的人太强,有时候也是一种烦恼。”
王振华无声地嘆了口气,推了推鼻樑上的墨镜。
走正门肯定是不行了。
他不想惊动任何人,今晚的行动,是一场属於他个人的狩猎,不需要观眾,更不需要累赘。
既然门走不通,那就走窗。
王振华转身,目光投向了客厅尽头那扇通往露台的巨大落地窗。
他像一只猫,脚尖点地,悄无声息地滑过去。
手指扣住窗锁,利用巧劲缓缓转动。
“咔噠。”
一声轻微到几乎听不见的脆响。
海风瞬间灌了进来,吹动了窗帘。
王振华身形一闪,整个人已经钻出了房间,反手將落地窗重新关严。
露台外,是十层楼的高空。
夜风凛冽,吹得他身上的黑色针织衫猎猎作响。
王振华走到栏杆边,低头看了一眼。
脚下的里斯本街道像是一条流淌著光带的河流,车辆变成了甲壳虫大小的光点。
普通人站在这里往下看一眼,恐怕都会腿软眩晕,肾上腺素飆升。
但王振华的嘴角却勾起一抹玩味的弧度。
“这高度,刚刚好。”
他脱下脚上的皮鞋,將鞋带系在一起掛在脖子上。赤脚踩在冰冷的大理石栏杆上,脚趾用力,像钢鉤一样扣住边缘。
深吸一口气,核心收紧。
翻身,下坠!
如果此时有人抬头看,绝对会以为有人跳楼自杀。
但在身体失重的瞬间,王振华的双手猛地探出,十指如鹰爪般死死扣住了外墙上一道仅有两厘米宽的装饰线条。
“滋——”
指尖与石材摩擦,发出一声令人牙酸的轻响。
下坠的势头戛然而止。
王振华整个人悬掛在四季酒店垂直的外墙上,手臂肌肉暴起,青筋如虬龙般蜿蜒。
他就像一只人形壁虎,在光滑陡峭的墙面上如履平地。每一次下探,手指都能精准地找到空调外机的支架、窗台的边缘,甚至是墙砖的缝隙。
十层。
八层。
五层。
墨镜的视野里,几个红色的监控探头正在缓缓转动。
王振华身形一顿,腰腹发力,整个人在空中不可思议地横移了一米,借著一根排水管的阴影,完美避开了探头的扫描死角。
这种在生死边缘游走的刺激感,让他体內的血液开始沸腾。
这比在床上征服女人,更让他感到一种原始的快意。
三十秒后。
一道黑影从二楼的高度一跃而下。
“啪。”
一声轻响。
王振华稳稳落在后巷那潮湿的地面上。
膝盖微弯,强大的缓衝力被肌肉完美吸收,连地上的积水都没有溅起几滴。
空气中还瀰漫著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和酸腐气。
这里是白天李响处理那几个眼线的地方。
王振华直起身,慢条斯理地解开脖子上的鞋带,穿好皮鞋,整理了一下有些凌乱的衣摆。
他又变回了那个优雅的绅士,只是眼神比夜色更黑。
“辛特拉山区……”
他抬起头,看向城市西北方向那片连绵起伏的阴影。
杨琳白天给的情报很详细。
那个叫马尔科的傢伙,躲在辛特拉山腰的一座古堡里。
那个蠢货以为躲在城堡里就安全了?
他根本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些r人比军队更可怕。
王振华助跑两步,右脚在一面斑驳的红砖墙上猛地一蹬,身体腾空而起,双手攀住墙头,利落地翻上了一座低矮民居的屋顶。
里斯本是一座建在七座山丘上的城市,老城区的建筑鳞次櫛比,红色的屋顶连成一片,就像是为他铺就的一条空中高速公路。
王振华的墨镜让他能穿透任何障碍。
远处的警车警灯、街道上的巡逻队、甚至几公里外正在亲热的情侣,所有的热源都变成了背景板。
他锁定了一个方向。
下一秒,王振华跳上屋脊,在上面狂奔起来。
瓦片在他脚下发出轻微的呻吟,但他快得像一道闪电,根本不给重力反应的时间。
他在楼宇间跳跃,跨过狭窄的巷道,避开所有监控和视线。
风声在耳边呼啸,將城市的喧囂拋在身后。
这种极致的速度感,让他有一种掌控一切的错觉。
他是这座城市的幽灵,是凌驾於规则之上的神祇。
十五分钟后。
王振华的身影出现在辛特拉山脚下。
这里已经远离了市区,四周是茂密的森林,空气中透著一股松脂和泥土的清香。
他像一只大鸟,轻巧地落在一棵百年橡树的树冠上。
透过繁茂的枝叶,几公里外的半山腰上,一座古老的庄园城堡在夜雾中若隱若现。
那是一座典型的曼努埃尔式建筑,高耸的塔楼,厚重的石墙,看起来固若金汤。
王振华扶了扶墨镜,视线拉近。
城堡外围,几十个红色的人形热源正在来回移动。
“ak47,两条杜宾犬,还有……红外线警报器。”
王振华的目光穿透了草丛,看到了那些隱藏在暗处的细微光束。甚至在城堡的制高点上,他还看到了两个趴著不动的热源——那是狙击手。
“防御做得不错。”
“可惜,你们遇到的是我。”
他抬起手腕,看了一眼那块百达翡丽。
凌晨三点。
“两个小时。”
王振华轻声自语,声音里透著一股漫不经心的狂傲,
“天亮之前,得赶回去陪她们吃早餐。要是让林雪发现我半夜溜出来,又要嘮叨了。”
话音未落,树冠轻颤。
那个原本蹲在树梢上的黑影,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只剩下几片被风吹落的橡树叶,在夜空中缓缓飘落。
猎杀,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