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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7章 八百个名字
    地道里。
    几十盏用墨水瓶做成的煤油灯掛在土壁上,灯芯吐著豆大的黄火苗。
    昏暗的光线把人的影子拉得老长,投射在拱形的顶棚上,隨著气流的扰动而微微摇晃。
    那一批从饶阳运回来的“醉枪”,已经被彻底拆解开来。
    几十个选拔出来的精锐射手,围坐在长条形的土台边。
    他们手里拿著破布片,正在仔细地擦拭每一个零件。
    波尔多红酒留下的酸涩香气,经过一夜的挥发,已经变淡了许多。
    紧接的是一种更加令人安心的枪油味。
    枪油是混合了煤油和凡士林的特製品,味道有些冲鼻。
    陈墨坐在一只空弹药箱上,手里拿著一份刚刚整理出来的花名册。
    纸张很粗糙。
    是根据地自己造的马兰纸,顏色发黄,上面还可以看到明显的草纤维。
    王成政委坐在对面,正在用半截铅笔在那张纸上勾勾画画。
    “统计出来了。”
    王成的声音带著一丝长久未曾有过的轻鬆,也夹杂著几分沉重。
    “咱们现在能拉出去打仗的,一共是八百零三人。”
    八百。
    陈墨听到这个数字,目光落在那密密麻麻的名字上。
    有些名字写得很工整,那是读过书的学生兵。
    有些名字写得歪歪扭扭,那是刚学会写自己名字的农民。
    还有些名字后面画了个圈,那是已经牺牲了,或者重伤无法归队的。
    八百人。
    这个数字在陈墨那个遥远的现代记忆里,有著一种特殊的近乎於宿命般的魔力。
    陈墨的思绪在这一瞬间有些飘忽。
    那是歷史的迴响。
    两千多年前,大汉朝的那个名叫霍去病的少年將军,就是带著八百轻勇骑,孤军深入大漠数百里,斩首捕虏两千余级,一战封侯。
    封狼居胥!
    那时候的八百人,是汉家儿郎最锋利的刀尖,刺破了匈奴不可战胜的神话。
    一千七百年前,逍遥津渡口。
    曹魏名將张辽,披甲持戟,率领八百死士,硬是衝破了孙权十万大军的阵脚。
    那一战杀得江南小儿闻名止啼。
    那时候的八百人,是绝境中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孤勇。
    还有那个在陈墨记忆中更加清晰,属於1937年的上海。
    苏州河畔的四行仓库,八百壮士——其实只有四百多人。
    他们面对著几十倍於己的日寇,面对著飞机大炮,死守四天四夜。
    那时候的八百人,是一个民族在亡国灭种之际,挺起的最后那根脊樑。
    现在,轮到这里了。
    冀中平原,三官庙地道。
    这里没有战马,没有铁戟,没有坚固的钢筋水泥仓库。
    这里只有几条挖在黄土里的地道。
    只有这几百个刚刚放下锄头,满手老茧的农民。
    他们手里拿的,也不再是霍去病的环首刀,不是张大帅的长戟。
    是三八大盖,是汉阳造,是土製的地雷,是那把磨得雪亮的大砍刀。
    但他们要做的事是一样的。
    在这片被敌人重重包围,看似已经没有了生路的土地上,用这八百条命,去搏一个活下去的明天。
    “陈教员?”
    王成的声音打断了陈墨的沉思。
    陈墨回过神来,將那份花名册轻轻合上,放在膝盖上。
    “八百人。”陈墨低声重复了一遍,“够了。”
    “按照昨晚定的方案。”
    陈墨指了指正在擦枪的战士们。
    “这五十支好枪全部配发给冷枪组。撒豆成兵。”
    “明白。”
    王成点了点头。
    “我已经安排下去了,三个神枪手带一个战斗小组,不集中,不硬拼。就像你说的,咱们是麻雀,满天飞,啄死那帮老鹰。”
    ……
    地道的另一头,传来了一阵嘈杂声。
    那是张金凤正在训话。
    这位前治安军团长,现在是八路军独立营的营长。
    虽然换了身灰布军装,但那股子旧军阀的习气一时半会儿还改不过来。
    他正叉著腰,站在一群刚换装的前偽军面前,唾沫横飞。
    “都给老子听好了!以前在皇协军……呸!在偽军那边混日子,那是没办法,是为了活命!现在到了八路军这边,咱们算是找到了正根儿!谁要是再敢偷奸耍滑,再敢欺负老百姓,別怪老子翻脸不认人!”
    他说著,习惯性地去摸腰间的文明棍,却摸了个空。
    那里现在別著的是那支南部十四式手枪。
    张金凤尷尬地挠了挠光头,又补了一句:
    “还有!吃饭的时候別抢!都有份!谁要是敢多吃多占,老子……”
    “行了老张。”
    马驰走了过去,笑嘻嘻地拍了拍张金凤的肩膀。
    “这里不兴打骂士兵,同志之间要友爱。再说了,咱们现在的粮食还算宽裕,不用抢。”
    张金凤嘿嘿一笑,脸上的横肉抖了抖。
    “马连长,习惯了,习惯了。这帮兔崽子你不骂他们两句,他们皮痒。”
    虽然嘴上这么说。
    但张金凤看著手下这些弟兄的眼神,却比以前柔和多了。
    以前那是把兄弟们当炮灰,现在是当战友。
    这其中的区別,张金凤心里门儿清。
    陈墨远远地看著这一幕。
    这就是改造。
    一种润物细无声的、从骨子里的改造。
    这八百人里,成分太复杂了。
    有农民,有猎户,有学生,有像张金凤这样的兵油子,甚至还有像二妮那样的流民。
    但在这地底下,在那盏昏黄的马灯下,他们正在被一种看不见的东西,慢慢地熔铸在一起。
    那种东西叫信仰。
    或者更朴素一点,叫——为了活得像个人。
    林晚坐在角落里,手里拿著一块细纱布,正在给一支莫辛纳甘步枪做最后的保养。
    那是她的枪。
    枪管上的烤蓝已经磨损了一些,露出了银白色的金属本色。
    那是经常使用的痕跡。
    她擦得很专注。
    每一个死角,每一条膛线,都不放过。
    沈清芷走了过来,手里端著两个黑瓷碗,碗里盛著稀得能照见人影的小米汤。
    “歇会儿吧。”
    沈清芷把碗放在林晚身边的弹药箱上,自己也找了个空弹药箱坐下。
    “这枪都被你擦脱皮了。”
    林晚停下手中的动作,接过碗,吹了吹热气。
    “清芷姐。”
    林晚喊了一声。
    这两个女人,一个是山里长大的猎户女,一个是重庆的交际花特工。
    本来是八竿子打不著的人,现在却成了这地道里最亲密的姐妹。
    “怎么了?”沈清芷撩了一下耳边的碎发。
    “你说……”林晚看著手里那碗清汤,“咱们真的能守住这秋收吗?”
    外面的庄稼已经黄了。
    高粱穗子沉甸甸地垂下来,玉米棒子也鼓了起来。
    那是粮食。
    也是鬼子眼里的肥肉。
    “能。”
    沈清芷回答得很乾脆。
    她从口袋里摸出那枚珍珠胸针,在手里把玩著。
    “你看那个男人。”
    她用下巴指了指远处正在和王成商量战术的陈墨。
    “他从来不做没把握的事。哪怕是在绝境里,他也总能找到那条唯一的路。”
    “而且……”
    沈清芷的嘴角勾起一抹淡淡的笑意。
    “现在的我们,不一样了。”
    “哪里不一样?”
    “心齐了。”
    沈清芷把胸针別回衣领上。
    夜深了。
    陈墨走出了地道。
    三官庙的土岗子上,风有点大。
    吹得周围的荒草呼呼作响。
    他站在高处,眺望著四周。
    月光下,这片冀中平原显得格外辽阔。
    那是一片无边无际的青纱帐。
    高粱,玉米,穀子。
    它们在夜风中起伏,像是一片正在呼吸的海洋。
    这就是他们的战场。
    也是他们的粮仓。
    陈墨蹲下身,抓起一把脚下的黄土。
    土很乾,很细。
    那是千百年来,黄河水冲刷积淀下来的。
    这土里埋著祖先的骨头,也长著养活子孙的庄稼。
    “八百人……”
    陈墨鬆开手,任由黄土从指缝间流走。
    当年霍去病带八百人封狼居胥。
    今天,他要带这八百人,守住这片地里的粮食。
    守住这片土地的命根子。
    “陈教员。”
    二妮不知什么时候爬了上来。
    她手里拿著个刚编好的草蚂蚱,递给陈墨。
    “给。”
    这姑娘总是这么实诚。
    “俺刚才去地里看了。”二妮蹲在陈墨身边,指著远处的庄稼地,“那棒子长得可好了。俺掰了一个尝尝,甜哩。”
    “再过十天,就能收了。”
    “是啊。”陈墨接过草蚂蚱,“再过十天。”
    这十天,將会是最难熬的十天。
    鬼子不会看著他们收粮。
    高桥由美子那个女人,肯定也在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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