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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寇可往,我亦可往!
    大明首辅:我活两千年,老朱麻了 作者:佚名
    第100章 寇可往,我亦可往!
    “你们怕饿死!怕渴死!怕死在那片没有人烟的荒漠里!”
    “我也怕!”
    霍去病策马在阵前狂奔,马蹄扬起尘土。
    “但是!”
    “你们想一辈子缩在长城后面当乌龟吗?!”
    “你们想年年看著匈奴人来抢我们的粮食,杀我们的女人吗?!”
    “告诉我!想不想?!”
    “不想——!!!”
    八百条汉子,吼声震天。
    “那就跟著老子冲!”
    霍去病勒马转身,槊尖直指北方。
    “前面就是匈奴的王庭!”
    “那里有吃不完的牛羊!有喝不完的美酒!”
    “想要吗?”
    “想要,就拿命去抢回来!”
    “出发!”
    没有任何多余的废话,也没有任何悲壮的送行酒。
    八百骑兵,像一道黑色的闪电,撕开了定襄郡的防线,义无反顾地扎进了那片吞噬了无数生命的茫茫大漠。
    苏尘骑在马上,紧紧跟在霍去病的身后。
    风沙打在他的脸上。
    他却感觉到了久违的热血沸腾。
    这不是权谋算计,不是朝堂倾轧。
    这是战爭。
    这一刻,他忘掉了韩信的死,忘掉了刘邦的猜忌,拋下了所有的沉重。
    他只是一个兵。
    一个要去把这该死的世道,杀个通透的兵!
    朱棣看著天幕里那个策马狂奔的身影,眼眶通红。
    画面中。
    黄沙漫天。
    那支孤军,很快就变成了一个个小黑点,最终消失在天地的尽头。
    【这一年,霍去病十七岁。苏尘,也“十七”岁。】
    【他们不知道前面有什么。】
    【他们只知道。】
    【如果不去,汉人的脊樑,就永远直不起来。】
    【寇可往,我亦可往!】
    狂风卷著砂砾,打在脸上像刀割一样疼。
    两千里无人区,不是说著玩的。
    这里没有路,只有无尽的戈壁和能够把人烤乾的烈日。
    八百骑兵,像是一群幽灵,在苏尘的指引下,在这片死地里穿插。
    没人说话,嘴唇都乾裂出血口子,每个人都只盯著马耳朵。
    第三天。
    最后一点乾粮吃完了。
    水囊里倒不出一滴水。
    有个年轻兵卒舔了舔乾枯的嘴唇,眼神发直地看著苏尘和霍去病。他没说话,但那眼神就是在问:咱们是不是要死这儿了?
    霍去病勒住马,那张年轻得过分的脸上,没有任何慌张,反而透著一股狼见到肉时的兴奋。
    他鼻子抽动了两下,手里的马槊往前一指。
    “闻到了吗?”
    苏尘眯著眼,看向几里外的一处山坳。
    那边有淡淡的烟火气,顺著风飘过来。是牛粪燃烧的味道,也是肉味。
    “匈奴人的斥候营地。”
    苏尘把羊皮地图捲起来,插回怀里,声音沙哑却冷硬:“大概一百多人,马匹两百,刚好够咱们换乘。”
    霍去病咧嘴笑了,露出一口白牙,在那张满是尘土的脸上显得格外森然。
    “兄弟们!”
    他压低了声音,回头看著那群饿得眼睛发绿的汉军。
    “开饭了!”
    ……
    八百个饿疯了的汉子,在霍去病的带领下,像是一群下山的猛虎,连一声喊杀都没发出来,直接撞进了那个匈奴营地!
    没有任何战术,就是快!
    快到匈奴人刚把弯刀拔出来,汉军的马刀已经劈开了他们的脖子。
    快到锅里的羊肉汤还在翻滚,煮肉的人脑袋已经搬了家。
    一刻钟。
    战斗结束。
    匈奴人的尸体被隨意地扔到一边。
    汉军兵卒们坐在匈奴人的火堆旁,用匈奴人的刀割著匈奴人的羊肉,大口吞咽。
    有人被烫得直吸气,却捨不得吐出来,混著血水和灰尘硬咽下去。
    霍去病抓著一只羊腿,啃得满嘴是油。他把一个匈奴人的皮酒囊扔给苏尘。
    “接著!马奶酒,虽然臊气,但解渴!”
    苏尘接过来,仰头灌了一大口。
    辛辣,腥膻,直接衝进胃里,像是一团火在烧。
    但他觉得痛快。
    “换马!带上肉乾!把剩下的带不走的,全烧了!”
    霍去病把啃乾净的骨头往火里一扔,站起身来:“下一顿,咱们去单于的叔叔家里吃!”
    ……
    天幕之外。
    未央宫。
    刘邦看著画面里那一群狼吞虎咽的汉军,手里端的酒爵停在半空,眼睛直勾勾的。
    “这就……吃上了?”
    他打了一辈子仗,也被项羽追得满世界跑过。
    但他从没见过这种打法。
    不要后勤,不留退路,走到哪儿吃到哪儿。
    这哪是行军打仗啊?这分明就是一群强盗进了村!
    “这帐算得……”刘邦吧唧了一下嘴,眼神突然亮得嚇人,“划算啊!”
    “吃敌人的,喝敌人的,骑敌人的马,还能拿敌人的脑袋换军功!”
    “这仗打得,不仅不花钱,还他娘的能赚钱!”
    大唐,太极殿。
    李世民没说话。
    他是行家。
    他看到的不是吃喝,是速度。
    “没有輜重拖累,一人双马甚至三马,日行三百里。”李世民的手指在御案上轻轻敲击,节奏极快,“这是把骑兵的机动性发挥到了极致。”
    “匈奴人之所以难打,就是因为他们跑得快。”
    “但这支汉军,比匈奴人更轻,更为了活命而拼命!”
    “苏尘的图,霍去病的刀。”李世民长嘆一声,“绝配。”
    ……
    天幕画面飞快流转。
    风,停了。
    原本那股子要把人骨头缝都吹裂的漠北寒风,到了这座山脚下,似乎也怕了。
    这里是狼居胥山。
    匈奴人心里的圣山,他们祭天的地方,也是他们认为长生天居住的宫殿。
    但现在,山脚下流淌的不是奶酒,是血。
    黑色的血,红色的血,混在一起,把那片常年不化的积雪烫出了一个个窟窿。
    画面里,不再是当年那穷酸的八百骑兵。
    镜头拉高,那是漫山遍野、一眼望不到头的黑色钢铁洪流!
    【元狩四年,漠北之战。】
    【不再是偷袭,不再是小打小闹。】
    【大汉倾国之力,霍去病率五万精锐,长驱直入两千里,寻歼匈奴左贤王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