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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凶骨人与毛鲁人
    红衣妇人低著头,声音平稳,没有一丝颤抖。
    但只有她自己知道,此刻她的心臟跳得有多快。
    不是怕。
    是震撼。
    是敬畏。
    是……有些她形容不出来的感觉,她只知道,这个人,值得她用最高的礼节。
    “起来吧。”
    声音从头顶传来,很平淡,像是顺手做了件小事。
    红衣妇人抬起头,看向曹笔。
    发现他二十出头的样子,脸上还带著点青涩。
    他的衣服很破,是那种最普通的粗麻衣,脚上的鞋破了个洞,露出脚趾。
    一个流民?
    不可能是流民。
    流民不可能有这种身手和气质!
    更不可能在杀完这么多人之后,眼神还这么平静。
    儘管心中有许多猜测,但她什么都没说,只是缓缓站起来,看著曹笔的眼睛,认真道:“恩公救命之恩,妾身必当厚报,敢问恩公高姓大名?”
    “我姓曹。”
    “曹恩公。”
    她点点头,顿了顿,又道:“不知恩公接下来有何打算?”
    曹笔看了她一眼,淡淡道:“暂时没什么打算。”
    红衣妇人心念电转,没什么打算?
    看来对方刚进入俗世不久,或者说,刚来到这个地方不久。
    她斟酌著措辞,小心翼翼地问:“妾身斗胆,敢问恩公此行,可有明確的目的地?”
    “没有。”
    “那可有什么要办的事?”
    “也没有。”
    红衣妇人沉默了一瞬,立马做了一个决定。
    她往后退了一步,再次行礼,姿態放得更低。
    “曹恩公。”
    她的声音很轻,但每个字都很清晰。
    “妾身有个不情之请。”
    曹笔挑了挑眉。
    “说。”
    红衣妇人抬起头,看著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妾身想聘请恩公,隨我去云城,屈身充当我几日近身护卫。”
    不等曹笔开口,她连忙补充道:“妾身知道,这个请求很唐突。
    恩公这等身手,岂是我一个小小妇人能请得动的?”
    顿了一下,语气愈发诚恳。
    “但妾身还是想试一试……日俸三百两,吃穿用住全包。”
    “恩公若不愿,此事就当妾身没提过……救命之恩,照样厚报。”
    她说完,安静地看著曹笔,等他答覆。
    曹笔看著她,心中惊讶,暗道这女人当真好强的洞察力,好细的心思。
    並且说话滴水不漏,给了选择,还让人舒服。
    “你倒是会说话。”
    红衣妇人微微一笑。
    “恩公过奖了。”
    曹笔沉默了几秒。
    他在想,这女人三十出头,身段窈窕,眉眼风韵,剑法不俗,说话做事还这么厉害。
    肯定不是普通人。
    她夫家是谁?娘家又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带著个公子哥,二三十个护卫,往北走要去云城?
    曹笔忽然有点好奇,不禁问道:“你叫什么?”
    红衣妇人愣了一下,然后笑了。
    “妾身夫家姓周。”
    她说:“闺名……许久没人叫过了,恩公若不嫌弃,叫我周娘子便是。”
    曹笔点点头。
    “周娘子,你刚才说,日俸三百两?”
    曹笔问。
    “是。”
    “吃穿用住全包?”
    “是。”
    曹笔想了想,他现在是个流民,没有身份文牒,正常情况下进不了城。
    若是跟著这女人,这些问题都能迎刃而解。
    “可以是可以,不过我有要求!”
    “恩公请说!”
    “你想让我当你的近身护卫,想必此去云城多有危险,以我的身手,护你周全,问题不大。
    我可以保护你,但我不会完全听你的命令,更不会在不明是非的情况下,为你滥杀无辜!
    若是你能接受,我便答应,若是不愿,那便就此別过!”
    “恩公请放心,妾身虽然会些武艺,但多用於自保,並非滥杀无辜之人。
    方才激战,实属无奈。
    这一路走来,妾身救济了不少路途上的流民,不然,此刻,马车里的钱粮会更多……恩公此番要求,合情合理,妾身答应了!”
    “不仅如此,若是此去云城,危险大於我给予恩公的报酬,恩公可隨时抽身离开,不必在意妾身的安全。
    恩公本就已经救了妾身一命,已是大恩,无以回报。”
    曹笔见对方態度恭敬,且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当即点头应允。
    “行,既然如此,那我就隨你去云城,做你几日近身护卫!”
    此言一出,周娘子顿时面露喜色。
    ……
    马车轆轆前行。
    曹笔骑著马,跟在旁边。
    没走多远,就发现旁边多了个人。
    周娘子不知何时,已经包扎好伤口,並骑马跟了上来。
    她身上还穿著那件淡红色的云纹绣衫,袖口沾著血跡,裙摆上也有泥土。
    头髮只是简单拢了拢,有些散乱。
    曹笔看了她一眼。
    她也看了他一眼,微微点头。
    两人就这么並肩走著。
    走了一段,周娘子忽然开口:“恩公。”
    曹笔转头。
    她指著前方一处山岗:“那里叫望北坡,翻过去,再走百十来里,就是云城了。”
    曹笔顺著她指的方向看了一眼,点点头。
    周娘子顿了顿,又说:“恩公一路辛苦,等到了云城,妾身让人备些热汤热饭,好好歇息。”
    曹笔又点点头。
    周娘子不再说话,只是安静地骑马。
    但她的目光,时不时落在曹笔身上。
    看他的表情,看他看的方向,看他对什么东西多看一眼。
    又走了一段,曹笔忽然想起什么。
    村里老人说过,北边在打仗,南边也在打仗。
    这周娘子身份不一般,或许知道些什么。
    於是他开口问:“周娘子,你知不知道,北边,朝廷在跟谁打仗?”
    “北边啊,在跟凶骨族打仗。”
    周娘子开口,目光望向北方,眼神里带著一种说不清的复杂。
    曹笔来了兴趣:“凶骨族?”
    “凶骨族世代盘踞的地方叫骨原,与咱们大寧的草原完全不一样。
    草不是青的,是灰白色,远远看去像铺了一层骨头渣子。
    据说是因为地下埋了太多尸骨,草吸了骨头里的东西,就长成那样。”
    曹笔眉头动了动,灰白色的草原?
    “草原上没什么树,只有一种叫骨木的矮桩子,长得跟人的骨头似的,七扭八歪。
    凶骨人把那种木头砍下来,烧出的火是绿色的,夜里远远看去,像鬼火一样。”
    她顿了顿,声音压低了些。
    “凶骨人长得高,七尺往上,但不止是高。
    他们的皮肤发灰,眼珠子是黄的,夜里会反光。
    头髮编成无数小辫,辫子里缠著各种东西……兽牙,铜片,还有死人的指骨。”
    曹笔听著,脑子里浮现出画面:灰白的草原,绿色的火光,黄眼睛的人……有点像前世游戏里的某种生物。
    “他们不穿布,穿皮,但不是普通的兽皮。
    凶骨人认为,猎到的猎物,灵魂还留在皮里。
    所以他们穿的每一件皮袍,都是从活物身上活剥下来的。
    剥的时候不让猎物死,死了灵魂就跑了。
    要活著剥,让灵魂困在皮里,穿在身上,就能获得那个猎物的力量。”
    周娘子说著,自己都觉得有些不適,顿了顿才继续。
    “所以他们的皮袍,有时候还能看见没刮乾净的血肉,甚至……还在动。”
    曹笔沉默了一瞬。
    “他们住的地方叫骨帐。”
    周娘子继续说:“不是帐篷,是用许多的兽骨搭起来的架子,外面蒙著兽皮和人皮。
    远远看去,像一具趴在地上的巨兽尸体。
    一个骨帐能住几十人,中间点著火盆,烧骨木,绿色的火光把整个骨帐照得阴森森的。”
    “凶骨人崇拜狼,他们相信,人死了之后,灵魂会变成狼,在草原上游荡。
    所以他们的祭祀,是把死人剁碎了餵狼,让狼把灵魂带走。”
    曹笔想起前世看过的天葬。
    有些像,但更血腥。
    “他们的战士叫噬骨者。”
    曹笔眉头微挑:“噬骨者?”
    周娘子解释道:“不是隨便什么人都能当。
    要想成为噬骨者,必须亲手杀一个敌人,把敌人的骨头磨成粉,混在他们所谓的魂水里喝下去。
    喝完之后,他们会进入一种疯狂状態,眼睛里冒绿光,力气比平时大几倍,不知疼痛,不知恐惧,只知道杀。”
    “这种状態下,他们有理智吗?”
    “有一些,但不多,而且隨著时间的流逝,理智会逐渐丧失。”
    “他们这种状態能持续多久?”
    “一个时辰左右。”
    周娘子说:“时辰一过,人就跟废了一样,隨便一个稚童都能杀他们,但若是侥倖活下来,躺三天又能慢慢恢復。
    因为噬骨者战斗力有时间限制,所以大多数时候,他们的战术,就是让噬骨者冲在最前面,撕开阵型,后面的人再跟上。”
    曹笔点点头。
    心里暗道,这简直就是狂战士敢死队啊。
    “那南边呢?”
    周娘子的目光转向东南,神色变得有些不同。
    “南边是苍莽山,那片山林跟咱们这儿的山不一样。
    树高得有好十几丈,抬头望去,根本望不到天。
    甚至,一些树干粗得几十个人都合抱不过来……不仅如此,里面的一些树还会发光。”
    曹笔愣了一下。
    好几十丈?
    那不就是上百米高?
    几十个人都合抱不过来,那得有多粗?
    等等!
    不对劲!
    不是,自己之前三年都白过了吗?
    怎么感觉对方口中的世界,跟自己这三年看到的世界不一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