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朋友感谢你的招待!但我不能在你这里停留,你只需要告诉我去镇子上最短的路线就行!我想去那里找一份零工!”
“行,等你换完衣服以后,我带你去。”
“另外,我有一件事情想问问你——我想把你经歷过的这些事情写成一本小说,我最近迷上了写作,很迫切地需要一个好的故事。”
约翰微微点了点头,並没有太大的反应。
李斯特把曾经的老友送到镇上,又给他十美元的生活费,隨后就一头调转朝威廉士的庄园骑去。
因为有了上一次的见面,这里的卫兵並没有太多阻拦,就放他进了庄园,李斯特走入庄园以后顺理成章的在管家的指引下来到马克·吐温面前。
马克·吐温正在看书,是一本关於英国时期的书,內容讲述的是莱斯勒起义,1685年查理二世去世,詹姆斯成为国王。
李斯特没有打扰他。
挑了一个角落,也翻出一本书。
片刻后,马克·吐温收下书本,从歷史的风云当中收回目光落到了李斯特身上。
“李斯特先生,没想到你也在这?我这两天除了更改那本小说以外,我还在研究莱斯勒起义,我在想,国王们和总督们似乎从不从歷史中学教训,但平民们也一样。”
“你看,詹姆斯二世愚蠢地试图扩大王权,无视议会的存在,就像用力去压一个弹簧,而蒙克总督在纽约的统治,同样是横徵暴敛,视殖民地为私產。”
【写到这里我希望读者记一下我们域名101??????.??????】
李斯特儘管没有读过这段歷史也知道要聊这段歷史讲的核心。
集权!这玩意他熟的很,自古以来,很多优秀的文学作品都在讲集权,例如《1984》、还有诺奖得主的作品《蝇王》。
他们或许用抽象的方式,或许用直接的敘事手法表达的都是一样的。
李斯特简单发表自己对於这个事件的看法,就跳转到他最近刚准备的这部作品。
李斯特先从在草原上遇到他,然后再从约翰的口中讲起。
最后再加上那一顿饭,在讲述这个故事的时候,李斯特还不忘把原版也讲了一遍,当然在讲述的时候,李斯特抹去曾经自己当过黑帮的经歷。
“妙极了!李斯特我认为你的朋友简直就是一个天生的故事模板,我搞不明白,你是怎么能够想得出来这么精彩的故事的,我抓破脑袋也想不出来。”
“一个曾经在黑帮生活的精明商人,想靠著犯罪进监狱討口饭吃却被无视,然后写到这里,再结合上当他真心想要改过的时候,命运却又毫不留情地把他丟入牢笼。”
“你要是在借用一些现实里面存在的黑帮元素就更好了,比如说狼牙帮,那个以前曾经在西部叱吒风云的帮派!”
狼牙帮李斯特记得这个名字,当初,狼牙帮百人围攻李斯特所在的帮派,李斯特硬生生的和老大从狼牙帮的包围当中杀出一条血路。
没想到他们现在也进入了歷史的坟墓!
李斯特说道:
“我会参考一些元素。”
马克·吐温笑了笑:“约翰的故事让我想到了我们之前聊的那场起义,起义也好,詹姆斯二世的专制也罢,本质上都是资產阶级对个人的碾压。约翰想利用资產阶级求得庇护,资產阶级不理他。”
“当他放弃资產阶级,想靠自己重新做人时,资產阶级反而可能主动找上他。”
“这种荒诞,不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写照吗?”
“这可比原先那种只充满欧·亨利风格的味道有意思多,他毕竟是名家,你只是普通作者,要是不写出自己的特色,想要推广出去很难。”
李斯特点了点头,对马克·吐温的说法表示赞同。
这本书的定位是一本商业小说,他没有好用的笔名,只能通过在这本小说上添加一个这个年代人们都喜闻乐见的標籤。
李斯特一想到这里他的脑海里面早就已经充满了灵感,当即就借用马克·吐温的打字机开始创作作品,而马克·吐温则是用起了威廉士的那一台打字机。
李斯特考虑到短篇的精悍性只添加了极少的內容来描述主人公约翰的黑帮身份,主要添加在开头过后的100词內容左右。
【约翰在麦狄逊广场的长凳上翻来覆去,冷得根本睡不著。二十年了,他总想起在黑帮里风光的时候。那时他手里有钱,大把的钱。】
【要不是后来被一个装瞎的骗子骗了个精光,他现在也不至於在这挨冻。真他妈讽刺,他靠放贷过了大半辈子,从没心软过,就那一次想当回好人,结果落得这个下场。】
一小时过后,李斯特才写到200词。
对於这个开头李斯特很用心反反覆覆的斟酌。
儘可能让故事变得更加精彩,更加符合这个时代的背景,他曾经想过用《百年孤独》式的写法勾起这段回忆,但是他最后还是放弃,《百年孤独》那种轰动文坛的句式適合放在大长篇里,他对《警察与讚美诗》的期望没有那么高。
李斯特也就只打算在开头添加一个人设,《警察与讚美诗》的剩下內容就只用微调就行,到那个时候创作速度就能加快。
这时,门外传来敲门声。
李斯特把门打开,来的人是管家,他见到李斯特先是鞠了个躬,用诚恳的態度说道:
“李斯特先生,马克·吐温先生,威廉士先生想要请你们共进晚餐,不知道二位可否愿意赏脸。”
“荣幸之至。”
“威廉士先生既然邀请我,那我自然得去。”
他们跟隨管家穿过铺著波斯地毯的长廊,餐厅的门缓缓打开,水晶吊灯的光芒倾泻而下。
长桌中央摆放著银质烛台,烛光在精致的瓷器和银器间跳跃。
威廉士站在窗边,手中端著一杯红酒,见他们进来便迎上前来:“啊,我们的大作家和小作家!”
“听说你们二位都在我的农场写作,真是让我感到荣幸,我威廉士只是一个粗人,何德何能能让二位作家在我的农场写作。”
“威廉士先生过奖,在这个畜牧小镇可没有比你的府上更適合创作的地方,要不是你提供这样的环境,我们恐怕还在和一望无际的土豆田搏斗呢。”
威廉士显然很受用这番得体的回应,脸上的笑容加深几分。
他示意侍者为大家斟酒,红色的液体在晶莹的酒杯中轻轻晃动。
“说到创作。我听马克·吐温先生说,李斯特先生前几天又创作了一本佳作,叫做《贤者的礼物》。”
“写的正是你们镇上的故事,简短的文字平铺的敘事结局却出乎意料,虽然没有看到那段文字,但我认为李斯特先生的写作水平对比《变形记》进步了不少。”
这些万恶的农场主都一个样。
威廉士欣赏文人。
可他的眼光终究是有局限性。
一直到现在他都还对当初利兰教授的那一段解说耿耿於怀。
他的身份就註定了他不可能看得起像《变形记》这样的作品。
《贤者的礼物》虽然也有抨击,但是相对温和许多。
威廉士顿了顿:
“因此对於李斯特先生的进步,我打算给予一点讚助。”
“投资李斯特先生的儿子,读我们县里的私立小学,在毕业之前您的儿子都可以免费读书,费用威廉士先生。”
什么免学费!读私立!
这对於一个没什么钱的父亲来说,诱惑力不要太强。
要知道线上的私立小学每一年的学费可是到达96美元还必须要有关係才能进。
威廉士一句话让汤姆读到毕业,这就是一本《变形记》的稿费。
李斯特听到这里已经打算收回之前说的那句话。
什么万恶的农场主?
什么时代的局限性?
威廉士先生的投资明明是一整个爱达荷州最有远见的行为。
是一整个美利坚的灯塔。
也没有比这更加准確的投资,这一投资无疑是远超时代的!
写商业小说好啊!
他就爱写商业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