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斯是在眾人满眼惊嘆、满脸愕然,夹杂著讚许的目光和此起彼伏的惊呼声中,离开的冒险者公会。
离开前,他向冒险者公会传递出了“森林內部可能不对劲”的警示消息。
依照此前对雾棲森林的探查了解,豪斯十分清楚,哥布林战士这种层级的强大魔物,按常理根本不会出没在森林外围地带。
可如今接连两次在外围区域执行任务,都撞见了哥布林战士,这根本就不对劲。
这也正是豪斯將哥布林战士的耳朵带回公会的原因。
空口无凭的猜测说辞,远不如拿出实打实的证据更有说服力。
公会收到豪斯的警示后,当即向他表达了谢意,並表示后续会派遣资深冒险者深入雾棲森林展开探查。
一旦查到任何异常线索,公会会第一时间张贴在公告栏,告知所有冒险者。
如此,豪斯便离开了公会。
带著结算的11银23铜,身心俱疲的豪斯站在路边定了定神,而后便向著皮尔斯三人所在的教会前行。
先分钱,再休息,避免出现误会。
前往教会的途中,豪斯开始復盘起了这次的冒险经歷。
仔细回想了一下,发现每一步都走在钢丝绳上。
若是没有队友扶持、没有装备加持、没有强力技能护身,再缺少手册赋予的全新能力,此刻的他,已经与眾多新人冒险者一般,永远葬身於魔物横行的雾棲森林之中。
也难怪那些老冒险者面对新人时,总会异口同声地奉劝一句:
没有实力,就千万別踏上这条冒险路。
冒险生活,从来就没有想像中的那么美好。
终日与血污为伴,与魔物相斗,时刻面临死亡危险。
即便熬过重重冒险磨难,换来的收益也极其不稳、毫无定数。
要么运气好的话,一波就能赚够一辈子的钱,要么就像豪斯这种,辛辛苦苦出一趟任务,归来却发现到手的报酬还不够修理防具。
每一次冒险都是在赌。
这才是冒险者的日常。
一个赌徒的日常。
“小哥,要来休息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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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边忽然传来甜腻的女声。
豪斯侧目一瞥,只见巷口站著几位女子,衣著隨性慵懒,面上略施脂粉,正含笑朝他轻轻招手。
仔细打量了眼对方,豪斯发现,这几位异世界的风俗娘,虽然容貌没那么好看,但身段却各有风韵,气质类型亦是各不相同。
特別是其中的疑似半精灵与半身人的两位。
一位身形纤细却不失挺拔,一对尖耳別著莹绿色的宝石;
另一位则小巧玲瓏,眉眼间藏著几分活泼。
很標准,很自然,几乎是前世难以见识到的存在,比之那些cos质量上不知要好多少。
毕竟这边的可是“正品”。
回过神来,豪斯对著巷口几人微微一笑,脚步却並未停下,依旧朝著教会的方向缓步前行。
且不说豪斯才刚刚摆脱生死危机,精神疲惫到了极点;
就算他真有那个精力与欲望,可兜里那几枚叮噹作响的钱幣,根本支撑不起他的任何念头。
“晨光教会......”
走走停停,豪斯终於找到了信奉晨光之主的晨光教会。
镇上不只有一个教会,但能仅凭金钱接受治疗、不歧视任何种族且提供售后保障的,就只有信奉晨光之主的晨光教会。
且它还是克莱蒙特王国——也就是风铃小镇所属国家的国教。
有官方背书,基本不用担心会遇到什么喜好坑蒙拐骗的黑心神官、或是擅自拿治疗对象作实验的疯狂牧师。
虽然价格也不怎么亲民就是了。
不过嘛,一分钱一分货,能理解。
进入圣堂大厅,在值守修女的指引下,豪斯顺利找到了负责伤患接诊的神官。
却被告知,皮尔斯三人早已离去。
这让豪斯有些意外。
不是说好等一下自己吗?
这让自己怎么找?
小镇挺大,豪斯又才刚穿越不久,再加上原主自离家后,便一直勤勤恳恳地在农场主草场內工作,吃住都在其內,基本没怎么外出过。
这也就导致对於三人,豪斯只清楚对方所居住的旅馆,但具体位置却是压根不知。
一时间,豪斯站在原地,不由得有些茫然。
就在这时,神官从长袍里拿出了一封皮尔斯留给豪斯的书信。
不仅是书信,神官还凭空拿出了一柄令豪斯无比熟悉的长剑。
皮尔斯的长剑?
他怎么连这个都忘拿了?
豪斯伸手接过书信与长剑,刚展开信纸扫了几眼,整个人顿时又是一怔。
信中,皮尔斯先是由衷感念豪斯出手相助,感念这份救命之恩。
继而坦言,经过此次的生死歷险,他与蕾拉已然体验过了冒险者的生活,如今打算就此返回家乡,承袭家族的领地与爵位。
这样的冒险生活,並不適合他们。
至於那柄留下来的长剑,则是皮尔斯特意赠予豪斯的礼物,愿这柄剑能为他往后的冒险路途添一份助力。
“一位勇敢的战士,应当拥有一把能够破开一切荆棘的宝剑。”
讲明长剑归属后,皮尔斯还在信中提及,日后豪斯若是有空,可前往王都周边寻他做客,隨时都欢迎。
还有这次的委託金,皮尔斯与蕾拉两人也是决定赠送给豪斯与西尔维婭。
看完信件,豪斯突然想起了一句话。
那句话怎么说来著?
看清了生活的本质,却依旧热爱生活。
原文强调的是真正的英雄不是没有痛苦或恐惧的人,而是看透生活本质的残酷、荒诞与不完美后,仍选择热爱、创造与坚持的人。
可前世做了一辈子打工人的豪斯,却从这句话中得到了另外一种答案。
什么热爱与坚持,那特么是没得选。
就像皮尔斯与蕾拉这两人,在初次闯荡冒险世界后品尝到了挫折与失败,还有令人胆颤的死亡危机,乾脆就直接退场,回老家继承领地与爵位了。
不喜欢就不做,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他们有这个资格。
反观自己,不去当冒险者,还能干什么?
是去种田,去经商,还是去开闢新领地自己当领主?
先不提现在的自己有没有这个资本。
就算真当上了,在这个魔物横行的世界,没有足够强大的实力,哪怕是王国,都有可能在一夜之间被魔物所覆灭。
所以还是老老实实提升实力,才能在日后从容应对可能会面临的危险。
豪斯看向手中这把价值足有5金的精钢长剑,先前因冒险任务亏损而鬱结的心情,突然一扫而空。
这算什么,隨意挑了个看得过眼的小队进行组队,结果白赚了5金幣和未来的领主老爷的人情?
就算落魄了,也能凭著这份人情去投奔领主老爷,混口饭吃?
倒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