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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混血王爷
    曹笔见她神色异样,好奇道:“你对那两个王爷有了解?”
    周娘子点了点头。
    “大寧人,几乎都听说过闻多王爷和奥格王爷。
    毕竟,相比起其它王爷,他们无论是名字还是长相,都比较特別。”
    曹笔颇为好奇。
    “特別?怎么个特別法?”
    周娘子解释道:“他们都是太上皇与凶骨族那位和亲的公主所生。
    体內同时流著大寧人与凶骨人的血。”
    “他们的母亲,大寧人称凶太妃。
    据说她生得极为魁梧,眉眼如刀,性子暴烈……闻多和奥格两位王爷,自幼在大寧宫中长大,读的是大寧的圣贤书,穿的是大寧的锦袍,
    可他们长著凶骨族特有的黄色眼睛,骨骼粗大,身形比同龄人高出起码两个头。
    有人说,他们继承了凶太妃的勇武,自幼弓马嫻熟,十岁就能骑烈马,射飞雁。”
    周娘子顿了顿,斟酌了一番措辞。
    “平和时期,他们是朝廷的活招牌。
    每逢凶骨族使者来朝,两位王爷都会被叫去陪宴,以示两国一家亲。
    他们还会在宴席上用凶骨语与使者交谈,翻译凶骨族的意图,替朝廷打探北境的消息。
    有他们在,凶骨族的使者就不好翻脸。
    毕竟,那使者的公主,是他们的母亲。”
    曹笔若有所思:“那现在呢?战事吃紧,他们反倒成了隱患?”
    周娘子点点头。
    “恩公一语中的,如今凶骨族大举南下,边关告急,朝廷与凶骨族的关係已降到冰点。
    两位王爷身上的凶骨族血统,恐怕是成了他们最大的罪责。
    之前民间就有流言说,他们是凶骨族的种,万一里应外合,大寧危矣。
    更有人暗地里散播消息,指责凶太妃教子无方,说两位王爷私下与凶骨族有书信往来,意图不轨。
    这些消息,查无实据,可传的人多了,便成了眾口鑠金。”
    曹笔听到这里,反应了过来。
    “你的意思是,两个王爷的死,是京城的人干的?”
    周娘子点点头:“以妾身之见,这更符合当下大寧现状。”
    曹笔闻言,思考了一会儿,又问道:“苏墨口中的那个云花杀,是什么毒药?”
    “之前光顾著听了,忘了问苏墨。”
    周娘子摇摇头。
    “这种毒药,妾身也是第一次听说,不甚了解。
    恩公若是好奇,现在便可以將苏千户唤来。”
    曹笔摆摆手。
    “不急这一时,趁著离蓝湖镇还有些距离,再与你多待会儿,聊聊天。”
    这话一出,车厢突然安静了下来。
    数息之后,周娘子先开口。
    “恩公,您既然决定要去清吏司任职,那些您救来的孩童,打算怎么安置?”
    曹笔回道:“这个问题,我之前询问了一番苏墨。
    他说,可以將他们送到清吏司別院。”
    “这样一来,无论是吃住,学习,还是安全,都有保障。”
    周娘子又问:“那恩公您接下来,若是遇到遭遇类似的孩童,还会救吗?”
    曹笔眉头微蹙,想了想道:“视具体情况而定。”
    周娘子则说:“恩公,此乃乱世,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者,不计其数。
    以妾身对您的了解,但凡您遇上,多半是不会袖手旁观。
    可这样一来,您之后將要救助的孩童,並非小数目。”
    “清吏司的別院是很安全,可您確定,他们能允许您无休止地往里面送吗?”
    曹笔闻言,不由得思考起来。
    说起来,他还真未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
    趁著曹笔思考,周娘子又说:“恩公,若是您真打算在这乱世,庇佑那些可怜的孩童,妾身愿意为您分担!”
    曹笔看向她的眼睛,好奇道:“如何分担?”
    周娘子声音轻而坚定:“恩公,妾身虽是一介女流,可这些年走南闯北,手里积攒了一些银钱,也认识一些可靠的老人。
    您若信得过妾身,妾身愿为那些孩子寻一处安稳之地,建一个家。”
    曹笔眉头微动:“什么样的地方?”
    周娘子略作沉吟,缓缓道:“不能是城池,城池里官府管束多,耳目杂,孩子们待在那里,早晚被人盯上。
    也不能太偏,太偏了物资不济,一旦有事,连跑的地方都没有。
    妾身想,最好是在某个镇子附近,买下一片庄子,周围有田地,有水源,自给自足。
    庄子里设学堂,请先生教他们读书识字。
    设武场,教他们强身健体。
    平日里,他们就是普通的庄户人家,种地,读书,习武,不招摇,不惹事。”
    曹笔没有打断,示意她继续说。
    “可妾身知道,这乱世,光有银子和善心是不够的。
    没有力量守护的善,就是一块肥肉,谁见了都想咬一口。
    庄子建好了,若没有强人坐镇,迟早被山匪盯上,被地方豪强吞併,甚至被官府以各种名义占了去。
    所以……”
    她顿了顿,看著曹笔:“妾身斗胆,想请苏千户做那庄子背后的靠山。”
    曹笔沉默了一息:“你的意思是,让他掛个名?”
    周娘子摇头:“不掛名,不出面。
    妾身只需他一句话:这庄子,他保了。
    有了这句话,妾身就能对外宣扬,说这庄子是清吏司的產业。
    之后,再请沈將军派几个退伍的老兵去庄子里当护院,对外只说那是伤残军士的安置之所。
    如此一来,官府不敢动,山匪不敢来,豪强不敢惹。”
    曹笔若有所思:“你连清吏司和沈烈都算进去了?”
    周娘子微微一笑:“恩公教过妾身,借势而为。
    您既然要入清吏司,那清吏司的势,不借白不借。
    沈將军想討好您,不用也白不用。
    至於那些孩童,他们长大了,就是这庄子最忠诚的守护者。
    十年后,二十年后,这庄子就不再需要外人保护了。”
    曹笔靠在车壁上,看著周娘子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没有犹豫,没有退缩,只有一种篤定的,近乎固执的认真。
    这一刻,他有些分不清,对方眼中的那种认真,究竟是因为孩童,还是因为自己。
    但他很清楚,去做这样一件事,必然很苦。
    不仅是身体上的,心灵上也是如此。
    前世,他大学时,去支过教,知道处理跟孩子有关的事情,有多么费心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