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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美利坚警察
    肖恩觉得今天应该是个好日子。
    阳光明媚,气温適中,纽奥良特有的潮湿空气里飘著咖啡和炸鸡的香味。
    他坐在巡逻车里,把座椅往后调了调,让腿能伸得舒服点。
    这破车是福特的老款探险者,座椅设计得像是给身高一米六的人准备的,他一米八五的个子开这车,膝盖能顶到方向盘。
    旁边的搭档奥蒂斯拍了他一下,吐槽道:“肖恩,別躺了,前面路口右转,查维斯太太说她家门口有个流浪汉躺了一天了。”
    肖恩嘆了口气,把座椅调回来。
    这想摸个鱼,真是在哪都不容易啊!
    就算穿越成了老美的警察,那也甭想摸鱼。
    没错!
    肖恩是个穿越者。
    至於怎么穿越的,他实在是没印象了。
    反正一睁眼,就变成了纽奥良的一名警察。
    入职三个月的新人警察,倒是也算適应了。
    至於奥蒂斯·华盛顿,四十五岁,黑人,纽奥良本地人,当了二十年警察,见过的事儿比肖恩吃过的盐还多。
    他的体型很壮,一个能顶肖恩两个。
    依著肖恩一米八五的个头,可想而知,奥蒂斯的体型有多大。
    肖恩刚入警局,就跟奥蒂斯搭档。
    警局的人说这是“老带新”,肖恩觉得这更像是“让新人跟著老油条学怎么混日子”。
    …
    “流浪汉…”
    这会儿肖恩重复了一遍,隨后忍不住吐槽起来。
    “查维斯太太一天能报三回警,不是流浪汉就是野猫,要不就是隔壁家的树杈伸到她院子里了。她怎么不直接打给市长热线?”
    奥蒂斯明显態度平和了不少,当即应道:“因为市长热线会告诉她打911。”
    “別抱怨了,查维斯太太虽然烦人,但她做的玉米浓汤是全社区最好的。圣诞节她送了我一罐,我老婆喝了差点想认她当乾妈。”
    事实上这种处理流浪汉的小问题,在奥蒂斯心里觉得还不错。
    至少没什么危险不是?
    …
    警车拐进一条安静的街道。
    两旁是典型的纽奥良风格房子,彩色的小木屋,带门廊,门口种著各种肖恩叫不出名字的花花草草。
    街角有一棵巨大的橡树,树荫遮住了半边马路。
    树下躺著一个人。
    肖恩把车停在路边,和奥蒂斯一起下车。
    走近了才看清楚,是个中年男人,乱糟糟的红棕色头髮,一脸好几天没刮的胡茬,穿著件脏兮兮的灰色连帽衫,蜷缩在树根旁边睡得正香。
    身边放著一个塑胶袋,里面露出几个空啤酒罐,还有半盒不知道从哪搞来的甜甜圈。
    奥蒂斯蹲下来,轻轻推了推那人的肩膀:“嘿,老兄,醒醒。”
    那人没反应,翻了个身继续睡。
    奥蒂斯加大力度推了一把:“醒醒,警察。”
    那人这才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逆著光看到两个穿制服的站在面前,条件反射地举起双手:“我没偷东西!那甜甜圈是我在垃圾桶里捡的,还没过期!”
    肖恩听到这句话,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
    这张脸…乱糟糟的头髮,浑身脏兮兮的,更有一股难闻的味道。
    而这窘迫的流浪汉,显然让奥蒂斯明显有些不耐烦了。
    “没人说你偷东西!”
    “有人报警说你在这儿躺了一天了,我们就过来看看,你叫什么?”
    那人放下手,眨眨眼,脸上瞬间换上一副无辜的表情:“我叫弗兰克,弗兰克·加拉格。警官,我是个守法公民,就是运气不太好,暂时遇到了点经济困难。”
    弗兰克这话说完,奥蒂斯倒是没什么反应,肖恩却仿佛被击穿了灵魂一般。
    顿时,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画面!
    芝加哥,南区,破败的街道,一大家子人,还有一个永远在坑蒙拐骗但就是死不了的老混蛋。
    弗兰克·加拉格。
    美剧,《无耻之徒》里的主角之一!
    操!
    这踏马…难道还是美剧的世界?
    “经济困难?”
    肖恩如遭雷击的时候,奥蒂斯重复了一遍弗兰克的话,瞟了一眼他袋子里的啤酒罐,冷冷道:“喝得挺开心的困难。”
    弗兰克一本正经地说:“那是为了缓解压力,医生说我压力太大,建议我適量饮酒。啤酒是液体麵包,属於基本营养需求。”
    这话说的,就算是还在消化信息的肖恩,也不由侧目,佩服弗兰克的鬼扯能力。
    肖恩站在旁边,看著这位美剧史上的传奇老流氓,一时间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他穿越到这个世界三个月了。三个月来,他见过正常的邻居,正常的罪犯,正常的流浪汉。
    他一直以为这就是一个普通的世界,只是他本人穿越了而已。
    现在弗兰克·加拉格蹲在他面前,告诉他压力大需要喝啤酒。
    那是不是意味著…
    “弗兰克,”肖恩忍不住开口,“你不是纽奥良人吧?”
    弗兰克抬起头,打量了他一眼,眼神里闪过一丝警惕:“警官好眼力,我是从芝加哥来的,来纽奥良旅游。”
    肖恩看了一眼他脚上那双破洞的球鞋,不由质疑问道:“旅游?”
    “穷游。”弗兰克面不改色,“现在流行这个。体验当地生活,融入底层社区,了解真实的美国。”
    奥蒂斯在旁边听得直乐:“行了你,穷游睡树底下?你当我是第一天当警察?”
    弗兰克嘆了口气,那表情极为认真:“警官,我跟你说实话吧。我本来有个朋友住这儿,说好了让我借住几天。结果我到了才发现,他三个月前就搬走了。我的钱在来的路上被人偷了,现在就剩这点…”
    他指了指袋子里的啤酒。
    “这点维持生命的基本物资。”
    奥蒂斯摇摇头,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抽出一张二十美元的钞票递过去:“拿著,去吃点东西,然后找个收容所睡一觉,別躺在这儿了。查维斯太太要是再看见你,她会直接拿扫帚赶人。”
    弗兰克接过钱,脸上的感动可以拿奥斯卡:“警官,你是好人,好人一定有好报。我能知道你叫什么吗?我要给你写感谢信。”
    “奥蒂斯·华盛顿,纽奥良警察局。”奥蒂斯收起钱包,“感谢信就不用了,你別让我再在这条街上看见你就行…”
    “一定,一定。”弗兰克爬起来,拎起他的塑胶袋,走了两步又回头,“对了警官,你知道这附近哪有收容所吗?最好是那种提供免费早餐的。”
    奥蒂斯给他指了方向,弗兰克这才千恩万谢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