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可心一直都知道自己很漂亮。
上学时,不论在哪个班级,她总是能吸引到最多的关注。
但是由於早熟的心智和过於冷静的头脑,那些同龄人在她眼中,只会让她觉得幼稚。
程澈確实很帅,但这打动不了她。
三千七百万买套別墅,只是为了接近她,这確实让她惊嘆,但也仅仅只是惊嘆。
可是当她看到程澈的这张照片时,却是实实在在的被触动了。
阔少的三千七百万和普通人的三千七百万,是有著本质差別的。
前者可能只是隨手一挥,后者却是要拼尽全力。
站在理智的角度来讲,程澈这种付出一切的行为,让苏可心觉得很傻。
尤其是在两人简短的接触中,苏可心是能够看到程澈身上的优点的。
聪明、自信、幽默、理智、善於社交......
可就是这样一个聪明的人,却做出了这样的傻事。
买完別墅去兼职......
苏可心甚至觉得他傻的有些疯狂。
但偏偏,她的心却难以抑制的开始湿润了。
理智,终究无法战胜一切。
程澈见她盯著自己的手机看,並没有出言打扰。
这已经是他的终极筹码了。
现在只剩下了最后一丝悬念。
那就是苏可心会不会亲自开口把他留下来。
这个任务对於他来说非常重要。
如果能一天躺赚十万元,谁又愿意去装神弄鬼赚两百块呢?
如果能风风光光的当主角,谁又甘心去做別人世界里的npc呢?
人生的机会稍纵即逝,哪怕有了系统,程澈也不想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改变现状的机会。
所以,即使他从来没有谈过恋爱。
即使他刚出新手村,就遇到了苏可心这种顶级大boss。
但他还是绞尽脑汁的去努力了。
现在,筹码已经全部上桌,只等苏可心的一个结果。
不过程澈並没有因此放鬆。
人不能把自己的命运全部交给別人。
如果苏可心最后还是做出和之前一样的选择呢?
现在激將法、无中生有、苦肉计都用了。
如果还是不行的话......
那就再玩个欲擒故纵?
先把房子让给苏可心,然后隔三差五的来溜达一圈。
人终归是感情动物,时间长了,总会有完成任务的机会。
反正系统的任务也没有时间限制,只不过是由短期任务变成了长期任务而已。
至於脸皮......
这不在程澈的考虑范围之內。
苏可心此时还在为程澈的“傻”而触动,却不知道程澈正在无比嫻熟的使用著三十六计。
理智有时候能够帮人看清很多东西,但唯独看不清一个比你更加理智的人。
几分钟后,苏可心终於將手机还给了程澈。
但是等程澈拿回手机之后,她的手却並没有收回去。
“交个朋友?”
程澈看了看她的手,然后毫不犹豫的伸手握了上去。
这一刻,程澈知道自己贏了。
虽然苏可心只说了四个字,但却已经明確释放出了可以接近的信號。
这让他如释重负。
同时,又有一股成就感油然而生。
不得不说,苏可心真的是个大boss。
换一个稍微拜金点的女人,恐怕在他拿出房產证的一瞬间就贴上来了。
但,风险与收益並存。
苏可心明显更优秀,爆的奖励也更多。
程澈也更欣赏这样的女生。
当然......
如果能少费点脑细胞的话,那就更好了。
握著苏可心的手,程澈露出一口小白牙,厚顏无耻的说道:
“朋友,你的小手真软。”
苏可心“呵呵”一笑,然后果断抽回了手。
“程澈,其实我到现在都很怀疑,你脸皮这么厚,真的会暗恋別人吗?”
程澈:“......”
什么话?
这特么是什么话?
“你应该反过来想,你感觉我脸皮厚,是因为我在刻意接近你,那些我不想接近的人,只会认为我高冷。”程澈很有逼格的说道。
“谢谢你的解释。”
苏可心一本正经的说道:“听了你的解释,我突然有了一种很荣幸的感觉。”
程澈一脸欣慰:“你知道就好。”
苏可心忍不住白了他一眼:“行了,你先下楼吧,我要留在这儿列印两份新的租房合同。”
程澈知道,自己住下来的事已经板上钉钉了。
於是也不拖沓,很爽快的说道:“好,那预祝我们相处愉快。”
“希望你不要过度影响我的生活。”苏可心不忘提醒道。
“不要过度”这四个字用的就非常好。
意思就是可以適度影响。
至少程澈是这么理解的。
所以他很痛快的答应了下来,然后转身离开。
只不过当他刚打开书房的门时,又被苏可心叫住了。
“等一下,还有一件事。”
程澈回头有些疑惑的问道:“什么事?”
苏可心紧盯著他问道:“你真的觉得我的毕业设计很丑?”
闻言,程澈差点没绷住乐出声来。
他当然清楚,苏可心对於作品的自信,並不会因为他的一番胡说八道就因此动摇。
但可能確实是第一次有人说她的作品丑,所以还是让她有了一丝小小的心结。
这小妞,也挺好玩的嘛。
看在你最终还是帮哥完成了任务的份上,这点小心结,哥就顺手帮你解了。
“我能喜欢上你,就证明我的审美没问题,事实上.....”
程澈故意中断了一下,然后才继续温柔的说道:“它们和你一样漂亮。”
苏可心一怔。
然后,耳朵上突然升起了一丝红润。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希望你以后在我面前也能高冷一些。”
程澈还是第一次听到这么奇怪的要求。
不过他还是决定满足苏可心。
“呵!不识抬举,拜拜!”
苏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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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书房,程澈顿时长吁一口气。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
苏可心终究还是被他搞定了。
虽然过程很波折,但结果还是好的。
程澈认为,这件事唯一的缺陷,可能就是自己好像演的有点像舔狗了。
但还好,只是表演。
真正的舔狗,程澈是绝对不当的。
在他看来。
当舔狗,就像是伸舌头去舔冬天的路灯杆子。
你妄想感化对方,却只会被对方越粘越牢,又疼又冷。
哪怕有一天,你终於在她的身上感受到了温暖。
那也不是你舔的原因,而是她的春天来了。
程澈很欣赏苏可心。
甚至觉得,她的性格和自己有一部分是相像的。
如果两人以后能够成为男女朋友,那程澈会很开心。
但不会通过当舔狗的方式去得到。
而且说不定,苏可心都会觉得舔狗很傻呢。
咦?不对啊。
程澈想著想著,突然回过了神来。
我特么想个屁的谈恋爱啊。
赶紧下楼,搞定江依然才是正事。
只要她们两个人都答应同居,那任务就完成了啊。
至於要不要谈恋爱......
那就看苏可心的表现吧。
胜利者不需要操心太多。
鱼儿一旦吃过鉤上的食物,自己就会跟著鉤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