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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你想跟我谈个恋爱?(求收藏,推荐,月票!)
    “刺泡?是什么东西?”章段角疑惑问道。
    “刺泡,也叫树莓,这可以是荒野里的好东西,不仅能补充维生素,果糖也多,能快速补充能量!”
    “最关键的是……这东西好吃啊,酸酸甜甜的,比草莓都好吃!”苏北想起刺泡的味道,忍不住咽了口唾沫,已经能想像到刺泡那清爽酸甜的口感了。
    朱伟强笑了笑道:“没错,在荒野里遇到树莓,不亚於沙漠里找到了水源,这东西在寻常的山地里或许常见,但在大山大林里却是极少的,因为不止人爱吃,动物也爱吃。”
    “我以前在山里也遇到一大片树莓地,但果子还没成熟就已经被其他动物啃得七七八八了。”
    “我尝了几颗,酸甜可口,现在回味起来都流口水。”
    苏北咂咂嘴巴,道:“树莓这东西在荒山野岭里极为稀罕,能碰上都是运气,能见著还能有剩的,那就是天大的运气!”
    “我看沈白手里那一竹筒,够他们吃两三天的了。”
    章段角闻言,不由得感慨,“沈白和超月妹妹组队真是沾了她的锦鲤运气呀!”
    画面里,沈白和杨超月美美的吃著树莓,过了一会儿,只见沈白用开山刀削起了一节木头。
    沈白是在给杨超月做夹板。
    他削了两块木板然后对杨超月道:“把你的脚伸过来点。”
    杨超月伸出右脚,水灵灵的双眸眨了眨,“这是夹板?”
    “嗯,有利於你恢復脚伤。”沈白说著用夹板在她脚踝处量了量长短。
    沈白放下夹板,撩起她的裤脚,看到她的脚踝处已经肿起来了。
    他轻轻摁了摁红肿的位置。
    杨超月吃痛一声,眉毛微蹙。
    “轻点~疼~”
    “等下会更疼,你忍一忍。”
    “啊?”
    “这东西有点粗,不过將就用著吧,习惯了就不疼了。”
    沈白晃了晃手里的夹板,夹板厚了一些,因为开山刀有点大,切不出很精准的厚度。
    杨超月听出他话里的歧义,俏脸一红,啐道:“哼~不正经~”
    刚认识沈白的时候,她觉得这个男孩子看著人老实,话不多,在深入接触之后,就成了人老,实话不多。
    不过这样的相处方式,她觉得还是挺舒服的,就像朋友一般,可以隨便开玩笑,要是正正经经地她反而感觉拘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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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白从背篓里拿出一块重楼,这是给沈藤用剩的,想著这东西药效不错,而且极其珍稀难寻,就带著了,没想到还真派上用处了。
    “我先给你上点药,然后再给你绑夹板。”沈白埋头用石头砸开重楼,碎裂的根茎上渗透出青绿色的汁液。
    然后沈白把她的裤脚往上撩起来,露出白皙细嫩,如同嫩藕般的玉腿。
    白皙的腿在火光中都有些晃眼了。
    沈白的手摸在上面,感受到她那极具弹性细腻的肌肤,仿佛一件温润的瓷器,让人爱不释手。
    超月妹妹的腿,真好看呀……
    他吞咽了口唾沫,隨即让自己冷静下来。
    杨超月感觉被他握住的小腿有点痒,他的手掌好像有轻微的电流一般。
    沈白脱去她的运动鞋和袜子,一条光洁细腻,线条完美的玉足就此全部展露在他的面前。
    “呃,我,我我,我自己擦就行,谢,谢谢。”杨超月连忙缩回了脚。
    此时,她已经面红耳赤,只是在火光的映照下,没有那么明显。
    刚刚沈白碰到她的脚,她都觉得痒得不行,而且心跳加速,完全不受控制。
    要是再让沈白碰一下,擦一擦,她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叫出声来了。
    “行吧,那你自己擦。”沈白把重楼碎块递给她。
    杨超月用药轻轻擦拭脚踝的肿胀处,然后轻轻揉摁一会儿。
    完事后,沈白这就给她上夹板,用风绳,以8字缠绕法绑住。
    “行了,每天擦三遍药,三五天估计就能好了。”沈白拍拍手道。
    “谢谢。”杨超月又道了声谢,放下了裤脚。
    忽然,她眼角的余光看到沈白手臂背面的淤青,道:“你手臂都青了,也擦擦药吧,好得快点。”
    沈白笑了笑,把手伸过去,“好啊,是该擦擦药的。”
    “呃,啊?我帮你擦?”杨超月一怔。
    “不然呢?”沈白理所当然道。
    杨超月知道他是在故意逗自己,羞恼地嘟起了嘴巴,瞪著他。
    沈白却一脸无辜,纯真的模样,眨眨眼。
    “哼~行吧!我给你擦!”她非常无奈地白了沈白一眼。
    没办法,谁让这伤是为救我而受的呢。
    让沈白这傢伙得逞了。
    她握著沈白的手,放到自己的膝盖上,然后用重楼碎块给他轻轻擦拭。
    “沈白,你是不是从小就调皮啊?”杨超月突然问。
    “哎,你怎么知道?”沈白诧异问。
    “刚认识你的时候,觉得你可老实了,其实你一点都不老实,精明得很,也坏蛋得很,你小时候肯定是那种外表起来好学生,实际调皮得很的学生。”杨超月非常篤定道。
    沈白哑然失笑,“你看人真准。”
    “从小没有人约束我,自由散漫惯了。”
    杨超月忽然抬头盯著他,问道:“你以前谈过女朋友吗?”
    “怎么突然问这个?怎么,你想跟我谈个恋爱?”沈白调笑道。
    杨超月俏脸微红,嘁了一声,然后用手重重压在他淤青的地方。
    “谁想跟你谈?不要脸~”
    “我以前上初中的时候,就见过一个像你这样的,老不正经的男生,也不知道为什么,这种坏坏的男生,竟然有好几个女孩子都暗恋他。”
    “后来他早恋被班主任发现了,被记了大过,再后来就转校了。”
    沈白歪了歪脑袋,也盯著她,道:“我说我没谈过,你信不信?”
    “真的?”
    “真的。”
    “不应该呀。”
    沈白自嘲笑道:“我这样没爹没娘的人,又没钱,虽然我长得只略逊彭余晏一筹,但真没女孩子喜欢。”
    “你想想,谈个恋爱得逛街买东西吧?得吃饭看电影吧?得开房吧?还要送点生日礼物,每个月的节日礼物吧?哪哪都要花钱。”
    “我养活自己都够艰难的,哪有余钱谈恋爱?”
    “这个社会很现实的,没有钱,啥也不是。”
    杨超月闻言点点头,表示非常认同,“在理。”
    “不过,你没谈过恋爱就怎么知道谈恋爱要花费这么多东西?”
    沈白笑了,“厂里跟我一个宿舍的舍友就处对象了,每天只吃一个馒头,把钱留著跟女朋友约会,还攒钱给她买生日礼物,送项炼,戒指,化妆品什么的。”
    “他谈了一年的恋爱,我亲眼看著他,一米八的大高个,一百八十斤的俊朗壮汉,变成一百三十斤的面黄肌瘦的瘦子,两人也只谈了一年就分手了。”
    “分手那天晚上,在烧烤摊里他喝得酩酊大醉,哭得那叫一个悲痛欲绝,后来我才知道,他女朋友劈腿了一个厂二代,那厂二代长得那叫一个歪瓜裂枣的,眼不是眼,鼻子不是鼻子,但人家有的是钱。”
    “所以呀……我光长得帅也不行啊,还是差钱。”
    杨超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