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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圣都伦敦
    悠长的汽笛声再次响起。
    洪坤浑身一震醒了过来,他只感觉到阳光洒在他脸上,暖洋洋十分舒適。
    但他一时分不清这里是现实世界,还是索斯诺瓦。
    可惜,再也没有那个可爱的小姑娘叫自己起床了。
    洪坤拍了拍自己的脸,快步衝到洗漱室掬起冷水,让自己快速清醒。
    此刻,列车已经停下。
    那些被装甲封死的窗户,在机械传动的作用下慢慢抬起。
    刺眼的阳光涌进来,让洪坤一时睁不开眼。
    等他適应光线后,窗外已是人头攒动的车站。
    列车长胡特敲了敲门,轻声提醒:“神父,我们到了。”
    “请允许我为你介绍,这是世界上最大的车站——”
    “国王十字车站!”
    国王十字车站……
    真的很有名啊,当时欧洲游的时候还把这里作为了打卡点。
    洪坤恍如隔世,仿佛昨夜的经歷都是梦境。
    他跟著列车长走下列车,只见头等舱的贵族、一等车厢的商人、二等车厢的平民,每个人脸上都洋溢著笑容。
    似乎没人关心,这辆列车昨夜曾有一整节车厢的人遇害,至少三十多个平民丧命。
    “那些尸体……”不知为何洪坤下意识问了一句。
    胡特连忙解释:“放心,都已经处理乾净了。”
    “绝对不会有任何污染。”
    “污染……”洪坤低声重复了一句。
    果然,凡是从列车上下来的乘客,都十分规矩地经受著黑衣人的审查。
    当然,身穿教士衣服的洪坤就不用这道程序。
    洪坤只感觉身上这件衣服有些沉重。
    相比於靠海的埃塞克特,內陆的伦敦显然更冷一些。
    洪坤向列车长要了外套,遮住了身上的教士服,作为一个冒牌货,他不想太高调,万一露出什么破绽也不好。
    打著不离身的黑伞,提著黑色的公文包,走出车站后,眼前的景象让洪坤驻足。
    停在路边的马车,不停吆喝的人力车夫。
    站在路口说笑话的胖子和表演魔术的小丑。
    大部分行色匆匆且身上似沾了一层灰的路人。
    更远处还有不少汽车行驶在柏油路上。
    这幅新旧交织的魔幻场景,让他愣了好一会儿才缓过神。
    他想到了彼得阿克罗伊德所说的,伦敦是一具人体。
    唾沫於1550年。
    爪子於1590年。
    脸於1708年。
    嘴於18世纪中期。
    这是一具神秘的身体,其头颅为耶穌基督,城市街巷似微细血管,公园似肺腑。
    而市民,则是寄生虫。
    它肥硕而贪婪,因为无厌地欲求吃喝、人类、贯物,从而不断发胖。它吃喝拉撒,体內保持著永恆的贪婪和欲求。
    循环著一切、喷吐一切,最后为一切买单。
    “好吧,这里真的是1911年的伦敦。”洪坤自言自语。
    当然,也不是原来世界的1911年的伦敦。
    他晃了晃脑袋,走向路边的人力车队。
    一个瘦小的男孩连忙跑过来拦住他,主动道:“先生,您要去哪儿?”
    “坐我的车吧,只要三个便士,整个南区我都能带您去。”
    “三便士……”
    洪坤在心里盘算,虽然他知道英国的钱分便士先令和英镑。
    但他也不知道其中怎么换算的,三便士,应该很便宜吧。
    毕竟,他还读过月亮与六便士这门课文。
    而且口袋里还揣著富婆茉莉院长给的一百英镑。
    他再次翻出了那张推荐信。
    上面鲜明地写著一个教会名称,但很可惜没有地址。
    【the order of light church】
    “去order of light church教会。”
    “灵光会(order of light church)?”
    男孩一愣,似乎有些惊讶又有些惊喜。
    “您要去那个教会吗?”
    洪坤不解:“孩子,你不认识吗?”
    “不不不,认识!去北区只要六便士!”
    似乎十分惧怕失去这一单,他连忙掸了掸座椅:“先生,您请上车!”
    洪坤看到,这辆人力车虽然十分破旧,但相当乾净,而且扶手上掛著一个由稻草编制而成的破烂草熊。
    洪坤刚坐上人力车,却见这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吃力地想把车抬起来,但直到脸涨红了都没成功。
    洪坤有些尷尬,被改造和强化后的庄博世身材高大,重量比一般人重地多。而男孩只到自己胸口以下,一看就是长期营养不良,身子骨瘦弱得很。
    居然一个小男孩拉他这个成年人,真是有点过分。
    洪坤从车上下来,看著男孩瘦小肩膀上深深的压痕,心里一软:“算了,我再找別人吧。”
    “等等!不要!”男孩立马回头,用恳求的眼神看著洪坤。
    “先生,千万不要!如果您选了其他人力车夫……”
    “人力车夫工会会认为我做得不好,我会被取消资格!”
    “要是被赶出去,我就再也接不到活计了……”
    “先生,求求您了。”
    他顺著男孩的余光看去,果然不少人力车夫盯著这里,见洪坤看过来,那些人立马地低下头不敢直视。
    洪坤嘆息一声,重新坐了上去:“走吧。”
    男孩吃力地迈动双腿,一步一步往前拉。
    或许是掌握了发力技巧,他的速度渐渐快了起来,差不多能赶上普通人走路的速度。
    但洪坤能明显感觉到,男孩瘦弱的身躯已经在微微颤抖。
    等到人力车转过一个弯,男孩突然停下脚步。
    他连忙回过头,不知何时洪坤已经跳下车,只把箱子放在车上,陪著他一起走路。
    “神父先生,您…是要换车吗?”男孩紧张地问。
    “我作为外来者,想听听你介绍伦敦。”洪坤拍了拍箱子。
    “放心,拉我的箱子,和拉我本人,价格是一样的。”
    “况且,也没规定人力车夫不能运货,不是吗?”
    男孩眼睛顿时红了,他怎么会听不出洪坤的言下之意。
    他低下头,小声说:“愿主怜悯您。”
    洪坤也在胸前划了个十字架轻声回应:“愿主怜悯你。”
    “別內疚,你可以为我介绍下伦敦。”
    男孩默默转头,心情明显好了许多,热情地给洪坤介绍。
    “自从十年前的伦敦大火之后,伦敦的片区被重新划分。”
    “现在的伦敦分为两大区。”
    “分別是上城伦敦城和下城伦敦港。”
    “上城分为北区、南区和中区。”
    “下城是东区、港区和工厂区。”
    “这条是车站街,向南能延伸到南区。”
    “向北走就能通往唐寧街。”
    洪坤指著前方那堵近十米高的城墙的建筑问:“那是什么?”
    男孩顿时得意起来,挺起小胸脯说:“神父先生,这是阿尔弗雷德城墙。”
    “为了纪念韦赛克斯国王阿尔弗雷德。”
    “一千年前,他率领士兵击退了丹麦人。”
    “是他奠定了现代伦敦的基础。”
    “是隔绝外城和內城的重要保障!”
    “跟其他城市不一样,伦敦有三堵城墙防御。”
    “最外侧的是三米高的拉德之墙,据说是这座城市的最初的拉德王,在抵御罗马人入侵建造的城墙。”
    “再往里就是这阿尔弗雷德之墙,最后是保护內城贵族和王室的圣约翰城墙。”
    “三道城墙,三重防御!”
    “没有外敌能攻进来!所以伦敦是欧陆最安全的城市!”
    威尔语速很快,而且对这座城市很了解,每一个文化地標都能说到一二三四五。
    歷史上的伦敦东区,核心范围是伦敦城以东、泰晤士河以北的区域。现在好像格局似乎有些变化,居然划分了类似双城之战的上下城区。
    而且三道城墙把伦敦从里到外层层包裹,明显在防范著什么敌人。
    洪坤挑眉,在这个危险的世界,防御的是谁,不言而喻。
    他在这个世界里,才待了几天啊,就遇上了两个恶魔、腐烂哥布林、不知名的冷冻怪、一个亡魂。
    不算是副本里面的索斯诺瓦小镇几十口人,穿越地不知名小村庄、巴恩斯特小镇加上昨晚的列车上,新新鲜鲜死的人就不止千数了。
    他甚至怀疑,这样危险的世界里,人类怎么能生存那么久。
    难道人口还能刷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