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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7章 天谴,什么天敢谴本座?
    嘭!
    布拉德庞大的身躯瞬间化为一团血雾。
    与此同时,不列顛境內西北方向的原始森林中,一个天然形成的巨大洞窟內,两名血族之人正在痛饮。
    只不过他们酒杯中装的並非红酒,而是人族的血液。
    为了满足血族这种爱好,成千上万的人族被当成牲畜圈养,为血族的贵族阶层提供新鲜血液。
    “弗拉基米尔,我们血族现在的生活是过得越来越好了。要不了多久,全世界的人类都將被我们血族奴役。”
    那个叫弗拉基米尔的年轻血族嘿嘿一笑。
    “那些羸弱的人类如何能跟我们血族抗衡?能给我们血族当血包,已经是他们天大的荣幸了。”
    忽然,他脸色一变。
    “不好!我的心臟怎么跳得这么快?出什么事了?”
    嘭!
    他还没反应过来,就看到对面的血族爆碎成一团血雾。
    不列顛王宫中,十几名大臣正准备议事。
    能够到这里参加会议的,都是不列顛真正的贵族。
    “布拉格斯亲王,你来得很早啊。”一名官员笑著打招呼。
    会议厅內,一名老者正坐在椅子上,眯著眼睛假寐。
    作为不列顛年纪最大的亲王,也只有这位布拉格斯亲王才敢在这样的场合睡觉了。
    显然大家都早已习以为常了。
    不多时,所有议事大臣都到齐了,主持会议的大臣正要说开场白。
    嘭!嘭!
    將近一半的大臣身子突然爆开,化为一团团血雾。
    布拉格斯睁开浑浊的双眼,身上散发出恐怖到极致的力量,想要抵抗那股神秘的力量。
    可那种力量似乎来自於血液之中,根本无法抗衡。
    “不,我好不容易成为亲王,我不甘心……”
    嘭!
    这位在不列顛呼风唤雨的亲王同样爆碎成血雾,尸骨无存。
    偏殿之中,一名身穿银色鎧甲的女子手握一柄利剑。
    她的面前是数十名同样身穿甲冑的王族护卫。
    “各位,我们的国家正在被血族渗透,危在旦夕。不想成为血族的奴隶,就隨我奋起反抗,诛杀奸邪!”
    扑通!
    数十名虎卫单膝跪地:“愿为公主殿下效死!”
    就在这时,一个十八九岁的婢女急匆匆进来。
    “公主殿下,不用去了。”
    伊莎贝拉秀眉微蹙:“那些血族难道提前得到消息跑了?”
    “不是啊。那些血族不知道怎么回事,全都炸了。”
    “布拉格斯那个老傢伙呢?就是他囚禁了我父王,害死了我母后,我一定要杀了他!”
    “殿下,布拉格斯亲王,不,那只老蝙蝠也死了。”
    伊莎贝拉闻言,忍不住放声大笑。
    “真是老天开眼了。母后,我终於替你报仇了。”
    伯爵府外,叶长生淡淡一笑。
    他刚刚施展的法术名为血杀之术,以精血为引,一旦催动,所有与这滴精血有关係的生灵都將爆体而亡,堪称真正的绝户之术。
    以他太初境的修为,这血杀之术一施展,瞬间便能將所有血族抹除。
    如此霸道的法术,即便在仙界也属于禁术之流,连修炼魔道的修士也不敢轻易施展,因为施术后的业力绝非一般人能承受的。
    当然,对於叶长生来说,这些业力根本是无所谓的事。
    就算因此形成了天谴。什么天敢谴他?
    丽莎呆呆地看著那个男人,心中充满了骇然。
    她已经隱隱猜测到了自己这个主人做了什么。
    一招秒杀所有血族,这样的能力已经不是她能够想像的。
    “走吧。这不列顛我也许久没有来过了,既然来了,倒也不用急著回去。”
    丽莎心头一动:“主人以前来过不列顛吗?”
    “也许吧。”叶长生悠悠一嘆。
    这百万年来,他化身千万,以各种身份在人间行走。
    其中的一世,他作为一名航海家来到了这里。
    当时这里还不叫不列顛。他在这里认识了一个叫赫伯特的傢伙。
    后来那傢伙统一了这片大陆,从此以后才有了不列顛这个名字。
    下一秒,两人迈入空间通道中,就此消失不见。
    大约半个小时以后,伯爵府外,一队身材高大的骑士突然出现。
    一名骑士下马查探后,脸色阴沉地向为首骑士稟报。
    “队长,整个伯爵府没有一个活口,伯爵大人也失踪了。”
    为首骑士名叫侯赛雷,身高超过了两米,手中握著一柄门板宽的巨剑。
    “岂有此理。竟敢公然在不列顛境內製造灭门惨案,当我们光明骑士团不存在吗?”
    在这片大陆上,神权与王权同时存在,且神权高於王权,任何国家的国主想要登基,都必须由光明神教的教皇进行加冕。
    名义上,光明神教教皇才是这片大陆的最高掌权人。
    当然,光明教廷超然物外,一般也不会过问世俗之事。
    光明教皇之下便是四名红衣大主教。
    而光明骑士团便是教廷直属的武力机构,由一名圣骑士长统领。
    一旦大陆上出现可能影响教廷统治的事情,光明骑士团便会出动,以雷霆之势摧毁一切异端。
    “队长,这里的血腥味如此浓郁,凶手应该还没有走远。”
    侯塞雷点了点头,拿出一个阵盘,將强大的斗气注入其中,阵盘开始发光,上面的指针不断转动,最后停留在某个方向。
    “追!”
    与此同时,叶长生和丽莎正在不列顛的王城閒逛。
    这里常年被雾气笼罩,故而又被称为雾城。
    街道上,此时正下著淅淅沥沥的小雨,丽莎手里撑著把黑色的伞,虽然小半容顏都被伞遮住,但仅凭露出的一双玉腿就足以让路人频频回头。
    叶长生並未打伞,雨滴在距离他身体一毫米左右的时候就自动滑开,竟无法將他的身体打湿。
    就在这时。
    砰!砰!
    枪声响起。
    紧接著几名不列顛男子一手扛枪,一手提著麻袋有说有笑地出来,將麻袋丟进汽车后备箱。
    叶长生有些意外。
    这不列顛的治安比起大夏帝国来,简直是差了不止一筹。
    在大夏,即便是凌晨两三点,单身女孩出来逛街,也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而不列顛,白天出来似乎也不太安全,怪不得不列顛几乎人人有枪。
    几名劫匪中,一名鬍子拉碴的光头男子目光扫视四周,最后朝著叶长生和丽莎的方向走了过来。
    “你们两个,把身上的钱都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