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叶默练习吉他,基本將弹吉他的手感找回来了,他以前弹过的其他曲子,只要稍微练习一下,或者拿著谱子现场弹,都没太大问题。
所以,他打算去酒吧当临时驻唱,一晚上三百到五百块钱的样子,运气好还有打赏。
之前他去酒吧消费的时候,就打赏过驻唱歌手,这属於为自己购买服务,倒是也可以消费神豪奖励的钱。
小一点的酒吧驻唱,不需要太专业的唱功,只要唱的好听就行,以叶默拿手的那些歌的水准,加上吉他弹唱,完全可以唬住那些来酒吧消费的顾客。
驻唱一晚上需要唱十几首歌,叶默可以熟练弹吉他五六首歌,另外还可以熟练唱十几首,一晚上都能应付下来。
想到这里,叶默赶紧拿起吉他,用手机搜出他之前弹过的那几首歌的吉他谱出来,对著谱子练习起来。
国庆期间的男生宿舍比较安静,他的吉他声音虽然不大,但是也很快吸引了不少隔壁的男生过来瞧热闹。
叶默的吉他水平属於入门级別的,不说多厉害,至少可以达到让人欣赏的水平,不是专业的音乐人士听不出毛病来。
等叶默弹了一阵子,打算休息一下时,赵家浩凑了过来,笑嘻嘻道:“我来试一试。”
叶默便將吉他递给了他,耐心教他抱吉他的姿势,按吉他弦的手势以及拨动吉他弦的方法。
可惜,赵家浩努力弹了一下,却弹得毫无章法,跟弹棉花似的,还觉得按吉他弦的手指被细细的吉他弦勒的疼痛无比。
他疑惑看著叶默:“按这个琴弦手指不疼吗?”
叶默笑道:“怎么不疼啊,疼习惯就好了。”
赵家浩又弹了一会儿,但很快就放弃了,很无奈地將吉他还给叶默,气呼呼道:“一点都不好玩,算了,不学了,没意思。”
叶默將吉他放在大腿上,笑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你看別人在台上那么风光,很羡慕,却不知道他们在上台前,到底受了多少苦啊。”
王子宇笑道:“赵家浩,你想学吉他泡妹子,又不想付出,怎么可能吶。”
“別跟我说这些!我不爱听。”赵家浩拒绝听大道理,拿出手机准备玩一局《植物大战殭尸》。
......
此时,计算机学院男生宿舍楼前树林的长椅上,林诗涵听著熟悉的吉他声,眼睛微微有些湿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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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知道弹吉他的是叶默,因为几年前,叶默一直有练习吉他,还请了专业人士来別墅教自己。
叶默练习的最多的就是那几首歌。
她一听就知道。
之前她不明白,只觉得叶默都已经那么有钱了,居然还花那么多时间学吉他,这个年纪,学吉他也没什么前途了。
若说叶默学吉他是为了泡妞,林诗涵也觉得没意义,叶默根本不需要用这种方式,有那么多钱又长得很帅,女孩子都主动倒贴,哪里需要自己哄。
现在叶默落魄了,听到叶默弹出来的吉他声,林诗涵居然有点莫名的感动,不仅仅是因为叶默弹奏的是伤感的曲子。
或许是因为她觉得现在的叶默,穷困潦倒,弹奏这些歌曲,就是叶默內心的真实情感表达。
此时的叶默,却没想那么多,只是想练好吉他,过两天去酒吧碰碰运气。
.....
次日,叶默一早便背著吉他出了门。
在学校宿舍练吉他终究是不合適,国庆假期,晚上不少学长熬夜玩电脑,所以白天不少学生还在睡觉,还有一些学生在学校宿舍看书,弹吉他会打扰其他学生正常生活。
他准备找个没人的地方练习练习,可是在学校逛了逛,总觉得都不合適,一旦弹了吉他,肯定会引来不少学生观看。
他想了想,与其找个地方练习,不如去个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摆个摊假装卖唱呢,能收多少钱是多少钱,总比没有好。
...
“他这是要去哪里?”远远跟著他的林诗涵,有些好奇自语。
叶默对学校附近算熟悉,所以知道哪里人流量大,沿著街道往前走,走了两条街,终於找到一处人流量还算不错,离学校也有点距离的天桥下,才停下来。
他將吉他盒子拉开,取出吉他,將吉他放在面前,往里面扔了几张零钱,然后酝酿了一下情绪,站在那里开始弹唱起来。
一连弹唱了好几首歌,终於习惯了卖唱的感觉,最后那一点点羞耻心都丟掉了,不会在意路人的驻足观看。
他的吉他盒子里,也稀稀拉拉被扔进去一些零钱,不多,估计也就十几块钱,但总比没有的好。
卖唱,似乎也不怎么赚钱。
还是去酒吧驻唱好一点,起码可以固定每天收入三到五百块钱。干几天的收入,就可以让他在学校撑过去几个月了。
现在卖唱,不过是练歌而已。
为了练歌,他也不管卖唱的效果好不好,直接拿出手机对著吉他谱子边看边弹,弹错了就停下来,认真看看谱子再接著弹,全然不顾路人的不屑。
“都没学会就出来卖唱,活该赚不到钱!”
“切,还要看著手机才知道弹,好意思出来卖唱!”
“长得倒是挺俊的,不过弹吉他的水平不行。”
“走了走了!”
....
每次积累了几个路人观眾,都会很快因他的不专业而离开,唱了好一阵子,收入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叶默倒是唱嗨了,很快又弹唱起了一首欢快的歌曲:
“难以忘记初次见你、一双迷人的眼睛
在我脑海里、你的身影
挥散不去、握你的双手感觉你的温柔
真的有点透不过气......”
这是一首老歌,庾澄庆的《情非得已》,很有韵味,很容易感染观眾,比最近流行的歌曲有意思多了。
此时,林诗涵站在不远处,静静看著他卖唱,见观眾嘲讽他,挖苦他,一股心酸顿时涌上心头。
在看到叶默在观眾离开后,笑著唱起了《情非得已》,装作一副很不在意的样子,林诗涵眼眶中泛起了泪点,她再也忍不住了,慢慢走向了叶默。
“哦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不敢让自己靠的太近
怕我没什么能够给你、爱你也需要很大的勇气
只怕我自己会爱上你、也许有天会情不自禁
想念只让自己苦了自己、爱上你是我情非得已。”
叶默正唱的欢,突然发现穿著一条洁白的长裙、一双乾净的小白鞋的林诗涵就俏生生站在他面前,漂亮的眼眶泛红,却微笑著静静看著他。
他顿时头皮发麻,脸上的笑意也变得僵硬,嘴里的歌声下意识停了下来,弹吉他的手指却机械地继续弹著,手里的吉他依然发出悦耳的旋律。
他不知道林诗涵在跟踪他,只觉得自己运气太差了,居然会在这里遇到林诗涵。
“你弹的很好听。”林诗涵笑著说道。
“谢谢!”叶默不知道她想干嘛,只能先这样应付一下。
林诗涵想到什么很快从她的白色小挎包里拿出一个精致的小钱包,从里面取出一叠百元钞票全部扔进吉他盒子里。
那个白色小挎包,是叶默之前送她的一个价值八万的lv包,还是叶默送她所有包中最便宜的一个。
看著林诗涵將一把钱打赏给自己,叶默此时有种想离开找个地洞钻进去的念头。
男人最落魄的时候,最不想让看到的,就是自己喜欢的女人。
叶默很喜欢林诗涵,曾经用钱逼迫她和自己在一起,那时候他在林诗涵面前是绝对的掌控,林诗涵只能在他面前卑微討好、侍奉。
而现在,林诗涵却拿著一叠钱打赏自己。
林诗涵这么做,比骂他打他还让他难受。
两人尷尬对视片刻,林诗涵又开始从包里掏出一张银行卡,笑著对叶默道:“陈,叶默,你是不是很缺钱啊,我这卡里还有五万,你先拿著,密码是我的生日.......”
“我不需要。”
叶默却一把挡开了她拿银行卡的手臂,蹲下来开始收拾吉他。
林诗涵踉蹌著站稳,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眼底的光芒黯淡了几分。
她咬了咬下唇,把涌上心头的委屈硬生生咽了回去,又挤出一抹笑,轻声道:“叶默,这些钱本来就是你的啊。你现在缺钱,我把它还给你,不过是物归原主而已。”
“物归原主?”
叶默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他抓起琴盒里那沓钞票,狠狠掷在地上。红色的钞票散落一地,像一地破碎的尊严。
他迅速把吉他装进盒子,背在肩上,攥紧的拳头青筋暴起,声音冷得像冰:“我不需要你的可怜。你是不是很想看我的笑话?看著我落到今天这般田地,你心里是不是特別解气?”
说罢,从林诗涵身边擦身而过,快步往前走去。
“陈默!”
林诗涵衝著他的背影嘶声大喊,声音里带著哭腔。可他的脚步没有丝毫停顿,背影很快就消失在天桥的拐角。
她怔怔地站在原地,看著空荡荡的天桥尽头,终於忍不住蹲下身,一张一张地捡起地上的钞票。泪水像断了线的珠子,砸在红色的钞票上,晕开一小片湿痕。
她目送叶默消失在天桥的尽头,却没有勇气追上去。
“叶默,我没有......我真的没有看你笑话的意思......”
“其实,我喜欢你啊......”
“以前我对你那么冷淡,不是因为討厌你,是因为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你......”
“现在你没钱了,我们终於变成同一个世界的人了,我觉得......我终於可以配得上你了......”
林诗涵站在原地看著空空的天桥,眼角流下两行泪,脸上带著笑意自语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