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书中故事
“让我们红尘作伴活的瀟瀟洒洒,
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
对酒当歌唱出心中喜悦,
轰轰烈烈把握青春年华…………”
白鶯鶯捧著一沓书一边哼著歌一边往里走著,
她很喜欢《还珠格格》系列,对很多的清宫剧也非常喜欢,原因很简单,清宫剧对於白鶯鶯来说很有代入感,毕竟她是那个年代的人。
“哇哦,这里的別墅都好漂亮哦,等把书送给老板后,打电话让那个经理在这里也帮我买一套吧。”
鶯鶯一边欣赏著附近的景色一边自言自语著。
她自己都不清楚,
其实她已经在这里买了一套房了,
而自己的老板,
也早就厚著脸皮地住进去了。
当然,
对於房產多的人来说,
记不住自己的房子都在哪里,
也算是很正常的事儿吧。
“哦,到了,这一栋。”
白鶯鶯站在门外,向里头看了看,她发现这家院子好破败啊,杂草丛生,主人家肯定很懒或者平时这里根本就不住人。
“就是你们这帮买了房子不住的傢伙把房价炒起来的,害得我现在买房子居然这么贵!”
白鶯鶯不满地抱怨道,
她有自己的陪葬品,
白夫人当初也喜欢收集点古玩字画什么的也在她这里,
但哪怕你再多的身家,面对房市的时候,依旧会有一种自己很快被掏空的感觉。
当然了,
一直只想著在房子数量上超过许清朗的白鶯鶯也没意识到,
她这种买房行为,其实也是一种变相的炒房。
推开院子的门,走到玄关入口,白鶯鶯按响了门铃。
老板怎么会在这个地方,还叫我送书来?
“咔嚓…………”
门被打开了,
里面站著一个女人。
女人身材有些丰腴,个头不是很高,戴著一副眼镜。
“请进。”
问都没问,
直接让白鶯鶯进来。
“额…………”
白鶯鶯走进来后四处张望著,
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有没有找错地点?
“你是来找你男人的吧?”女人一边倒茶一边问道。
“嗯嗯!”
白鶯鶯小鸡啄米一样点头,
我的男人,
这个称呼,
很喜欢!
“他在那儿呢,他说他累了,躺一会儿。”
白鶯鶯顺著女人指著的位置,
看见躺在沙发上的周泽,
熟悉的老板,
熟悉的葛优躺。
白鶯鶯马上捧著书过去。
周泽坐直了身子,示意白鶯鶯给自己按摩肩膀。
放下书,
白鶯鶯绕到沙发后面,开始给周泽按摩肩膀。
“妈妈,我饿了呢。”
一个长得跟瓷娃娃一样的小女孩跑了过来。
女人蹲下来,
伸手抚摸著女孩儿的头髮,道:
“乖,去楼上找你哥哥,你哥哥那里藏著不少零食。”
“好的,妈妈!”
小女孩一蹦一跳地上楼去了。
客厅里,
就只剩下了那个女人、白鶯鶯以及周泽。
“老板,我把书带来了。”
白鶯鶯一边按摩一边对周泽轻声道。
“嗯。”
周泽点点头,
像是懒得说话,有点疲惫了,只是闭著眼享受著按摩。
女人走来,伸手在那一沓书上翻动著,捡出一本,道:
“这本书我看过,《饕餮的晚宴》。”
“嗯哼。”白鶯鶯不置可否。
“讲的是一个男的,是一个杀人恶魔,而且他有个癖好,杀人之后得把那个人给吃了。
他喜欢杀女人,而且他对吃人的要求很高,喜欢把被害者的骨头剔出来煮汤,再慢慢地啃她们的骨头。”
女人面色平静地敘述著,
“有意思,这种书居然也能出版出来。”
女人看著白鶯鶯,笑了笑,继续道:“姑娘,我这里还有一些书,你看么?”
白鶯鶯摇摇头,她全身心思似乎都在老板身上,无暇他顾。
女人有些失望,
看了看外面的天色,
道:
“好像要下雨了啊。”
外面,其实已经天黑了。
“这本书,姑娘你看过么?”
女人又取出了一本书。
你好烦啊,
炫耀你看书多么!
人家躺棺材里两百年,
又没wifi!
哪有空看书啊!
《烈女转》要不要我背给你听?
白鶯鶯很不爽这个一直拿捏著腔调的妇人,或许,是她对周泽居然出现在有孩子的女人家里的一种本能警惕和防范吧。
老板现在身边不光有萝莉,有原配,还有男人,
现在又在拓展口味,
发展人妻系列了?
鶯鶯忽然觉得自己胸口堵得慌,
好累哦!
但这个女人像是根本就没有在意白鶯鶯的反应一样,
继续道:
“这本书书名叫《钱女幽魂》,蹭的是《倩女幽魂》的热度。
讲的是清朝年间,
一位大户人家的大家闺秀喜欢上一个书生的故事,
这种桥段別说是现代人了,就算是古人估计也看腻了。
所以作者设计了故事新的走向。
比如,
那个穷书生其实是个情场老手,最喜欢游走在各家大小姐之间,专门骗这些小女孩的芳心………”
听到这里,
白鶯鶯的神色忽然一怔。
“还有,这件事后来爆发了,爆发的原因很简单,书生想偷香窃玉,但这位大小姐不愿意,她只想著在新婚之夜把自己的身子给交出去,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不同意先上车后买票这种事儿。
她傻傻地鼓励书生好好读书,考取功名。
结果书生怒了,把自己和她的事情宣扬了出去,而且还有大小姐送她的贴身玉佩做证明。
呵,
男人,
他们喜欢把女人当作自己炫耀的东西,
在酒桌上,
拿来得瑟。
其实,很多女人也傻,不清楚对於男人来说,
和人一被子很容易,但和人一辈子却很难;
这件事宣扬出去后却给那位大小姐带来了巨大的灾祸,因为大小姐是有婚约在身的,对方还是巡抚家的公子,再加上大小姐所在的家里家教森严,注重礼法,祖辈和父辈都是学道出身,更是眼里揉不得这种沙子。
大小姐被浸猪笼了,对外报的是病死。”
鶯鶯按摩的手指,停了下来,面色阴沉地抬起头,盯著还在娓娓道来的女人。
“故事到这里,也不算稀奇,只能算是一个悲剧,但这种悲剧,却太多太多,吸引不了眼球。”
女人喝了一口茶,继续道:
“大小姐是死了,死后变成了鬼,却因为一些机缘,躲过了鬼差缉拿,在人间逗留了下来。
她留下来的原因很简单,她要报復。
她当过庙神,她原本真的可以一直成为庙神的,享受香火,日后说不得还能得一个稳定的官身。
但她一直在看著,一直在等著,也一直在报復著,那个书生的后代,被她一个一个地弄得妻离子散鬱郁不得志,最后不得善终,但她一直保护著他们家香火不断,好让自己可以一代一代地报復下去。
所以,
千万不要惹怒女人。
做一万件好事,但只要故意做了一件坏事,就会破了功,她的庙身一直风雨飘摇,后来乾脆没了。
哪怕是之后看开了,报復结束,下地狱时,心里也是有著很大的忐忑。
她知道自己积累了很多的功德,
却不清楚,自己的功德能否抵消掉自己所做的恶。
但她却不后悔,一点都不后悔,
当初爱得坦荡,死后报復得痛快。
人们常说不要对富二代感到不公平,那是他们爹妈努力过了。
所以,別怪自己倒霉,那是他们爹妈造的孽。”
说到这里,女人伸了个懒腰,继续感嘆道:
“这本书的故事也告诉了我们,不要总是想著那种天真的爱情,太过天真的爱情,是不存在的。
当然了,这种古代才子佳人的故事在现实里也很少会真的发生。
张爱玲还是鲁迅好像曾说过:
男的不穷,女的不丑,中间就差一顿酒;
男的穷,女的丑,五湖四海皆朋友。”
“妈妈,哥哥不给我吃零食呢。”
小女孩在楼上喊道。
“来了,来了,妈妈来了。”
女人起身,走上了楼梯,她的侃侃而谈终於结束了。
客厅里,
就只剩下了周泽和白鶯鶯。
“继续捏,不要停。”
周泽指了指自己的肩膀。
白鶯鶯点点头,
伸手下去,
一只手抓住了周泽的脖子,
另一只手抓住了周泽的肩膀,
而后发力,
一扭,
再扯,
最后一拉!
“咔嚓…………”
一颗上好的头颅就被白鶯鶯取了下来,
抓著头髮,
提在了手中,
像一颗海草,
隨风飘摇。
人头还在张著嘴巴,有些不明所以,前后的待遇差距,简直翻天覆地。
白鶯鶯瞥著眼看著他,
道:
“进门就知道你是假的了,
你身上,
没有老板的味道。”
“他的味道,是什么?”白鶯鶯手中的头颅忽然问道。
不过,
头颅里这次发出的不是男人的声音,
而是之前讲故事的女人的声音,
带著浓浓的不解,也带著极为强烈的求知慾,
作为一名作家,
她希望自己笔下的人物儘可能地写实,儘可能地“栩栩如生”,这样子的作品,才能让读者有代入感。
白鶯鶯把男人的头丟向了墙壁,
“啪!”
像是西瓜落地一般,
直接炸开,
眼珠子耳朵什么的滚落了满地。
鶯鶯双手握拳,挡在自己面前,摇晃著身子:
“討厌,
当然是男人味啦,
干嘛问人家这么羞羞的问题捏,
嚶嚶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