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坤不再看那堆焦炭,走进了教堂之中。
这间教堂十分简陋,甚至远比不上索斯诺瓦那间教堂。
毕竟索斯诺瓦的村民都是打过土豪、分过田地的富农,教堂建得相当讲究。
在这里,村民自住的房子十分简陋,他们只是一些靠海为生的简单农户们,根本榨不出几斤油水。
但就是如此贫穷的乡村,却遭遇了宗教疯子无情地打击,显然不是为了財货。
教堂后有一个房间,应该是神父的起居室。
这里倒是十分整齐,像是当值神父整理完整后十分从容地离开,而不是被拖出去一起烧死。
不过,洪坤却在这里看到了一个电报机。
其实从电报机和左轮枪可以看出,这个世界大概处於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时代。
不过,为什么一个贫瘠的小村子的神父有一台电报机。
洪坤仔细在房间內查找起相关线索,终於在门后的缝隙之后找到了一些没有被烧乾净的纸张碎片。
——03.07.1906:目標一切正常。
——03.12.1907:目標一切正常。
——03.05.1908:目標一切正常。
——03.01.1911:目標出现异常**,报告执行官。
这是最新的一条记录,之后便再也没有了。
这样的记录至少已经持续了五年,每个月3號上报。
但是,在1911年1月3日出现了变化。
目標出现异常,但异常后面被烧焦了,根本不知道是什么异常现象。
他们在监测什么东西,亦或是监视某个人吗?
是因为异常,所以那些宗教疯子把所有人都杀死了吗?
洪坤皱起眉头,他忽有一种感觉,自己的穿越不是意外,而是与这件异常有关,说不定自己就是这个异常源头。
但现在村子已经全灭,没了任何线索。
信息黑箱啊。
不过,他倒是通过记录確认了当前所处的时间。
1911年的英伦啊,真实歷史上日不落最巔峰的时刻。
但这个世界,显然与真实歷史不一般。
现在不是考虑这些,最重要是找到城镇在哪里!
衣服已经成乞丐服了,洪坤只好找了一套神教士服换上,用原本的衣服把斧子包起来,藏在腰后面。
他还找到了一本圣经,掏出来一个洞,把铭文燧发枪藏在了其中。
做完一切后,他站在破碎的镜子前,镜子的已不是他原本的样貌。
鼻樑高耸、头髮微卷,瞳孔带著一丝棕色,感觉有点带著罗马和东亚的混血模样,穿著一身不合身的教士服,再加上夹著一本老旧圣经,倒真有了些许教会人士的感觉。
他不知道是混穿的影响,还是弗兰肯斯坦加料太多,但现在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
“这,就是我了啊。”洪坤嘆息道。
正准备出门离开,他停了下来,看了看空空荡荡的身后,转头抄起了一把老旧的雨伞。
以后千万记著出门带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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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地方,真偏啊!”洪坤脸上满是煤灰。
他看了看脚下那双乌漆嘛黑的靴子,更是头疼了。
出了村子之后,他就撑著伞沿著那条小道往前。
走了足足三四个小时,他都没有看到任何一个人影。
那个村子方圆几十公里內都没有第二个村子,好像刻意地避开了其他聚集点。
实在太怪了。
不过走了十几公里后,就从土路换成了更加宽阔的煤渣路。
洪坤对此並不陌生,他小学三年级前操场还是煤渣垫的呢。
只不过后来,学校有钱了,换成了充满恶臭的塑胶跑道。
煤渣虽然脏,但起码不毒啊。
不过看到眼前那一道岔路,洪坤实在不知道该往哪里走了。
没有路牌没有路標,更没有挑粪的大爷问路。
走了大半天,好像整个世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
他摸了摸已经饿扁了的肚子,从早上开始都没有进食过一口东西。
“作孽啊!”洪坤大喊一声。
噠!噠!噠!
他那过人的五感敏锐地捕捉到了轻巧的马蹄声,正在向这个方向过来。
洪坤顿时欣喜地看向那边。
不多时,一辆朴素的马车从树林外侧的道路过来。
一个身穿兜帽的壮汉驾驶著马车驶来。
洪坤刚想伸手拦车,却看到车厢顶上的那个十字架。
他眼皮一跳,只想转身就走。
“等等!”一句冷漠的伦敦腔英语叫住了他。
洪坤停下脚步,缓缓转头。
只见马车车夫摘下了兜帽,那是一张充满了沧桑岁月的脸。
右眼被利器划伤,失去视觉。
但左眼却如同鹰隼一般盯著他。
而衣服披风下,是亮银色的鎧甲。
这抹亮银让洪坤眼皮狂跳。
好像...是那天给自己一枪的骑士鎧甲啊!
“请问...有什么事吗?”洪坤皮笑肉不笑地用英语回答道。
听到洪坤的口音,独眼骑士有些意外。
“您是基里安神父吗?”他语气冷淡却十分客气问道。
“啊?”洪坤一愣,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就在这时,只青葱玉手已经拉开了马车的帘子。
一个穿著黑色修女服约莫十六七岁的美丽少女,从马车上十分得体地下来。
她双手交叉放在腹部,小步逶迤,走到洪坤面前微微鞠躬。
每个动作都符合洪坤对於修女的刻板印象。
“神父,愿主的恩典与您同在。您怎么在此等候?”
虽然礼仪和动作古板,但她的声音如同黄鸝鸟般悦耳。
让洪坤一阵恍然,那一瞬间好像回到了东欧的乡村。
“您不是传信说在哈里斯十字湾碰面吗?”修女慢条斯理地问道。
“抱歉,你们认错人了。”洪坤微微頷首。
在一瞬间,他已经想好了自己的身份。
“我並非是基里安神父。”
“我是弗兰肯·h·昆格尔。”
他在胸口划了个十字架,微笑著道:“愿主的恩典与您同在,阿门。”
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仔细地盯著修女的面庞。
全身肌肉紧绷,做好了撒丫子狂奔的准备。
洪坤不知道那一口地道的东海岸美式英语会不会暴露,自己的客套和名字会不会暴露。
之前范海辛直接戳穿了他的口胡,让他也不敢隨便乱编什么身份设定。
“抱歉,昆格尔神父。”修女脸上浮现一层红霞,刚才那一板一眼马上破功了,仿佛回归了活泼好动的本性。
她有些紧张道:“我们的目的地是前方的巴恩斯特。”
“天色渐晚,神父,不若与我们一同乘坐马车。”
“这样我们才能在天黑前赶到城镇。”
他略微思考了一下道:“那就麻烦了。”
说实话,他真走不动了。
徒步三四小时,一口水没喝啊。
登上马车后,洪坤这才发现里面包裹著镶著金丝的软垫,內饰虽然不奢华,但十分有格调。
修女主动介绍道:“昆格尔神父,我是依妮莎·埃文斯。”
“来自德文郡的迪法利特修道院。”
“前面驾车的是乔恩·维斯特先生,退休的十字军骑士。”
“因为我没什么经验,所以茉莉妈妈拜託他照看我。”
独眼骑士侧过脸,微微頷首示意。
不过他的独眼看向洪坤,始终给人以十分强大的压迫感。
说实话,依妮莎只是一个刚初出茅庐,没什么社会经验的少女,如果不是独眼骑士在,洪坤能在三分钟把她底裤都骗出来。
“神父,你在乡道独行,是在苦修吗?”依妮莎像是一只好奇的喜鹊,嘰嘰喳喳地问道。
“您是哪个宗派的教士?”
“啊,不好意思,看您的衣服好像是乡野教士。”她嘰嘰喳喳一个人说个不停。
洪坤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说实话,他也只是混了一身衣服穿,圣经只看了封面。
圣职者的清规戒律他是一点也不了解。
根本不知道为什么徒步就是苦修。
但又不能口胡,所以他便微笑道。
“依妮莎!”驾车的独眼骑士轻声提醒道:“注意礼仪。”
“抱歉抱歉!”似乎意识到自己有些话多的依妮莎脸刷地羞红了,但是那双灰蓝色的大眼睛却眨巴眨巴看著洪坤。
洪坤只好僵硬地道:“遵照本心,践行神礼。”
“依妮莎修女,你们却为何而行。”
依妮莎顿时有些窘迫地低下头。
“我们,要去驱魔。”
主啊!
洪坤顿时觉得上错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