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雪垂手侍立,心跳如擂鼓。
刚刚得到云裳传来的情报,陆九渊要彻查龙啸云財產来源。
“上官飞要查龙啸云的钱?”
林仙儿的声音又轻又软:“小儿年轻,不知道天高地厚。”
“是…姐姐。”云裳低声应道,不敢抬头,“韩贞已经去联繫高行空了,金钱帮的情报网一动,恐怕……”
“恐怕什么?”林仙儿轻笑一声,指尖划过自己光滑的下頜:
“姐夫人都死了,还怕他查吗?查清楚了才好,正好把屎盆子扔出去。
梅花盗这个名號用的太久了,已经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拋掉,刚刚好!”
林仙儿走到琴案旁,隨手拨弄了一下琴弦,发出一阵悦耳琴音。
“龙啸云的钱,来路本就不正。
他哪来的钱维持他那『急公好义』的排场?靠李寻欢送的那点家底?早坐吃山空了。”
“你说,最近几年,什么来钱最快,又最见不得光,还能让他这种『大侠』偷偷摸摸著干呢?”
“当然是梅花盗!他本就是梅花盗的一员,现在只是帮忙把锅完全背起来而已。
而且,连同伙都已经配好了!
铁胆震八方秦孝仪,铁面无私赵正义,摩云手公孙摩云,都是他的同党,兴云庄,就是最大的贼窟!”
“近几年,他们在河北、山东等地频频作案,屡有豪富之家遭劫,不仅金银细软被掠一空,家中女眷更往往被先奸后杀,凶名赫赫,闻者色变。
官府武林,皆束手无策。”
“一身正气的青年侠客陆九渊得知此事,亲赴兴云庄,询问缘由,龙啸云见事情败露,联合秦孝仪、赵正义围杀於他。
却不想著年轻侠客实力惊人,非但没死,还反杀了他们三个,清除了梅花盗这个毒瘤。”
林仙儿笑得花枝乱颤:“北方几府对梅花盗恨之入骨,正好让我们的人,拿他们那几个死人头,去换一笔丰厚的赏金。
我也可以以此为理由,正大光明地去搭上官金虹的线,帮他儿子理清首尾、送上这么一份『清白』功绩和大笔赏金,他让我睡上几回,不过分吧?”
她脸颊泛起兴奋的红晕:“將来,陆九渊暴露金钱帮少帮主的身份,江湖人该如何看待这位『剿灭』梅花盗的英雄?
这是一场好戏。
李寻欢得知自己结义大哥是梅花盗魁首,他送出去的李园变成了最骯脏的藏污纳垢之所,他又该如何自处?
又是一场好戏。
將来李寻欢若要对上官飞动手,这恩怨情仇又该如何算法?
还是一场好戏。
这条鱼,老娘我要反覆煎烤,吃干抹净!”
映雪听得背脊发凉,冷汗浸透了內衫。
这一手顛倒黑白、栽赃嫁祸、借力打力,简直狠毒、精妙到了极点!
“映雪,你知道该怎么做了么?”
林仙儿瞥了她一眼,“慢慢发酵,我要让『龙啸云就是梅花盗』这个消息,像春天的柳絮一样,自然而然地飘满保定府,飘遍北六省。”
“是,姐姐!”映雪连忙应声。
林仙儿拍了拍手,一个幽灵般的黑影悄无声息地出现在角落。
“去,到库房里挑几件標誌性赃物。趁夜藏到兴云庄的地窖、夹墙或者臥室暗格里。
再『安排』几个原先兴云庄的『忠僕』,惊慌失措地拿些不起眼的小件去典当。
务必『不小心』被当铺的老朝奉看出来路不正,报官也好,流传也罢,把风声漏出去。”
林仙儿吩咐道,嘴角噙著冷笑,“事情本就是真的,我们只是帮它变得更『真实』一点儿。”
“是!”黑影领命,无声退去。
林仙儿慵懒地伸了个懒腰,完美的曲线在薄纱下惊心动魄。
“好了,戏台搭好了,就等角儿们登场了。
青魔手那老怪物吃腻了,换个口味,找谁呢?要不去找少林禿驴,他的大头硬,小头也不软。
都说少林易筋经是天下最顶尖的內功,让他弄出来,看看耍耍!
不知道他那一身功夫,比起上次,有没有长进些?嘻嘻…”
她笑著,像一团燃烧的火焰,飘然出了闺房。
……
数日后,保定府內外,暗流汹涌。
关於“龙啸云竟是梅花盗”的传闻,起初只是街头巷尾的窃窃私语,如同水面的涟漪,悄悄扩散。
並无几人相信。
只是隨著一样样的证据出现,不断的证实著流言的正確。
茶馆酒肆间,议论纷纷。
“真没想到啊,龙四爷竟然是这种人!”
“知人知面不知心!什么急公好义,分明是拿抢来的钱收买人心!”
“多亏了陆少侠,否则咱们还都被蒙在鼓里!杀得好!”
“呸!死得好!梅花盗丧尽天良,死有余辜!”
“倒是那位陆少侠,年纪轻轻,追踪千里,不断探查,歷经生死,才为武林除此大害,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舆论的风向,在无形之手的巧妙拨动下,悄然转变。
陆九渊的“恶名”尚未远扬,便被这突如其来的“义举”冲淡了不少,陆少侠之名隨之迅速传开。
……
关外的风雪,似乎已浸入李寻欢的骨髓。
他和铁传甲坐在一家简陋的酒馆角落,一杯接一杯地喝著廉价的烈酒。
“咳咳咳咳…”
连续不断的咳嗽,仿佛要把肺也一起咳出来。
十年了。
这是他第五次悄悄的回中原,虽然心里知道这並不好。
但依旧掩盖不住心中的那份思念。
不需要跟她说话,只需要远远的看看她,知道她现在过的很好,就心满意足了!
马蹄声响,由远及近,在这荒僻的酒馆外显得格外突兀。
李寻欢斟酒的手微微一顿,隨即又恢復自然。
“少爷,你这又是何苦呢?”铁传甲在旁边陪著,他知道李寻欢的脾气,执拗的很,劝是劝不住的。
酒馆破旧的门帘被猛地掀开。
先进来的是一个中年人,背驼得厉害,脸上满是愁苦,但一双眼睛却亮得惊人,进来以后眼睛立马就落到了李寻欢的身上。
欣喜之色,溢於言表,竟然在半路上就遇到了。
然后,他微微侧身,搀扶进一个女子。
那女子一身素縞,身形消瘦得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脸上罩著厚厚的黑纱,遮住了容顏。
唯有一双露在外面的眼睛,空洞、死寂,如同两口乾涸了所有希望的深井。
即便看不见面容,即便隔了十年光阴,李寻欢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
林诗音。
他刻在心上、融入血骨、寧愿自我放逐十年也无法忘却的人。
只是,才两年不见她,她怎会修瘦成这般模样,一身縞素又是什么原因?难道大哥?
忍不住看著林诗音缓缓站起身来。
“李探花。”孙驼子带著林诗音走到他跟前:“好久不见!”
“孙二哥,诗音……”
林诗音缓缓抬起了手,颤抖著,揭开了脸上的黑纱。
黑纱之下,是一张苍白憔悴到极点的脸,昔日倾城的容顏被巨大的悲痛侵蚀得只剩下轮廓,唯有那眉眼,依稀还是旧时模样。
她看著李寻欢,嘴唇哆嗦著,良久,才发出一点微弱得几乎听不见的声音:
“寻欢……小云死了……啸云死了……我全家都死了……”
李寻欢脸上的表情瞬间冻结,然后一点点变得惨白。
手中的酒杯“啪”一声掉在桌上,酒液横流。
“你说什么?!大哥他……”他的声音完全失去了所有的从容,带著难以置信。
“是兴云庄……被灭门了……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