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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夜游(求追读)
    1836:我在大英当文豪 作者:佚名
    第33章 夜游(求追读)
    连著几周高强度的“特种兵式”赶稿,让米歇尔有些身心俱疲,但也让他的钱包前所未有地充实起来。
    有了钱,米歇尔心里也终於有了底气。
    他终於可以不用再提心弔胆地躲著房东太太,甚至开始考虑换一个带窗户的新住处了。
    这天,米歇尔奢侈地一觉睡到了下午,他伸了个懒腰,发出一阵筋骨活动的声音。
    下午起床还有一个好处,不用在公共盥洗室排长龙,可以畅快的刷牙。
    是的,有了钱以后,米歇尔终於可以保持和前世一样每天刷牙的习惯了。
    维多利亚时代的牙刷,跟米歇尔前世的牙刷外形看起来差不多,只是材质略有不同。手柄处材质是骨头或者木头,而刷毛由马鬃或者小马的毛髮製成。
    至於牙膏,则被被称作“洁牙剂”。这些膏剂最简单的不过是一些灰或者盐,商店柜檯上就有售卖。
    事实上,大部分牙膏都是被调味和染色了的拋光剂。
    当然,如果奢侈点,还有不同的牙膏口味可以选择。
    就举几个米歇尔在商店里看到的畅销牙膏来说吧。
    “樟脑牙膏粉:准备滑石粉1磅,樟脑2德拉克马,用一丁点儿红酒润湿,然后研磨成粉末,最后,再与滑石粉充分混合起来。
    “没药牙膏粉:墨鱼骨粉1磅,没药粉末2盎司。”
    “美洲牙粉:珊瑚、墨鱼骨、麒麟竭各8德拉克马,焦明矾和紫檀各4德拉克马,鳶尾根8德拉克马,丁香和肉桂各0.5德拉克马,玫瑰岩8德拉克马,全部制粉后混合。”
    所以最后,米歇尔还是选择煤灰作为“牙膏”。不是因为他穷,而是煤灰是最接近现代牙膏的材料。它在所有研磨材料中质地最柔软,还可以在不损伤牙齿和牙齦本身的情况下祛除牙菌斑和牙垢。
    並且它还很容易清洗乾净,不会留下残余,即使偶尔不小心吃掉了一点儿,也没什么关係。
    不像其他的“牙膏”,吃下去可能就暴毙。
    (维多利亚时代的牙膏gg,没错,那时候认为牙膏像牙齦的顏色是最健康的)
    简单的洗漱过后,正当他琢磨著是去楼下买两个黑麵包,还是奢侈一把去小酒馆弄点热乎的吃食的时候。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突然响起。
    米歇尔心里咯噔一下,下意识还以为是房东太太又来催租了。
    可他转念一想,自己上周就已经把欠的房租交清了,连带著下个月的一起。
    所以,那会是谁?
    他打开门,门外站著一个不认识的小孩,手里拿著一封信。
    “请问是米歇尔先生吗?这是狄更斯先生给您的信。”
    狄更斯的信?
    米歇尔有些意外地接过来,拆开了信件。
    信上的字跡龙飞凤舞,充满了狄更斯本人那种热情洋溢的风格。
    信的內容很简单,狄更斯邀请他今晚一同夜游伦敦,去见识一下这座城市在煤气灯下的另一面。
    夜游伦敦?
    米歇尔来了兴趣。
    他来到这个时代快一个月了,但大部分时间都缩在圣吉尔斯那个破败的角落里,对伦敦的了解仅限於从东区到报社和狄更斯家的一小片区域。
    不过,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夜游伦敦也是狄更斯的特殊癖好。
    他需要在晚上到伦敦街道上夜游,才能找到创作的灵感。这是他从童年起就养成的习惯,当年他在黑鞋油工厂干童工时候,下班他就会在夜色中行走。
    天气好坏对他几乎没有影响,甚至天气差一点他会更加兴奋。
    每当雾气瀰漫,下雨或下雪的晚上,他就到最陌生的地区漫游,一边走一边把听到的一句、半句话记下来,或站在一家商店的门前侧耳倾听,或瞥一眼另一家商店的古怪的摆设,或跟踪一对流里流气的青年男女。
    就这样,在一个晚上的漫长的散步后,他恢復了同伦敦的联繫,第二天早晨他的工作就变得会得心应手。
    傍晚时分,米歇尔按照约定,在一家咖啡馆门口见到了狄更斯。
    这位大文豪今天没有坐他那辆家用马车,而是准备步行。他看上去精神抖擞,兴致高昂。
    “米歇尔,我的朋友!你总算来了!”狄更斯热情地给了他一个拥抱。
    “准备好了吗?今晚,我带你去看一个真正的伦敦!”
    “乐意至极。”米歇尔也热情的回应。
    有狄更斯这样正宗的“伦敦佬”带路,他对今晚的漫步伦敦更有兴致了。
    他们沿著宽阔的街道向西区走去。
    隨著脚步的前进,周围的景象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狭窄泥泞的巷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平坦乾净的碎石路。
    道路两旁,高大的乔治亚式联排別墅一栋挨著一栋,石质的外墙在傍晚余暉中泛著柔和的光。黑色的锻铁栏杆围出精致的小庭院,擦得鋥亮的黄铜门环上,雕刻著复杂的家族纹章。
    当天色渐暗,街道两旁的煤气灯被一一点亮。
    西区的煤气灯显然更加密集,每隔大约二十码就有一盏,乳白色的灯罩將光芒折射得柔和明亮,將整条街道打亮。
    “看到那些俱乐部了吗?”狄更斯指著不远处一栋灯火通明的建筑。
    “圣詹姆斯街,伦敦最有权势的男人们聚集的地方。怀特俱乐部、布鲁克斯俱乐部,数不清的高级俱乐部就在这......他们在里面喝著白兰地,抽著雪茄,几句话就能决定一家银行的生死,或者一条铁路的走向。”
    米歇尔顺著他指的方向看去,透过巨大的落地窗,隱约能看到里面绅士们的身影。
    他们围坐在桃花心木的桌旁,墙上掛著看不清细节的油画......
    他们继续前行,来到了著名的邦德街。
    虽然部分店铺已经打烊,但橱窗里的煤气灯依旧亮著,像一个个小小的舞台,展示著里面琳琅满目的商品。
    巴黎最新款的蕾丝长裙,瑞士工匠手工製作的怀表,镶嵌著巨大钻石的项炼,还有装饰著华丽鸵鸟羽毛的女士软帽。
    狄更斯指著一顶帽子对米歇尔介绍:“看到那顶了吗?足足售价五英镑。一个普通职员一个月的薪水,也只够买这么一顶帽子。”
    米歇尔沉默了。
    他想起了自己为了几个先令的房租而担惊受怕的日子。
    即便是自己现在的稿酬,一篇似乎也只能买几个帽子?
    该死的有钱人。
    接著他们经过了圣詹姆斯公园,湖面上,几只优雅的天鹅在月光下游弋。
    岸边的煤气灯照亮了散步的贵族夫妇,男士穿著深色的燕尾服,女士的肩膀上披著昂贵的皮草。
    这里充满著诗情画意,美好得像一幅画。
    而在公园的尽头,一座宏伟的建筑灯火辉煌,门前矗立著一座高大的青铜雕像。
    “那是阿普斯利庄园,威灵顿公爵的府邸。”狄更斯的声音低沉了一些。
    “门口那座阿喀琉斯雕像,是用滑铁卢战役中缴获的法军大炮熔铸而成的。”
    米歇尔凝望著那座在灯光下轮廓分明的雕像。
    许久,才轻轻发出了一句感慨。
    “英雄的荣耀,终究是用穷人的鲜血换来的。”
    西区的繁华与奢靡,在米歇尔眼里似乎多了一丝血腥。
    他们没有过多的停留,而是继续向前。
    狄更斯拐了个弯,两人就离开了这条灯火通明的大道,一头扎进了前方愈发浓重的黑暗里。
    在那里,才是真实的伦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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