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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夜深了,狼人请睁眼
    秦妈妈闻言,打量了两人一番,笑而不语,退了出去。
    “公子是第一次来,妈妈担心妾身,所以多有打扰,还望公子莫要介意。”
    谈月等秦妈妈消失后,连忙给曹笔斟酒,以表歉意。
    曹笔摆摆手道:“无妨!”
    “公子大度,妾身先饮!”
    ……
    室中欢语,时间飞快。
    曹笔与谈月玩射覆游戏,不知不觉间,就玩到了深夜。
    直到外面的喧囂声消失,更夫的梆子声响起,两人才停下来。
    谈月侧耳听了一瞬,轻声道:“公子,三更了。”
    曹笔嗯了一声,拿起酒壶给自己又倒了一杯。
    谈月看著他的动作,沉默了片刻,忽然正色道:“公子,三岔河镇戌时过后,街上便不许行人走动。
    违者轻则拘押,重则按细作论处。
    公子今夜,住在何处?”
    曹笔一愣,放下酒杯:“还没找住处。”
    “既是如此,公子若不嫌弃,可在楼里將就一晚。
    后院有几间客房,是专给走不了的客人准备的,虽比不得客栈宽敞,但被褥乾净,夜里也有热水。”
    “那就叨扰了。”
    曹笔並未拒绝,毕竟,来都来了,肯定是要体验全套的。
    谈月微微一笑,起身唤来门外的丫鬟,低声吩咐了几句,丫鬟应声而去。
    “公子请隨我来。”
    谈月提起一盏纱灯,走在前面带路。
    曹笔跟在她身后,穿过迴廊,来到后院一排僻静的厢房前。
    谈月推开其中一间的门,侧身让曹笔先进。
    房间不大,但收拾得极乾净。
    一床一桌一椅,桌上放著茶壶茶杯,墙角立著一架小屏风,屏风上绣著一枝白梅。
    谈月將纱灯掛在门边,又检查了一遍窗户是否关严,这才直起身,对曹笔道:“公子早些歇息。
    热水在外间铜壶里,若要洗漱,门口有小丫鬟候著。”
    曹笔点点头。
    “姑娘也早些休息。”
    一刻钟后。
    曹笔躺在床上,闭上眼,脑海里却全是今晚的种种。
    他不由得开始比较,前世在影视剧和小说里看到的青楼,和他今晚亲身经歷的,到底是不是一回事。
    说句实话,出入很大。
    前世看的那些东西,要么把青楼写得跟窑子没区別,一进去就是客官来呀那种。
    满楼红袖招,荤得不能再荤。
    要么就写得跟谈恋爱的圣地似的,花魁个个冰清玉洁,等著落魄才子拿一首诗来拯救。
    实际上呢?
    都不是!
    轻音楼这种地方,更像是一个高级社交场所。
    你来这儿不是为了发泄,至少不主要是为了发泄,你是为了被款待。
    谈月从头到尾没有说过一句曖昧的话,没有拋过一个媚眼。
    她给你斟酒,陪你玩,听你吹牛,偶尔被你逗笑。
    但她始终保持著距离,那种不远不近,恰到好处的距离。
    你知道她是专业的,但你又感觉不到她在演。
    这种感觉很奇怪,是曹笔前世在任何消费场所都没体验过的。
    高级餐厅的服务员也会笑,也会问你菜品合口味吗,但那种笑是標准化的,你能看出背后的培训手册。
    谈月不一样,她笑的时候,你会觉得她是真的觉得好笑。
    她沉默的时候,你会觉得她是在认真听你说话。
    前世网络上有一种说法:顶级青楼的核心竞爭力不是性,是被重视的感觉。
    男人在外面当孙子,在这儿能当爷。
    不是那种吆五喝六的爷,而是被一个优雅的,有才华的,漂亮的女人认真对待的爷。
    这种体验,多少钱都值。
    难怪那些文人墨客,富商巨贾愿意一掷千金。
    他们买的不是肉体,是我在她眼里是特別的这种感觉。
    但曹笔也清楚,这终究是生意。
    谈月对他好,不是因为他是曹笔,而是因为他是客人。
    换了张三李四,只要出得起钱,她一样会笑,会斟酒,会陪著玩花令。
    这就是她的工作!
    前世那些小说里,主角逛一次青楼就让花魁死心塌地,非他不嫁,那才叫扯淡。
    人家凭什么?
    就凭你会背几首別人没听过的诗?
    別逗了!
    花魁见过的才子比主角认识的姑娘都多,什么诗没听过?
    曹笔今晚就深有体会,他本想用唐诗宋词装个大的,结果人家出的诗令他一句都对不上。
    这个世界的文化跟他前世完全是两条线,他的大招在这里等於零。
    幸亏他有打油诗的天赋。
    想到这里,曹笔不禁轻笑了一下。
    谈月被他的对联逗得趴在桌上那个场面,让他印象深刻。
    不是因为征服了一个女人,而是因为那种尷尬中带著好笑的场景太真切了。
    他不是什么才子,他就是一个会几句打油诗的普通人。
    但正因为不装,反而让谈月笑了。
    那种笑不是对他才华的认可,是对他这个人的认可。
    一个不装的人,在这种人人都在装的地方,反而成了较为稀罕的存在。
    他又想起前世的另一种青楼敘事,那些写穿越的,主角动不动就让花魁惊为天人,然后花魁哭著喊著要赎身,要跟他浪跡天涯。
    今晚的经歷告诉他,那纯属意银。
    花魁们的目標根本不是找个男人嫁了,她们有自己的圈子,自己的骄傲,自己的生存之道。
    旁人可能看不起她们,但说实话,她们根本就不需要旁人看得起。
    因为,从生存的角度而言,她们比绝大多数人都过得好。
    这跟前世那些独立女性没什么本质区別,有钱有事业,不需要依附任何人。
    不同的是,前世的独立女性是自己选择的,谈月是被命运扔进这个行当,然后在行当里找到了一点属於自己的东西。
    ……
    夜深了。
    “狼人请睁眼!”
    隨著心中的默念,曹笔睁开了眼睛。
    与此同时,他的感知也重新开启,重回高速信息世界。
    “小坏蛋们,藏好了吗?我要开始刀人了哟!”
    曹笔嘴角勾起一抹邪异的笑,就像狼人杀里的狼人。
    来三岔河镇之前,他已经清理过一遍了。
    感知范围內,凡是被他逮到罪证,或者正在作恶的,他都没放过。
    单单这座军事重镇,他就杀了一千八百多人。
    上到將军,下到什长,伍长,人均安排定製套餐。
    以至於,整个军事指挥高层,都如临大敌。
    只是,为了避免事態进一步扩大,造成恐慌,他们第一时间压下了那些非正常死亡的事件。
    简单商议一番后,向朝廷去了一封加急密报。
    此刻,夜深人静,正是作恶的好时机,曹笔不相信狗能改得了吃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