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爸陈妈还没搞清楚状况,但司鬼台的工作人员很擅长应对这种情况,凑上前递给两人一张名片。
名片上面备註的公司非常有名,是官方合作的投资公司之一,触及领域遍布医药,科技,金融和工业,绝对是无数人梦寐以求,削尖了脑袋都想进去的理想公司。
等工作人员帮忙应付了父母,陈斯跟著上车,很快车便开到市中心的一家高档酒店,酒店顶层是一家五星级顶奢豪华餐厅,还预订了最靠窗户视野最好的位置。
首先看到的是刘宪华。
作为组长的刘宪华,此时却满脸堆笑地站在一旁,根本没资格上桌。
陈斯再看向正主,“我是陈斯,孙书文是哪位?”
身穿墨色外套的年轻男人伸出一只手,与陈斯握手:“我是孙书文,来自潭州市,我从司鬼台打听到你消灭最凶厉鬼的消息,特意前来一见。”
旁边另一个男的,长相还要板正一点,但没说什么话,只是自我介绍了一下,“我是张虹,同样来自潭州市。”
“张虹为司鬼台提供了很多带有灵异性质的老物件,是司鬼台的资深合作伙伴。”刘宪华解释道,“孙书文虽然没有直接提供帮助,但经常配合司鬼台的行动,也是我们的朋友。”
刚才孙书文给了陈斯一千万做见面礼,伸手不打笑脸人,陈斯自然也不会故意摆架子。
看了一眼时间,现在是晚上十点半,於是说道:“你们专程赶来是为了传言中有著三百年歷史的明朝殭尸吧?”
“不用担心,如果那只殭尸来找我,或者你们实在对付不了,我会出手干掉他。”
陈斯说的非常轻描淡写。
孙书文和张虹却对视一眼。
如果换成別人,敢在他俩面前放出这等豪言壮语,恐怕早就被当成疯子轰出去了,但陈斯不是別人,而是大名鼎鼎的鬼畏神。
“你们別不信,陈斯可厉害了,今天早上帮我消灭了一只红衣厉鬼,中午又干掉了那个最凶老鬼。”秦韵立刻说道。
“你是怪谈玩家协会的人……这种恐怖分子,司鬼台不应该抓起来吗?”张虹忽然说道。
“你管谁叫恐怖分子?”秦韵两眼一瞪,有些炸毛。
“就你们惹出的乱子,被叫做恐怖分子已经够仁慈了,除非你有资格被评为治外之人,否则迟早要被追责。”张虹冷哼一声。
刘宪华赶忙出来打圆场,他可不想张虹和秦韵起衝突,明眼人都能看出来,秦韵现在背靠著陈斯,他们绝对惹不起。
陈斯也没纠结这些。
他的想法很单纯。
既然孙书文花这么多钱和他交朋友,他没理由不帮忙,不就是又干掉一个名头很大的邪祟嘛,类似的鬼怪他宰了不知道多少。
“三大最凶厉鬼出世,可以確定的一点是,他们都在赶往这座城市。”孙书文开口道,“不知道有什么吸引著他们。”
“那只殭尸本来在金陵,你应该知道,明朝皇帝朱元璋就定都金陵,那附近也有很多皇室血统或者宦官的墓地园林。”
“洪武大案期间,波及到的人员数以万计,很多涉罪人员被诛了九族,此次殭尸根据我的判断就是洪武大案涉及到的其中一个宦官。”
“含冤而死,怨气极重,又是在阴煞之地极易养尸……你知道的,金陵是个阴气很重的城市,稍微有个风水不好的地方,隨隨便便几天就能养出旱魃。”
“我当时去那个村子里探路,和我几个经常一起下墓的同伴,做足了准备,结果连那殭尸的面都没见到,他们就全死光了。”
“我还是多亏家传道具护身,这才捡回一条命。”
孙书文说著,像是回忆起前几天的经歷,不由打了个寒颤,语气中流露出一丝畏惧与惊悚。
陈斯这才注意到孙书文脖子上掛著一个圆形的小木雕,但要他仔细形容的话,他也说不上哪里厉害。
反正做工挺粗糙的,看得出来是手工艺品,不是出自现代机械工业打磨。
“我没意见,我们明天就可以採取行动,你们先回去休息吧。”陈斯说道。
“嗯?”孙书文愣了一下,反问道:“为什么,你不跟我们一块吗?”
“恐怖电影里分开行动的人都没什么好下场,我们下墓从来都不敢分散,必须要保持一定距离,否则绝不下墓。”
陈斯:……
“我父母的厂里最近出了一件可能导致殭尸復甦的事件,我觉得有必要去解决一下,不然造成无辜人员伤亡就不好了。”
陈斯把一个小时前自己听到的故事复述了一遍,孙书文听完,立刻说道:
“这充其量就是厉鬼回魂诈尸,就算真的起尸了,最多也就活僵级別的殭尸,我都能单独处理,甚至普通人来三五个壮汉,或者来把枪,都有机会干掉。”
“我们现在最紧急的明明是那只明朝的殭尸啊。”
孙书文格外焦急。
其实在场眾人当中,他是唯一一个心里犯怵的,因为他当时跟殭尸打过交道,如他所说,连面都没见到就死光了队友,他靠著护身符屏蔽了自身活人气息才侥倖逃生。
当时他等殭尸离开后,再从村子里出来,整个村子无人生还,遍地都是吸乾了鲜血和精气的乾尸,就连家禽也不放过,满地都是尸体,冲天的怨气嚇得他连滚带爬逃回潭州。
但是所有邪祟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记仇。
不管是鬼,妖,殭尸,还是別的什么东西,只要跟灵异沾边就特別记仇,逮著一个经歷过灵异事件的人就往死里折腾。
这就是灵异圈危险的原因。
见鬼只有一次和无数次。
被鬼盯上过一次的人,会具备一种常人不具备的特殊气质,容易吸引其他鬼物,用不同的理论可以接受,什么阴气重啊,三魂六魄受损啊,反正都一个意思。
孙书文很確信那只殭尸知道自己的存在,如果殭尸就在这,绝对第一个袭击自己,所以他才迫切需要找个能保护自己的人。
不然他干嘛见面甩一千万?
干嘛当天就买机票来找陈斯?
他又不是人傻钱多。
“对啊,陈斯,那个明朝殭尸明显更凶险一点,我们先提防明朝殭尸比较好。”刘宪华也规劝道。
“我感觉都差不多啊,都是一拳解决的事。”陈斯说道,“但那个厂子里的殭尸会影响我爸妈的心情,我先去干掉那个殭尸吧。”
“不用担心,会很快的,你们不放心也可以跟我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