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之下:道士下山 作者:佚名
第三十七章 教什么主,太羞耻了
六盘水,碧游村。
这座藏於山坳的村落看起来与普通山村无异,但若细看,房屋的结构,田间偶尔闪过的金属光泽,都透著不寻常。
“教主成了!教主成了!”
仇让手里挥舞著一根流动著金色光泽的古朴如意,边喊边朝著村里那栋被称为“修身堂”的建筑跑去。
修身堂內,一个穿著白色修身外套,眉眼俊俏,两只眼睛下还生著两点美人痣的年轻人正背对著门口,低头摆弄著手里一颗核桃大小的圆球。
听到喊声,他肩膀明显僵了一下。
“都说了不要叫我教主,”马仙洪头也没回,“超级羞耻的好不好。”
他脚趾在鞋里蜷缩扣紧,手里的那颗“噬囊”差点被他捏出裂纹。
当初就不该听那几个傢伙攛掇,叫什么新截教,现在天天被这么喊,简直头皮发麻。
仇让已经跑了进来,嘴里应著:“好的教主,没问题,教主。”
他动作麻利,手中鎏金如意轻轻一挥,一道柔和的淡金色匹练飘出,將马仙洪手里那颗岌岌可危的噬囊卷回。
“这小玩意儿有什么好的,”仇让托著噬囊,嘴里嘀咕,“教主你这段时间在它身上浪费太多时间了,就该和我一样,研究类似我这鎏金如意的东西,又威风,又好用!”
马仙洪这才回过头来瞅他,目光先扫过仇让手里的如意:“你刚才找丁子桓了?贏了?”
仇让立刻来了精神,把噬囊小心放在旁边工作檯上,得意地挥舞起鎏金如意:“嘿嘿,贏了~这鎏金如意太好用了,千变万化,威力强大,可攻可守,”
他顿了顿,补充道,“绝对比得上龙虎山那帮子道士修炼的金光咒!”
马仙洪的注意力又回到了那颗小小的噬囊上:“炼器可不只是为了战斗。”
他指了指噬囊,“就好比这个。你往里面输入一点炁,然后对著你那如意试试。”
仇让脸上露出疑惑,但还是依言照做。
他小心分出一缕炁注入噬囊,然后心念微动。
下一秒,仇让眼睛瞪得滚圆,嘴巴微微张开,保持著这个姿势一动不动,只有眼珠死死盯著自己空空如也的右手,又猛转向悬浮在空中的噬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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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嚯!”他惊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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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他嘴张得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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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太神奇了!”他终於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手指颤抖地指著噬囊,“它、它把我如意收了?这么小一点?!”
他试著操控噬囊,心念一动,金光闪过,鎏金如意又出现在他手中。
再一动,如意消失。
来来回回试了好几次,玩得不亦乐乎。
嘭!
一声轻微脆响,仇让再次僵住,那枚噬囊表面出现几道裂纹,隨即破碎,化作几点细微的炁光消散,他的鎏金如意“哐当”一声掉在地上。
仇让脸上的兴奋瞬间变成茫然,慢慢抬起头,看向马仙洪,依旧保持著那副目瞪口呆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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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仙洪乾咳两声,移开视线:“那什么,刚才我用力过猛,把它內部结构给弄坏了。等我再调整一下材料配比,加强一下核心结构,稳定下来就可以批量生產了。”
他想到那个画面,语气不由轻鬆了些,“以后咱们碧游村人手一个,出门方便。”
仇让立刻把刚才的茫然拋到脑后,巴巴掌拍得震天响,脸上笑开了花:“教主英明!教主威武!”
“教主!教主!”又一个声音由远及近,丁子桓气喘吁吁地跑进修身堂。
马仙洪刚刚放鬆一点的脚趾瞬间又扣紧了,整个人被无形的羞耻感笼罩,耳根都有些发红:“都说了別叫我教主!”声音几乎绝望。
“好的教主,没问题教主。”丁子桓的回答和刚才的仇让如出一辙。
仇让抱起胳膊,斜眼看著丁子桓,从鼻子里哼出一声:“呵呵,手下败將来了。”
丁子桓立刻炸毛,也顾不上匯报了,指著仇让:“你那是偷袭!趁我调试新机关没注意!”
“反正你输了。”仇让扬了扬下巴。
“你耍赖!仗著好法器!”丁子桓不服,“有种给我也炼製一个专属法器,咱们再打过!我的机关术配上专属法器,肯定比你强!”
仇让:“呵呵。”
“你呵什么呵!”
“呵呵就是呵呵。”
马仙洪只觉得一个头两个大,提高声量打断:“你们俩別吵了!”
他看向丁子桓,“子恆,你跑过来有什么事?”
丁子桓拍了下自己脑袋:“都被那傢伙气糊涂了。教主,最近有两个人一直在村子周围的山林里转悠,看起来都是练家子,按他们这探查范围,恐怕要不了多久就能发现咱们这儿。”
仇让这时也不跟丁子桓斗嘴了,眉头皱起:“异人?衝著我们来的?来我们这偏僻地方干什么?”
马仙洪沉吟了两秒,倒是没怎么紧张:“山是国家的山,林是国家的林,別人路过转转,也不是什么大事。”
他想了想,对丁子桓说,“你先盯著,別惊动他们。晚上咱们去会会他们。”
……
六盘山的林子比终南山那边要湿润一些,树木更加茂密。
程墨与夏禾在林子里悠悠逛著。
这里的山林还算安全,除了之前遇到的一头脾气暴躁的野猪,倒是没见著老虎豹子之类的猛兽。
不像终南山那边,程墨小时候跟著师父,拉著大狸和大黄都赶跑过三次老虎了。
夏禾走了一会儿,肚子开始咕咕叫。
她时不时侧头看看程墨——准確地说,是看程墨手里提著的那头硕大野猪,悄悄咽了咽口水:“小道士,咱们什么时候找个地方,把这头野猪拿来烤了呀?走了这么久,都饿了。”
程墨单手提著那头比夏禾身高还长一截的大野猪,猪蹄子拖在地上,留下浅浅的痕跡。
他斜眼看夏禾:“野猪肉很老,尤其是这种成年的母野猪,纤维粗,味道柴,不好吃。”
夏禾眨了眨眼,指著野猪:“那你提著它干嘛?不嫌重啊?”
这野猪看著起码有两三百斤,程墨提著却像拎了袋水果。
程墨掂了掂手里的野猪,理所当然:“找它的孩子啊。小野猪鼻子灵,闻著老母亲的气味就会找上门来。咱们等等,说不定就能让它们一家人团聚。”
夏禾闻言,立刻露出惊恐夹杂著鄙夷的表情:“小道士,你好残忍!杀了人家妈妈,还要用妈妈当诱饵抓孩子!”
程墨点点头,语气平静:“那你待会儿別吃猪肉。”
夏禾沉吟两秒:“……你不是说野猪肉很老不好吃吗?”
程墨:“那是成年的,小野猪没长成,肉质嫩,味道还是很不错的,烤起来油脂丰富,撒点盐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