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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6章 太昂贵
    在那个时候,大部分的鞋子都是定製的,商场里也有专门的鞋子专柜,专门出售上海品牌的鞋子。
    “小美姐姐,你的鞋是几號的?”
    冯小美从来没有买过鞋,所以她一直都是李春霞亲手做的一双运动鞋。
    冯小美顿时羞得无地自容:“红军,不要,我还是换一双布鞋吧,这鞋子太昂贵了!”
    李建华对著导购员露出了一个最和善的微笑:“这位先生,我可以试一试你的鞋子吗?”
    既然不能试,那就只能用冯小美的鞋子来测量鞋子的大小了。
    “行,不过別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懂不懂?”
    导购员被李先生热情的微笑打动了,她的態度也和別人不一样,並不像別人那样冷漠。
    “那就谢谢大姐了。”
    李建华一声“大姐”
    叫的老大妈心里美滋滋的。
    “这是个好男人,他的儿子也是个好男人!”
    “我家老公还没送过我礼物呢!”
    导购小姐絮絮叨叨的说著,觉得这个年轻人太可怜了,这身衣服,手腕上都有一块表,长得还挺俊的,要是还没有结婚的话,倒是可以把我们家的招迪、来迪、迪迪……
    通过目测,李建华认为冯小美应该是要穿37號1.5的鞋。
    不要惊讶,在那个时代,有一半尺码的鞋。
    李建华按照“大而不是小”
    的原理,购买了一款“膏药”
    式的皮革鞋,或许说是“小皮靴”
    更为恰当。
    看在小美姐皮肤白皙的份上,他特地挑了一对鲜艷的大红鞋,结帐的时候,这一对小皮鞋三十七块五分。
    一双短小的鞋子,只需要22块,但是冯小美却很喜欢这双红靴子。
    他才刚刚加薪,才四十多美元,就掉了他一个月的工资。
    由此可见,在那个年代,靴子已经是一种奢侈的东西了,一条靴子,抵得上一个工薪阶层的月薪。
    要是家里只有一个工人,他的薪水连吃饭的钱都不够,更別说其他的了,能在今年年底给儿子做一套新衣服就不错了。
    和李建华一家一样,一家四口都有工作,而且收入不菲,就算是在京城中心地带,也没有几个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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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小美在他的指挥下,立刻换上了一双新的靴子,连鞋子都不想扔掉,直接放进了鞋盒里。
    一英尺三毛七分的布,一米二十三一米的毛料,李建华一听就心疼,自己手里还有几百元呢!
    但是西装外套,裤子,鞋子,都是那个时代最好的搭配了。
    当然要去,但也不是马上就能去,前些日子,父母的生日礼物,李贵的表,陈金凤的缝纫机,冯小美的鞋子,都是她的。
    了这么多钱,他又不想去买羊毛外套,这不是他想要的,回头再说,他还能说自己是兼|职赚钱的。
    布他也没有去买,不如让陈金凤自己去拿,等下要去看一场电影,带著也不好。
    三人走出商场,李建华搂著女儿,可能是商场內的气温实在是太高了,孩子的眼睛都快合不拢了。
    秦观和丛念薇三个人,就这样骑著三轮,来到了大柵栏的大观楼。
    冯小美很想劝说李建华不要乱,她实在为坐汽车的二角钱而心痛,这才多长时间?光是这点小钱,就能在街上买两个白菜了。
    我骑著黄包车,街上的行人说说笑笑。
    不过跟前世的道路不一样,现在的道路宽敞明亮,行人和车辆都不著急,驴子和马匹在柏油路上慢悠悠地走著,就算是大拖拉机过来,他们也能轻鬆通过。
    到达大观楼戏院,五毛一张,圆元可以免费观看,但上面的位置都是用手写的。
    马上就要公映了,这部新剧就是《谜之伙伴》。
    在那个年代,这部电影是最流行的一部爱情电影,但由於是周末,所以观眾並不多。
    媛媛还是头一回进入影院,看到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爹地,爹地,一口一个…
    冯小美还是头一回来电影院,她记得自己小时候,就是在农村,秋天的时候,大队会邀请镇上的农民到大队的草地上去放一场电影。
    就在这时,大厅里的灯突然熄灭,变得一片黑暗,然后大幕拉开。
    媛媛被嚇坏了,往他怀中一躲,胖嘟嘟的双手捂著自己的双眼,道:“爹,人家好害怕!”
    李建华哈哈一笑,说:“圆圆,你別怕,一会儿要上映啦!”
    感觉到身边的小美姐姐有些紧张,还下意识的站在了自己这一边,李建华迟疑了一下,將女儿搂在怀里,另一只手抓住了小美的左臂。
    李建华已经打定主意,要换一辆新的马车,换一条新的道路,就算不能马上娶冯小美,也要和她搞好关係,因为这是李贵和陈金凤亲自安排的,得到了家里所有人的认同。
    论长相,徐慧珍和陈雪茹都比不上冯小美,唯一的区別就是她从小在乡下长大,这也没什么,现在冯小美进城了,李建华可以给她安排的生活,甚至比城市里的女人都要好,她能得到的,她也能得到。
    所谓人靠衣服,马靠鞍,现在的冯小美已经脱掉了厚重的衣,换上了最时髦的列寧大衣,脚上的鞋子也换成了一双精致的皮质靴子。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冯小美都要比城市里的女人漂亮,漂亮,漂亮,漂亮,现在缺的就是她的气场和信心,没有人天生就有这种气场和信心,李建华一直在努力的训练著,让冯小美重新找到了自己的气场和信心。
    冯小美自从住进了李家之后,就再也没有了以前那种粗糙的玉米面馒头,现在却变成了白米饭,大鱼大肉,再也没有了之前的那种瘦骨嶙峋的样子。
    现在的她,脸蛋红扑扑的,脸蛋也胖了不少,整个人都胖了不少。
    冯小美顿时感到一股冰凉的气息扑面而来,一双大手紧紧地抓住了她的手掌,让她的身体僵硬了起来,脑海中一片空白。
    她悄悄地看了一眼身边的李建华,只见李建华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冯小美心中一片混乱。
    这是她第一次和一个男子握手,除了她的父亲和哥哥。
    李司令好像也和她拉过手,但那时候他还只是个孩子,並不知道男人和女人之间有什么想法。
    冯小美挣扎著,却是不敢,只好任著李建华拉著自己,拉著自己的手,抓著自己的胳膊,这也就算了,最重要的是,自己的身体还在不停的蹭来蹭去,实在是有些不好意思。
    冯小美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给救了回来,分散了她的注意力,也就不那么紧张和不好意思了。
    冯小美越看越入迷,越看越入迷,每次都会在《缅桂十里香》这段情节中演唱。
    李建华虽然也见过很多五顏六色,情节精彩的电影,但绝对不会是波多野结衣的电影……
    虽然剧情很简单,但却能让人產生共鸣。
    “父亲……父亲……”
    “我想尿尿。”
    女儿猛地抬起头来,对著他叫了一声。
    李建华只好放开满是汗水的双手,带著女儿往卫生间走。
    李建华对冯小美说了一句,就带著女儿穿过了一条长廊,天色渐渐黑了下来,两人已经到了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上。
    马桶就像是50年代的马桶,两侧都用水泥围起来。
    李建华没敢让女儿坐在马桶上,就在一旁的小便池里撒尿。
    小便完毕,两人又回到了电影院,不过李先生却没有伸手去碰小美姐的手,他已经没有那种感觉了。
    李建华见冯小美还没有玩够,就去买了一张《天桥》的票。
    第二场,冯小美在一边看得津津有味。
    李建华却在考虑晚饭,当然要到外面吃饭了,全聚德,或者东来顺。
    由冯小美来做决定。
    影片结束后,李建华將小孩搂在怀里:“小美姐姐,今晚我们到外边吃饭!”
    冯小美:“咱家的,咱就在家里吃饭好了,省得这么破费!”
    李建华:“也不算什么,美姐,我建议你去全聚德和东来顺。”
    冯小美知道自己是斗不过李將军的,但她又是个听话的人,自然不会和李將军爭辩,她记得自己的生產队长曾经在全聚德里吃过一只鸭子,所以这一次,她一定要尝一尝。
    不管全聚德的烤鸭有多好吃,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让无数人为之疯狂。
    全聚德始创於清末同治三年,其创办人杨全仁於前门外肉市一条街上创办。
    深受广大市民和中外旅客的欢迎,被称为:“中华美食之首”。
    全聚德的“全鸭席”
    也被列为国家的名菜之一。
    全聚德就在北京的正门,李红打算把女儿和冯小美都送到前门,反正也不远。
    全聚德里的烤鸭,我们都是熟悉的,所以就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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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小美在回去的路上,就已经在盘算著,要不要尝一尝这位军团长口中的仙人之香。
    就是没有什么好东西了,鸭肉倒是挺好吃的,就是吃多了。
    逛街、看电影、吃晚饭,两个人的关係迅速拉近,但还差了点什么。
    但是,你拉了我的手,我也要对你负责,现在的时代,你要是拉了我的手,那可就是大事了。
    李贵、陈金凤和下班的李红霞看到三人,都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李建华倒是无所谓,但是冯小美毕竟是黄闺女,脸皮薄,她实在是承受不住,就將刚买好的烤鸭,分到了李贵的面前,让他下酒菜。
    这一家子也没有料到他们要出去吃,就等著他们回家,连饭都是热腾腾的。
    “你是不是想在全聚德吃饭?”
    “是,姑姑,我还没有尝过呢,那就让我们来吧!”
    陈金凤在厨房看到冯小美喊来的那双红皮鞋,只觉得两个人马上就要成亲了,马上就要有个外孙了。
    心中却是酸酸的,自己又没有马屁精,这混|蛋怎么就不知道孝顺母亲!
    李贵从他怀里抱起了自己的小女儿:“红军,过来和我干一杯!”
    “你和小美几点开始?”
    李建华一边说著,一边又为李贵和自己斟满了一杯:“爸爸,我们的感情才刚刚开始,怎么能这么早呢?”
    李贵一听说李建华无意娶妻,也就不再催促,他深知凡事都要適可而止。
    “大孙女,你告诉我,你为什么要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