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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见微知著,骨灰破相
    因为沈烈留下的几乎都是骑兵,所以,他们很快便追赶上了大部队。
    赵风行一直在留意后面的情况,当他察觉到沈烈带人追赶上来,当即就要靠过去。
    然而,余宫策马衝到莫將军马前,猛地勒住韁绳,翻身下马,单膝跪地,抱拳高声道:“將军!
    末將余宫,请命率五百骑兵为先锋,全速追赶叛军!
    末將愿死战不退,为大部队爭取时间!”
    莫將军一愣,勒住马,低头看著跪在地上的余宫。
    他认得此人,沈烈的副將,平日里沉稳有度,並非衝动之人。
    可此刻,这人眼眶通红,胸膛剧烈起伏,像是压著一团火。
    “余副將,你这是做什么?”
    余宫抬起头,声音沙哑,带著压抑的怒意:“將军,叛军屠了平江城!
    满街焦尸,碎骨成灰,连百姓的屋子都烧成了白地!
    末將隨沈將军亲眼所见,那惨状……末將恨不得现在就追上去,將那些畜生碎尸万段!”
    他说著,声音都变了调,眼眶里甚至泛起了水光。
    莫將军的眉头皱了起来,看向沈烈。
    沈烈骑在马上,面无表情,只是微微点头。
    莫將军又看了看余宫那副快要吃人的表情,沉吟片刻,道:“先锋不是儿戏,五百骑兵追三千叛军精锐,你可知凶险?”
    余宫咬牙道:“末將知道!但末將不怕死!
    將军,那些叛军沿途烧杀,无恶不作,若不將他们拦下,还会有更多百姓遭殃!
    末將愿立军令状,哪怕只剩一兵一卒,也绝不后退半步!”
    莫將军沉默了一息,似乎还在犹豫。
    他当然希望有人去咬住叛军,但先锋九死一生,沈烈的人主动请缨,他乐见其成。
    不过面上不能显得太急切,他摇摇头:“你一片赤诚,本將心领了,但……”
    余宫故作情绪失控,猛地磕了一个头,额头砸在地上,砰的一声打断道:“將军!
    末將求您了!
    末將知道这是送死,但末將就是咽不下这口气!
    那些叛军屠城的时候,可曾想过会有报应?
    末將不才,愿做那第一个报应!”
    他的声音哽咽了,眼泪真的掉了下来,混著尘土糊了一脸。
    莫將军看著他,终於嘆了口气,语气鬆动:“罢了,你既然执意如此……”
    他顿了顿,看向沈烈,“沈將军,你的人,你拿主意。”
    沈烈拱了拱手:“全凭將军定夺。”
    莫將军点点头,对余宫道:“好,本將准你率五百骑兵为先锋。
    但你记住,咬住即可,不可冒进。
    等大军赶到,再行决战。”
    余宫再次磕头,声音沙哑:“谢將军!”
    他站起来,翻身上马,转身点兵去了。
    赵风行一直勒马站在旁边,凝神观察。
    他看看余宫远去的背影,又看看沈烈那张面无表情的脸,眉头微皱。
    他太了解沈烈了。
    这人不是无脑之將,更不是那种会让手下送死的莽夫。
    余宫方才那番慷慨激昂,眼泪说来就来,情绪层层递进,简直比戏台上的名角还精彩。
    沈烈的手下,什么时候演技这么好了?
    除非……是沈烈教的。
    赵风行在心里快速盘算:沈烈此人,从不做赔本买卖。
    他敢让余宫带五百骑兵去追咬三千叛军精锐,必然有十足的把握。
    这把握从何而来?
    他想起沈烈蹲在主街上捻起石灰时凝重的表情,猜他一定发现了什么。
    他把牙一咬,纵马上前,在莫將军身侧勒住韁绳,抱拳道:“將军,下官与沈將军同为云城游击,他的部下既然能有如此血性,深明大义,下官岂能旁观?
    下官也愿让副將元丰率本部五百骑兵,隨余副將一同前往,互为犄角,共击叛军!”
    莫將军一愣,看了看赵风行,又看了看沈烈。
    沈烈依旧面无表情,像是没听见。
    莫將军沉吟片刻,点点头:“赵將军有此心,本將岂能不成全?准了。”
    赵风行抱拳:“谢將军!”
    “狗日的赵长风!
    別的本事没有,察言观色和跟风的本事倒是一绝!”
    沈烈看到赵风行的操作,表面上没有任何反应,心里实则已经在骂娘了。
    这廝,分明是什么都不知道,纯粹是看他沈烈动了,便嗅到了腥味,像条闻著肉香的野狗,甩都甩不掉。
    但骂归骂,沈烈不得不承认,赵风行这廝虽然討厌,眼力却是真毒。
    他沈烈刚把余宫派出去,赵风行就让元丰跟上了,连犹豫都不带犹豫的。
    这份果断,不是一般人能有的。
    可沈烈心里还是堵得慌。
    他之所以敢派自己的心腹副將去打先锋,是因为他內心篤定:他们正在追逐的叛军,多半已经化成灰了,而且就铺在他们刚刚路过的平江城的主街道下面。
    他跟凶骨人打了多年的仗。
    凶骨人有个习俗,战死后要將尸体进行特殊火化,骨灰抹在身上,或者做成骨粉配合魂水製造噬骨者,亦或者带回骨原餵狼。
    打仗打久了,他对骨灰,石粉,草木灰的区別,比仵作还清楚。
    草木灰轻飘飘的,风一吹就散,里面常夹著没烧尽的草梗,木炭碎屑,一捻就知道是柴草烧的。
    搁水里,大半浮在水面,只有少量沉底,水面飘著一层灰黑色的浮沫,散发焦糊味。
    骨灰不一样。
    骨灰沉,有分量,捻在手指间能感觉到细微的颗粒。
    那是骨头烧碎后留下的砂砾感,粗糲,像捏著一把细沙。
    搁水里,骨灰会沉底,但水是清的,不浑浊。
    至於青石板碎成的石粉,虽然也是粉末,但那是石头碾碎的,比骨灰更粗更重,顏色偏青白,没有骨灰那种灰白色的细腻感。
    搁水里,石粉沉底,但水会变得浑浊灰白,因为石粉颗粒悬浮在水中。
    在平江城时,他將从深处捻起的灰白色细粉,放入水中,水清澈见底,细粉沉底,不浮不散。
    他立刻就知道了,那不是草木灰,也不是石粉,是人的骨灰。
    一层叠一层,从街头铺到街尾。
    他当时心里估算了一下,一个人烧成灰,大约只有十数捧。
    而铺满大半条街,以及两个巷子,需要多少人?
    几百?一千?三千?
    哪怕感觉自己的推测再荒诞,疑点再多也没用,因为但答案已经摆在那里了。
    他也想过,有没有可能是其它人的尸体,比如城中的百姓,商贩等。
    可骨灰中,夹杂著不少的制式兵器碎片,马鞍配件,铁甲残片等,这说明,死者中必然有不少人是手持制式兵器,且著甲骑马的。
    普通的平江百姓或者商贩会著甲骑马吗?
    显然不可能!
    那有没有可能是平江城的守军或者差役呢?
    也不可能!
    因为据他们的兵器,跟边军的制式兵器是完全不同的。
    在排除所有不可能的情况后,哪怕最后的可能再荒诞,也只能被认定为真相!
    ……
    注释1:关於骨灰的形成问题。
    正常情况下,普通大火很难把完整的人骨彻底烧成灰,平江城现场的细腻骨灰,主要是曹笔超音速衝击波的功劳,大火只是收尾。
    现代火葬场的炉温通常在800c-1000c,焚烧时间1-2小时。
    即便如此,烧完后剩下的骨灰也不是灰,而是骨骼被高温脆化后,再经过粉碎机研磨成的细粉。
    如果没有研磨,骨头的形状依然可辨。
    古代的火葬,比如游牧民族或佛教徒,通常是將尸体堆在木柴上焚烧。
    木柴燃烧的温度一般在500c-700c,持续时间有限。
    烧完之后,骨骼往往只是碳化,碎裂,但依然有较大的骨块残留,需要二次研磨才能成粉。
    所以,古代的大火,无法单独把人骨烧成细腻的粉末。
    当时,曹笔以超音速移动时,身体前方的激波產生了巨大的压强,形成恐怖的衝击波。
    人体在这种衝击波下,骨骼会当场被震成细小的碎块和粉末,这个过程叫物理性粉碎,是纯粹的力学作用,与温度无关。
    然后,曹笔才放火烧了整条街。
    那些已经被震碎的骨粉,在大火中进一步碳化,去除了有机质,最终变成了灰白色的细腻粉末。
    简单来说:曹笔负责粉碎,大火负责焚烧。
    两者结合,才產生了平江城主街上那一层叠一层的骨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