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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卖火柴的小男孩
    三月份的埃塞克特,依旧寒冷,不少人冻死街头。
    而紧靠火车站的小巷子,两个孩子在快速奔跑。
    “要快点了!”
    “山姆!抓紧我的手!”哥哥迪恩一手攥紧弟弟山姆瘦骨嶙峋的手腕,另一只手扛著一个小布袋子。
    里面装满了埃塞克特最有名的星光牌火柴,据说在伦敦十分畅销。
    本想伦敦倒卖,此刻是迪恩此行的底气。
    哥哥虽然瘦弱,但还算是有活力,但弟弟山姆身体几乎比纸片还薄。捡来的宽大衣摆拖在泥里,沾满黑渍。
    山姆脸颊凹陷,每走两步就剧烈咳嗽,胸口像破风箱起伏。
    走路摇摇晃晃,真像一阵风就能吹碎。
    “哥哥……慢一点……”山姆的声音细弱,眼皮沉得快抬不动。
    迪恩回头,眉头拧成结,语气硬邦邦的:“不能慢!”
    “这是半个月最后一班去伦敦的车,赶不上,你的病……”
    他把后半句咽回去,拍了拍山姆的肩:“加油啊。”
    “可我们没钱买车票。”山姆怯生生地说。
    “没什么能难倒你哥哥!”迪恩挺起胸,带著山姆钻进纵横的巷道。
    脚下污水溅湿破鞋,腐臭味扑面而来,但两人早习惯了这种环境。
    “翻过去就是车站。”迪恩停了下来,指著墙头缺口道。
    “可是卫兵抓著我们,会打断腿……”山姆往后缩。
    迪恩得意地道:“火车出发后,没人会查货车厢。”
    “酒馆的老杰克见过好几个偷渡者都用这种方法去伦敦!”
    迪恩踩著废木箱往上爬。他从小爬树掏鸟窝,动作灵活,冻裂的手蹭著墙面,翻上墙头后,甩下麻绳:“抓紧!”
    “我拉你!”
    可是山姆太虚弱,没力气往上爬,刚起势就往下滑。
    迪恩急得冒汗,趴在墙头死拽绳子,手臂青筋暴起,终於把人拖上来。
    两人滚进车站。
    到了近前,却傻了眼。
    一排排货柜摆放在原地,但是所有列车车厢都掛著铜锁。
    “这就是火车?”山姆仰头看去,列车很长,一眼望不到头。
    他又咳起来,弯著腰半天直不起身。
    迪恩慌了,他可没学会开锁技能!他正乱看,一阵皮靴声传来。一队列兵扛著枪走来。
    “糟了!”迪恩连忙拉著山姆钻进木箱缝。
    缝隙窄,两人挤在一起,呼吸都得轻。山姆浑身发抖,迪恩用身体挡住他,捂住他的嘴。
    “检查所有货箱,发车前不许有偷渡客。”队长声音冰冷。
    “但凡有一个偷渡者上了列车,仔细你们的皮!”
    “明白!”
    卫兵稀稀拉拉应著,有人开货厢门,有人拍货箱。
    迪恩藏身的木箱被枪托敲了敲,他心都快跳出来。
    就在一名卫兵要掀箱盖时,远处有人喊:“队长!团长叫去站台警戒!”
    “又来贵宾?”卫兵抱怨。
    “是一个神父!”
    “真的?”卫兵们瞬间变了语气,满是狂热。
    “快!別让神父等!”他们丟下货箱,往站台跑,连厢门都没关。
    卫兵走远后,山姆和迪恩才从货厢里面出来瘫在地上喘气。
    “是神父!”山姆从胸前摸出生锈的十字架,攥在手里。
    “天主听到我祈祷了!”
    “算我们运气好。”迪恩瞥见没关的厢门,拉著山姆钻进去。
    刚找到一个角落,厢门“哐当”关上,火车鸣笛启动。
    “我们成功了了!”迪恩兴奋地低呼。
    “山姆,伦敦的医生肯定能治好你。”
    他们父母双亡,迪恩靠偷摸养活弟弟,但是不久前山姆患上了一个怪病,咳嗽不断,身体越来越虚弱。
    哪怕迪恩冒著被打死的风险偷盗了一块金表,换了钱去医院给山姆看病,但医生却说他无法治癒山姆,或许伦敦的医生才有办法。
    但两个流浪孩子,怎么有本事去伦敦呢。
    要知道前往伦敦不仅需要昂贵的车票,还要资格审查,伦敦可不会接受任何流浪汉。
    山姆的怪病越来越重,迪恩没办法,才决定带弟弟偷渡去伦敦碰运气。
    山姆靠在厢壁上,露出久违的笑。
    夕阳透过缝隙照在他脸上,添了点生气。
    他想起了偷听神父布道的圣言,忘却痛苦,只要坚定信仰上帝,一切都会好起来。
    列车加速,夕阳沉下,夜幕笼罩。货厢温度骤降,寒风从缝里钻进来,刺骨得很。
    两人没有御寒的冬衣,而且车厢里似乎比埃塞克特还要冷的多,止不住冻得发抖。
    风声在车厢里打转,像哭嚎,听得人心里发毛。
    “哥哥,风声好嚇人……”山姆声音发颤,脸色惨白,嘴唇青紫。
    “別怕!”迪恩搂住他,把破外套脱下来裹在弟弟身上。
    “我给你挡风。”
    山姆睁开眼,看著哥哥单薄的衬衫:“哥哥,你也会冷。”
    迪恩冻的发抖道:“闭嘴,我可比你强壮多了。”
    但一件破外套,根本无法抵御那刺骨的寒风。
    “我好睏,好累……”山姆脸色越来越青,像是失去血色。
    他的眼皮子都无法睁开了。
    迪恩心里一紧,摸出半块黑麵包,掰一小块塞山姆嘴里。
    “快吃!別睡!”
    “千万不能睡!天亮我们就到伦敦了,我给你买可可汤!”
    “哥,我是不是撑不到伦敦了?”山姆语气越来越低。
    液体落在迪恩手上,冰凉。
    迪恩挤出笑:“別瞎想!”
    “你得乐观些!我们还要去维多利亚广场看鸽子,吃黄油烤土豆呢!”他语速很快,像在说服自己。
    “我可听说,伦敦泰晤士河有热可可的小摊,一杯只要一便士,穷人都买得起!”
    “我还听说,伦敦码头搬运工每周赚三先令,够租带暖炉的房间。”
    “伦敦的好心人特別多,说不定有贵族姥爷夫人会手痒我们呢!”
    “等你好了,我们去圣约翰大教堂听神父布道……”
    迪恩没有去过伦敦,都是从那些酒馆里面吹嘘去过伦敦的醉汉嘴里听来的碎片。
    在他心目中,伦敦是一座完美的城市,那里没有一到晚上出来吃人的怪物,没有吃不饱穿不暖的孩子,只要肯努力,到处都是机会。
    “我好冷……”山姆的声音像蚊子叫,身体在怀里越来越僵
    “迪恩,你看看我。”
    迪恩觉出不对,怀里的人冷得像冰。
    “火,火可以取暖!”
    他忽然想到那些火柴。
    “山姆,坚持住!”
    他好不容易划了一根。
    橘红色火光亮起,照亮小半车厢。
    山姆的脸在光里模糊,火柴很快烧尽,黑暗又涌上来。
    “哥,你看看我。”山姆的声音突然变尖,刺得耳膜疼。
    迪恩迟钝地觉出怪异,山姆为什么总说这句话?他又划亮一根火柴,低头看向怀里。
    火光摇曳中,一张苍白浮肿的脸撞进眼里。
    迪恩一抖,那不是山姆!
    山姆的脸是凹陷的,这张脸却肿得像泡发的麵团,皮肤泛著青灰尸斑。
    原本清澈的眼,只剩浑浊的白,嘴角裂到耳根,露出细尖的牙。
    迪恩嚇得浑身僵住,火柴掉在地上,火苗跳了两下就灭了。
    黑暗里,“山姆”还在说。
    “哥,你看看我啊……”
    迪恩连滚带爬,疯狂地衝到最前面敲响了过道门,但是任他如何呼喊,都没有任何回应,而且他感到身后越来越冷。
    他颤抖著掏出了一根火柴点燃,借著火光抬头,厢壁上爬满青黑手印,和山姆的手一样大。
    角落堆著十几具尸体,每具尸体的脸全是山姆的模样。苍白浮肿,嘴角裂到耳根。
    借著火光,所有尸体全部抬头看向迪恩。
    “哥哥,终於看我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