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6点,芝加哥南区。
“嘿嘿嘿,运气真好。看起来刚死没多久,身体还没硬。”
隨著声音传来,李昂感觉到一双手在自己身上摸来摸去。
“钱包呢?”说话那人身上传来阵阵酒气,“找到了!哈哈!上帝还是站在我这边的,今天我要去艾乐柏好好喝一杯!”
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
头像要裂开。
李昂睁开眼,一个男人背对他蹲著,正翻检一个黑色皮夹。
那,似乎是我的钱吧?!
操!
他甚至没思考,还躺在地上的身体猛地一蹬,正中那人后腰。男人嚎了一嗓子,滚出去老远。
“你他妈偷我东西?!”李昂爬起来扑过去,趁对方晕头转向,整个人跨坐上去。
不等那人回过神来,李昂的拳头比他的脑子更快地砸了下去:“我让你偷我钱包!还给我!”
一拳下去,男人的鼻血立刻就流了下来。
“別,別打了!求你別打了。”男人虽然嘴上求饶,身体却猛地一拱,试图把李昂掀翻。
“还他妈敢动?!”李昂晃了一下,膝盖死死抵住对方胸口,把他钉回地面。恍惚之间,他隱约看到,挡著自己脸防止被打破相的男人,油腻的黑髮之中,似乎夹杂著缕缕金色。
但此时,他根本来不及多想。
“不打了!我认输!”男人街头经验似乎十分丰富,见掀不翻李昂,他索性不再挣扎,双手护头,声音从胳膊下面闷闷地传出来,“误会!我以为你死了!就看看有什么能用的。这不算偷!”
“不算偷?看人躺在地上,你不帮忙叫救护车,反而摸我钱包。这不叫偷叫什么?”李昂扬起拳头,却找不到缝隙,男人给自己的脸护的很严实。
“救护车?”男人从指缝里看他,像看个疯子,“你付得起叫救护车钱?”
“你......”
李昂猛地愣住,他这才看清身下的男人,居然是个白人!
也就在这一秒,他才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对面一直在说英语,而自己回懟的每一句话,居然也是流利的英文,发音自然得像刻在骨子里,刚才忙著揍人,居然压根没察觉!
“呵。”见李昂一时卡壳,那人忍不住嗤笑出声,“別以为我没看见,你钱包里一美元都没有,还想叫救护车?你是打算卖血付帐单吗?”
“一美元?卖血付帐单?”李昂猛地皱眉,叫救护车为什么要卖血?
他下意识扫视周遭:涂鸦遍布的砖墙、英文標识的商店招牌、男人嘴里的“救护车帐单”,这些碎片瞬间拼凑起来,让他心头一沉:这里根本不是中国!
他一把夺回钱包,颤抖著手抽出里面的 id卡。
照片是他,却又不是他。
轮廓相似,但五官更深邃,带著明显的混血痕跡。
名字:李昂?冯?奥古斯都。
国籍:美国?!
看著李昂陷入沉默,男人慢慢放下手,“嗨,伙计。我没想抢劫。就是捡点无主的东西。我们这儿都这样。嘿,你叫李昂是吧?你能先起来吗?压得我喘不过气。”
“你是中国人吗?”那人瞥著他肤色,语速飞快,“我帮你联繫大使馆怎么样?我是芝加哥地头蛇,我带你去!”
“去?去你吗!”李昂又是一拳下去,但被男人勉强挡住了。
“我怎么会是美国人?!”李昂欲哭无泪。
他记得自己是国內 985大学的学生,平时爱练武术,前一刻熬夜赶完课业,刚起身简单练了两下拳舒缓疲劳,就突然一阵眩晕,眼前一黑,怎么醒来就到了这里?
更诡异的是,他清楚记得自己的过往经歷。可关於这具身体的一切——身份、人际关係、在美利坚的生活痕跡,全是空白。
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什么叫你怎么是美国人?”地上的男人也有些疑惑,但很快转变了策略,“你脑子撞坏,受伤了?失忆了?伙计,美国人不好吗?你既然是美国人应该熟悉我们这的规则,我刚刚真不算过分。你看,你是不可以从我身上下来了?”
见李昂没有动作,男人眼珠乱转,似乎想到了什么,再次开口:“伙计,我可以补偿你,怎么样?”
没空理会他的话,李昂猛地从男人身上起来,衝到旁边商店的橱窗前。
透过玻璃,他仔细打量著里面倒影。一身普通的休閒装,略有褶皱。混血特徵明显,个子很高,短髮,脸型轮廓深邃,相貌英俊。
他齜了齜牙,整齐洁白。舌头顶了顶牙床,没有缺损,没有隱痛,没有烂牙。经济应该不差......至少以前不差。他又检查了一下身上,零件都在,没有纹身,也没有烂疮。看来,应该也不酗酒,不嗑药。
“嘿,伙计。”那男人跟了过来,停在几步外,浑浊的眼睛打量著他,“你还好吧?”
“滚开。”李昂没转身。
“听著,刚才……算我不对。”男人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加快语速,“我刚才说过要补偿你的,我知道你现在没钱,我有个好点子,可以帮咱俩一起赚点。你看怎么样?”
“瞧你现在,伙计。没钱、没地方落脚,手里就一张信息不全的临时 id卡,连自己从哪儿来都搞不清楚。”男人嗤笑一声,继续说道,“我知道你现在想啥——报警?警察才没空陪你过家家。一个窝在南区街头的混血小子,兜里比脸还乾净。在他们眼里,你要么是黑下来的非法移民,要么就是磕嗨了的癮君子。”
他往前凑了凑,酒气混著汗味直扑过来:“等著你的不是收容所里的强制白工,就是移民局的小黑屋,天天被盘问,连口饱饭都混不上。但我这儿有个路子,能让你我今晚都捞一笔,保准不用饿肚子。”
李昂捏著空瘪的钱包,胃部饿得传来阵阵绞痛,连带著太阳穴都突突直跳。”
他转过身,第一次认真看这个男人:四十多岁,金色捲髮油腻打綹,一口烂牙,牛仔夹克脏得发亮,浑身散著劣质威士忌和汗餿混合的味道。
“什么门路?”
“好极了!”男人兴奋的往前走了一步,“你长得就像那种有钱的亚洲留学生,乾净,体面。三个街区外,榆树角,住的都是有点小钱又爱发善心的小资们。你去敲门,编个故事——被抢了,需要点钱打车回学校。他们最喜欢这种『拯救迷途羔羊』的戏码。”
说话间,他又靠近了一步,吸了吸鼻子,“你身上没那股流浪汉的餿味,这很好,那些中產小资就吃这套。说实话,我真羡慕你们亚洲人,哪怕是流浪汉身上也没有什么味道。”
“不是所有亚洲人身上都没有体味。”李昂皱起眉头,“只有东亚人身上没有体味,南亚人体味一点不比你们白人少。”
“是吗?”男人丝毫不以为意,“你是说印度人?那群傢伙在我看来根本不是亚洲人。”
“说回正事。”男人笑了笑,“你觉得我的计划如何?”
“不怎么样”李昂咧嘴,露出一个不屑的笑容,“我去了他们就给钱?他们傻吗?不会叫警察?”
“你看,这就显出我的重要性了!”男人漏出一嘴烂牙,笑的更灿烂了,“那一片我熟的很,我知道哪家住的是律师,医生之类的精明人,这种傢伙不会给你一分钱,只会叫警察来。但同时我也知道哪些人爱心泛滥,他们见到你多少都会给点钱的。我指路,你表演。钱到手,五五开。如何?”
李昂捏了捏自己乾瘪的钱包,看著橱窗里自己的倒影。没有吃的,没有住的地方,再搞不到钱,自己恐怕就要饿死街头。
“你...”李昂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你还没告诉过我,你叫什么名字呢。”
“嘿嘿嘿。”见李昂开口询问自己的名字,男人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成了一半。
“你叫我弗兰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