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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先练带动后练
    这书的书页泛黄,有一股浓厚的书香味。
    他早些年上过蒙学,绝大部分字都认得,便开始修习太祖內劲。
    早些年不练,是因为时间未到,步入武道一途,十五岁上下为最佳。
    通过这书,他得知人体的真气凝聚有两种渠道,一是吐纳呼吸,自然採纳天地间的真气,二就是通过药物、高阶兽肉来摄取。
    也就是说,就算资源不充足,只要吸纳天地间真气的速度足够快,照样也能修行,只不过多耗费许多时间。
    武道的第一个境界为束骸,一旦开始练武,就可以称作束骸武者。
    束练骸骨、强固筋腱,纯肉身打磨。
    特点便是骨坚筋韧,只凭肉身力量可裂木断石,是凡夫武者的入门极境。
    这个阶段需要用真气滋养筋肉血骨,无法直接给武力带来增幅,比如出拳带有真气,此阶段不可能出现。
    一般来说,普通人只需要资源足够,两三年便可以到这个境界的顶峰。
    不过对林轩来说,这个时间会极度减少。
    毕竟吐纳呼吸获取的真气提升五倍,这是多少人散尽家財都求不来的天赋!
    林轩按照书中所教,很快便感应到了有一股气,在通过呼吸凝聚到自己小腹中间的丹田之中。
    而且和书中不同,书中正常人都是一丝一缕的凝聚真气,经常会断掉。
    而林轩虽然也感觉到真气稀少,但绵绵不绝,从未断掉。
    直到肉香在他的鼻子前飘过。
    “阿弟,吃饭了。”林安推开了房间的门,看著认真凝气的林轩,心中舒坦。
    她心中想道:“原来不是做样子,希望真能炼出个门道来吧。”
    “来了。”林轩睁开眼睛,跟林安一起去吃饭。
    “猪肉我加陈香料煮了,怪味是没有了,但味道没好到哪去,將就吃吧。”陈芳將肉全部盛出,递给林轩。
    林轩见到自己碗里的肉不对,问道:“娘,你和安姐不吃?”
    陈芳摇摇头,看了一眼林安,她觉得自己和林安喝汤就够了。
    “娘不喜欢吃。”
    林安读懂了婆婆的意思,也应和道:“嗯,阿弟要练武,得多吃肉,要是练武有成,我们到时候什么肉吃不上?”
    说这话的时候,她下意识咽了口口水。
    林轩才不信这些话。
    他用筷子夹了一半肉出来,分给母亲和林安。
    “我说了,我有方法搞到钱,娘和安姐也是咱们家的支柱,为家里出力那么多,凭什么只有我吃肉?
    你们要是不吃,那我也不吃了。”林轩佯怒。
    见到林轩的態度,陈芳和林安便不再推脱。
    命书拥有赐予天赋、回收天赋的功能,意味著林轩以后可以用来培养亲信。
    而亲近的人,可信度天然就要高一些。
    更不用说將攒了几年私房钱,然后一口气全支持自己练武的林安了。
    林安才刚刚十六岁,身体未长成,应该多吃些肉。
    有了健康的身体,过两年想要练武也还来得及。
    他打算自己先练武,用武力赚钱,富起来后支持林安练武,先练带动后练。
    六日以后。
    林轩猜测过,命书的夺取天赋只能在死人身上获取,为了验证猜想,这几日他便路过很多坟墓,共计几乎百座,甚至还去了多年前的乱葬岗,但没有任何一座坟上,有金色天赋显现。
    命书掠夺天赋,应该对掠夺对象有时间限制。
    这些终究只是林轩的猜测,无从验证。
    这几天,他每天都要买半斤肉,吃两斤米。
    练武的效果很明显,林轩感觉到自己的力气比先前增加了太多,再拿那两斤的短刀,已经轻的像玩具了。
    有了练武奇才这个天赋在,他六日的凝气,顶得过旁人苦练一个月。
    也亏了真气能促进骨肉的生长,不然他要吃的饭得翻倍,才能达到现在的效果。
    就这六天,他便消耗了五百五十余文钱!
    一两银子可以换一千五百文,他那些银子只够他这样吃五个月。
    他若不练武,这些钱都够娘仨活五个月。
    已经连续数年绝收,今年麦子刚种下不久,还有六个月收穫,能正常收成还行,现在粮价那么高,正常收粮,家里的经济还能撑下去。
    一旦绝收,娘仨今年就得卖地卖宅。
    林轩不打算坐吃山空。
    家中的六力弓箭,折算下来,要拉来的力量是五十五晋斤。
    他也能够拉开、搭箭射出,但只能射三箭,第四箭便手软发酸、发抖,没有那么准了。
    加上天赋【静步】,他走路几乎无声,是完美的猎人苗子。
    打猎竞爭也少,这几天买肉的时候他打听过,五衢州的猎户很大一部分都被征军了,肉价又比太平时代涨了一倍,所以城內对肉食的需求是欠缺的。
    附近有座“揉山”,据说是一座大山的山顶,这座山被天上的神仙一鞭子削下来,山顶被抽飞到了数百里之外。
    揉山高百丈,面积无法估算,整座山植被茂密、鬱鬱葱葱,听说有狼、老虎、野猪出没,还是比较危险的。
    但基本都是在深山,林轩只想简单在外围找些小猎物。
    练武之后,儘管只有六天,他的各项力量都提升了不少。
    这山距离林轩家有足足五里路,他跑过来很轻鬆。
    林轩穿著底层兵士的战袄,腰间配掛短刀,背上背著弓和箭,一看就知道是来打猎的。
    五衢州都是平原,山非常少,附近也就五六座小山,规模都没有揉山大,这么一座大山拔地而起,或许那传说是真的。
    他才刚刚来到揉山,就看到了一只大野鸡,而且还不是在山上看见,而是在农田里。
    这只野鸡大得异常,颈部有一圈白色的羽毛,颈部以上是一片五彩斑斕的黑色羽毛,身体的羽毛灰色,有很多白色斑点,尾巴很长。
    这只野鸡很漂亮。
    林轩一喜,立刻张弓搭箭,打算狩猎。
    天赋静步,让他在接近野鸡的时候,几乎没有动静。
    搭箭、瞄准,第一箭射空。
    这野鸡的反应很快,视力极好,看到林轩张弓搭箭,便迅速逃离原地。
    林轩皱眉,搭箭、瞄准,打算射移动靶。
    第二箭也是射空,甚至没到这弓的最大有效射程。
    此时的野鸡已是停住了,它觉得距离这么远,那个奇怪的生物应该不会追上来了。
    林轩並未放弃,躡手躡脚,收回射在地上的箭,打算继续追猎这只大野鸡。
    拉第三箭的时候,他的力气已经够呛了,射程连第一箭的一半都没有。
    所以这第一次打猎,是註定要空手而归了。
    正当他想要收箭回家时,远处的野鸡中箭,尖叫叫了两声,隨后倒地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