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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臥槽,林工你把故宫搬空了?
    五零:穿成资本家后我靠军工逆袭 作者:佚名
    第107章 臥槽,林工你把故宫搬空了?
    这一夜,林娇玥房里的煤油灯芯被挑了三次。
    窗外淅淅沥沥的飘著碎雪沫子,夹杂著湿冷的风,打在窗户纸上发出“沙沙”的细响。
    林娇玥躺在炕上,把自己裹得像个蚕蛹,却依旧烙饼似的翻了几百个身。
    她脑子里乱得像一团被猫抓散的线球。
    一会儿是前世测数据时屏幕上跳出的致命红叉;一会儿是高建国那只被镁粉强光晃得红肿流泪的兔子眼;最后,画面定格在陈默把那把黑漆漆的白朗寧m1910拍在桌上的瞬间。
    “咔嚓。”
    那声上膛的脆响,此刻在静謐的春夜里被无限放大,就在耳边迴荡。
    那个黑漆漆的枪口,像是对准了她的良心。
    理智的小人儿在她脑海左边尖叫,那是属於大厂工程师的绝对理性:
    “林娇玥你疯了吗?你是穿越者,最大的忌讳就是暴露金手指!那是空间物资!眼下正是三月青黄不接的时候,你拿出些牛肉乾已经是极限了,你要是再拿出些其他的乱七八糟的东西,跟找死有什么区別?会被切片研究的!”
    可感性的小人儿在右边沉默不语,只是倔强地指著窗外——那是北方的方向,是前线。
    如果不给,看著那两个傻大个真因为没有药,因为失血过多或者体力不支,把命丟在保卫国家前线的冰天雪地里……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这句古话像块千斤巨石,压得她胸口发闷,喘不上气。她林娇玥是怕死,是爱財,是想苟著过好日子,但她不是冷血动物。
    “去他妈的理智!去他妈的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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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娇玥猛地坐起身,烦躁地抓了一把头髮,披著那件深枣红色的薄棉袄就下了地。屋里的空气带著股潮湿的寒意,她打了个哆嗦,眼神却逐渐坚定起来。
    她闭上眼,意念瞬间沉入那一方玉佩空间。
    在仓库最隱秘的角落里,有几个之前在林家搬空祖宅时收进来的铅皮箱子,上面还贴著民国时期的封条,散发著淡淡的陈年药味。
    这些,是林鸿生那个便宜老爹收藏了许多年的保命底牌。
    林娇玥没有丝毫犹豫,意念一动,三箱在这个年代堪称“液体黄金”的青霉素粉剂,还有林家祖传的金创药被调动了出来。那金创药她在空间里閒著无聊时,兑过几滴灵泉水重新调和,止血效果好得嚇人。
    最后,她的目光落在一个精致的小紫檀木盒上。
    之前实验的时候她鬼使神差地倒了些灵泉水在里面泡著。这会儿取出来,借著微弱的煤油灯光一看,林娇玥自己都倒吸了一口凉气。
    只见那盒子里,躺著一支品相极好的老山参。通体呈半透明的琥珀色,参鬚根根分明且柔韧,散发著一股子霸道至极的药香,仿佛刚从深山老林里挖出来不久,透著股鲜活劲儿.
    浓郁到霸道的药香瞬间溢满了整个房间。这哪里是药,简直像是神话故事里能起死回生的仙草!
    “管它有没有用,死马当活马医吧。要是真被人发现了,……看在我也算是为国立功了的份上,怎么也能算是个红色资本家?”
    “实在不行我就带著全家跑路去深山老林!”
    她咬著牙,找了个掉漆的旧铁皮饼乾盒子,把那株“成精”的老参小心翼翼地盘好塞进去,又把两个没有任何標识的瓷瓶药粉塞在缝隙里。
    做完这一切,她像是刚刚跑完一场马拉松,虚脱地靠在桌边。
    此时,窗外的雪已经停了,东方泛起了一丝清冷的鱼肚白。
    就在这时,隔壁突然传来极为轻微的“吱呀”一声。声音很轻,那是门轴缺油特有的动静。陈默和高建国的动作放得很轻,像是怕惊动了这微寒的春晨,更怕惊动了那个送別的人,徒增伤感。
    走了?
    林娇玥心臟猛地一缩,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涌上心头。她一把抓起那个沉甸甸的布包,甚至没来得及穿袜子,脚后跟直接踩著那双纳底布鞋的鞋帮,不管不顾地推开了门。
    吱呀——!
    门一开,凌晨带著湿气的寒风直往领口里钻,地上的薄雪半化不化,踩上去湿滑冰凉,冻得人脚心发麻。
    院子里,那辆墨绿色的吉普车旁,两道高大的身影正准备上车。
    听到身后急促又凌乱的脚步声,两人出於战场本能,动作整齐划一地转身、下蹲、右手闪电般按向腰间枪套。杀气在那一瞬间几乎凝成了实质。
    待看清晨雾里那个披头散髮、只披著单薄外套、脚下踩著鞋帮子踉踉蹌蹌跑出来的林娇玥时,那股杀气瞬间消散。
    高建国那个紧绷的姿势瞬间垮了,眼睛瞪得老大,咧嘴就要喊:“林……”
    陈默眼疾手快,一肘子狠狠懟在他肋骨上,硬生生把那个到了嘴边的“林工”给懟回了肚子里——这大清早的,要是把別人吵醒了,林工这副衣衫不整的模样被人看见不好。
    林娇玥几步衝过去,鞋底在湿滑的薄冰上打了个滑,差点摔倒。她一把拽住陈默的衣袖稳住身形,將怀里那个死沉死沉、还带著她体温的布包,像是塞炸药包一样死死塞进他怀里。
    “拿著!”
    她大口喘著粗气,薄薄的白雾在清冷的空气中散开,那张原本白皙的小脸此刻被冷风吹得有些发红,但那双杏眼却亮得嚇人。
    “別当著人面拆,上车再看!”
    陈默低头,隔著厚重的军大衣,他依然能感受到那个布包的分量。手指触碰到里面那个硬邦邦的铁皮盒子轮廓,一种莫名的直觉让他心臟狂跳。
    他抬眼看她。
    晨光熹微中,女孩的髮丝凌乱地贴在脸颊上,眼神里没有了平日里的娇憨和算计,只有一股子不管不顾的倔强。
    “红瓶的是止血粉,不管多大的口子,倒上去就能止住。白瓶是青霉素,那铁盒子里……”林娇玥顿了顿,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不知是冻的还是激动的,“要是真到了剩最后一口气的时候,切片含著,能吊命!”
    旁边的高建国听得直愣神,刚想问这是啥神丹妙药能这么邪乎,却见林娇玥猛地转头,那双杏眼死死盯著他,语气里带著股破罐子破摔的狠劲:
    “来源別问。问就是我捡来的,问就是天上掉下来的。我就一个要求——把命给我带回来!少一根头髮,我跟你们没完!”
    陈默抱著布包的手指猛地收紧,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他深深地看著林娇玥,那眼神深邃得像一口古井,没有探究,没有疑惑,只有一种把命交出去的、沉重如山的承诺。
    他是个聪明人,聪明人知道什么时候该闭嘴,什么时候该用命去守秘密。
    良久,他只吐出一个字,沙哑得厉害:“好。”
    他脱下自己的军手套,不由分说地塞进林娇玥冰凉的手里。
    目光下移看到她赤红的脚踝,眼神一暗,想说什么但最终忍住,只化为一句更重的“回去”。
    然后转身:
    “上车。”
    陈默转身上了驾驶位,动作利落得没有一丝拖泥带水。高建国朝林娇玥挥了挥那只戴著露指破手套的大手,用口型比了个“放心,妹子”,然后钻进了副驾。
    轰——!
    吉普车轰鸣一声,排气管喷出一股黑烟,捲起地上的积雪,头也不回地衝进了灰濛濛的晨雾里。
    车子开出几公里,一直出了校门,顛簸在城郊的土路上,高建国才终於憋不住了。
    他像做贼一样,小心翼翼地把那个布包捧过来解开。先是拿起那两个没有任何標籤的瓷瓶闻了闻,一股子清冽到让人头脑一震的药香直衝天灵盖。
    “乖乖……这味儿正啊!”
    接著,他伸出粗糙的手指,抠开了那个掉漆的旧铁皮盒子。
    下一秒,车厢里响起了一声变了调的惊呼。
    “我……我的娘咧?!”
    高建国眼珠子差点瞪出眼眶,手一哆嗦,差点把盒子扔出去。
    只见那盒子里,躺著一支品相极其完好、甚至还在微微渗著汁液的老山参。参须密密麻麻,根部像个胖娃娃,那股子浓郁到化不开的药味儿,瞬间把车厢里的汽油味都给压下去了。
    他虽然是大老粗,但以前跟团长打仗剿匪时见过这东西,哪怕是当年那些地主老財家里藏著的传家宝,都没这么好的货色!这哪是人参啊,这一看就是有些年头的灵物!
    “老陈,这……这也太下血本了吧?林工这是去把哪家百年老药房给劫了?还是把故宫给搬了?”高建国说话都在打磕巴,声音颤抖,“这玩意儿,在现在的黑市上,那就是能换整箱『大黄鱼』(金条)的硬通货啊!不,这他娘的是有价无市,能换命啊!”
    “把嘴闭上!想让风灌死你吗?”
    陈默握著方向盘的手很稳,连一丝晃动都没有,只是那原本坚毅的下頜线,此刻绷得紧紧的,像是要把牙齿咬碎。
    “收起来。”陈默的声音冷得像外面的冰渣子,却又藏著一团火。
    “啊?”
    “我说收起来!贴身放好!”陈默目视前方,声音不高,却透著股不容置疑的严厉,“这东西,还有之前那牛肉、那消炎水……你心里没数吗?这东西一旦被人看见,她还要不要活了?”
    高建国愣了一下,脸上的嬉皮笑脸慢慢收了起来,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严肃。他也不是真傻,在这个特殊的年代,林娇玥拿出来的东西,確实邪乎得过分,每一件都够枪毙十回的。
    这哪里是送物资,这分明是把身家性命都交到他们手上了。
    “老陈,我知道你想说啥。”
    高建国把铁皮盒子珍重地揣进最里面的棉衣兜里,紧紧贴著胸口,脸上露出一股子平日里少见的土匪气:
    “林工这是把脑袋別在裤腰带上,给咱哥俩凑救命的东西。她敢给,咱就敢收!这份情,比天大。”
    他猛地拍了拍胸口,震得棉衣砰砰响,眼神凶狠:“从今儿起,林工就是我高建国的亲妹子,比亲的还亲!这事儿烂在肚子里。谁要是敢问林工这东西哪来的,我高建国第一个崩了他!哪怕是保卫科的刘科长,甚至是张局长,也不行!”
    陈默没有说话,只是踩著油门的脚微微用了力。
    吉普车在坑洼的土路上剧烈顛簸,捲起漫天风雪。他从后视镜里最后看了一眼已经被风雪掩埋的学校方向,眼底闪过一丝从未有过的柔情与决绝。
    这世道,谁还没点秘密?
    她既然敢把这泼天的信任像手雷一样砸过来,那这就是一份生死投名状。这两条命,从今天起,不仅属於国家,也属於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