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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章 王猛说法
    第277章 王猛说法
    在王猛看来,苟政所擬“丁税制”,是一个潜力很大的制度,既有成制参考,且更易於操作,便於管理。
    在丁税制的基础上,完全可以加以完善,充实內容,建立一套集户籍,
    税收、役为一体的社会管理体系。
    当前看来,最大的问题,只是清查人口罢了,但这並不是什么不可克服的问题,豪右的阻力,並不能抵挡掌握著武力的最高统治者的决心。
    王猛认为,苟政施政,应当回到擬定税制的初衷上来一一统一税法。不论是豪右、平民,还是军户、屯民,都应该执行统一的税法,也就是丁税制。
    隱户、逃户,自古以来都是统治者面对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但千百年来的统治阶级,都“以人为本”,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毕竟,土地虽然作为最重要的生產资料,但地有贫富瘠沃之分,有山地、平原之分,有水浇田、旱地之分,甚至就连种植的粮食作物及其价值都有区別。
    起伏不定且复杂多变的地理形势,註定了实行“田税”的困难与复杂,
    相比之下,按人丁纳税,实是省便適宜之法。
    或许同样伴隨著各种问题与弊端,但在治理上的难度,却是大大减轻的,毕竟人虽有男女、老少、贵贱之分,但作为“核心纳税主体”的壮年男丁,却不难辨別。
    难点,只在如何拿出一套切实有效的办法,並將更多的“纳税人”置於官府管理之下,而这种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本身就是一个政权诞生的基础与过程。
    人治的社会,自当以“治人”为核心,苟政此前,显然陷入了一定认知上的误区.::
    当然,王猛自不会忽视目下关中几大社会群体的区別,而比起夷夏豪强右族,以及那些被屯营组织起来的屯民,內外苟军將士们,丁税制应用在他们身上的时候,自然也该有相应变化。
    作为对功勋將士的搞赏,他们享有一定特权也是合理的,比如功勋將土之家,可以免除丁税,如果这点恩惠不具备说服力,那么在“勋爵”体系建立之后,每年可依功爵大小发放爵禄。
    功勋將士在享受特权的同时,在军事上,则该承担其相应义务,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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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征之时,自备粮食、车马、武器等等,乃是应有之义,以此减少国家支出,这又需要另外明確一套军队动员机制。
    王猛还指出,功臣將士区別对待,但从属於他们的丁口,佃户也好,农奴也罢,却该置於官府管辖之下。
    这部分人口,自然无法与“军户老爷们”一样享受免税待遇,他们合该照丁纳税,用各地军府来管理,恰好也名正言顺。
    军户府,不只要统筹管理拥有军籍的將土,为他们做好服务,更要掌握依附他们的佃户的情况。
    按照王猛的规划,苟政通过军功授田,要在关中各地建立的,是一个全新的军功地主阶级,这部分人,向苟政提供军事服务及义务,以换取法定的政治与经济特权,他们將在相当长的时间內,成为苟氏政权的核心支持力量。
    当然,这套办法,久而久之,必然会带来其他问题,比如军功地主隨著时间的推移,必然膨胀,侵犯到国家的“正当利益”,甚至有倒逼苟氏的可能然而,在当下,在势力发展初期,他们的存在,却无疑能给苟氏的发展提供坚实而强力的支撑。
    当前的关中,劳力短缺是十分严重的,军功阶级本身为了土地与人口,
    也將具备强大的扩张欲望,不管是通过招募吸纳流民,鼓励生產,抑或通过军事手段进行征服从其他势力、地区掠夺,都將与苟氏政权的壮大相辅相成,苟氏政权也能从中获取好处。
    今后的问题今后说,但在当下,对王猛的梳理与规划,苟政却十分感兴趣。
    在授田与税法的问题之后,王猛又谈起当前苟氏军政另一块事务,重中之重的一大板块:屯田!
    过去几年间,从安邑到长安,不论经歷多少纷扰与战爭,但凡得到片刻喘息与安寧,苟政便立刻著手,推动屯垦,发展农桑。
    “打仗-种田-打仗”,几乎已成为一种固有模式,而苟政虽不事田亩,
    但他对种地、对粮食的热情,总是积极且饱满。
    管做得如何,就冲这种地的態度,就具备成事的可能,何况,苟政做得並不赖。
    数年的时间,屯民从两三万人,到二三十万人,各郡屯田也达数百万亩,其產出供应著苟氏军政之运转及战爭消耗,是苟氏能够滚滚向前发展的动力来源。
    虽然屯营的设置很粗糙,屯田將吏的素质参差不齐,屯垦效率更是低下,但能够搞出这样一套屯垦机制,並使其运转发挥作用,养活几十万军民,这便是难能可贵之处。
    而每思及此,王猛感慨钦佩之余,也不禁好奇,苟氏属於略阳土豪小族,苟氏兄弟更是明显的低级军官出身,那么苟政是如何具备如此眼光、决断与手段的?
    很多道理是简明易懂的,但真要从嘴上落到实际,其中的差距,难以量计,而苟政既有先见之明、卓越之识,还颇具实干之风。
    这种资质与风采,也著实让王猛心动!
    讚嘆之余,王猛也毫不留情地指出屯营的一些问题,比如设置臃肿,屯区过於集中,管理混乱,效率低下,缺乏有效激励手段,屯户生计艰苦衣食难周,生產积极性难以保持等等。
    王猛重点指出,屯田之法,自古有之,每每在天下大乱、社会动盪、田亩荒废之际,能够有效组织流民百姓耕作產出,使屯民果腹的同时,也为组织方提供钱粮。
    但这套办法,永远初期见效,发展凶猛,但隨著时间推移,隨著屯民需求愿望的提升,必然发展迟缓、倒退,直到难以支撑,这几乎是一种客观规律。
    从王猛的视角来看,最典型的,无过於曹魏屯田了而苟政的屯田,王猛认为,还坚持不了三代。原因也很简单,屯田之法本身就是对屯民的一种剥削行为,而苟军当前的屯由法,则还要过分。
    屯民不得自由,几乎没有私產,所有生產剩余,全部收缴上来,用作维持苟氏政权及军事战爭所用。
    除了要下地劳作之外,还要提供役、兵役的支持,战爭动员到屯民头上时,也得上战场,不管是做苦力,还是当炮灰,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
    甚至於,如果不是还需要屯民们提供劳力,连最后一粒果腹粮食都不会给他们留。再加上一些屯田將吏素质堪忧、作风粗暴,屯民生计之艰,可想而知。
    屯田之法在初期,本该是养民生息之法,但在苟军手中,却连一件基本的“温情脉脉”的外衣也不愿披上,或者说无暇披上。
    它带给了广大屯民希望,但只三两年的时间,便又在时局,在苟氏將吏们的操作下,再度破灭。
    苟政对其中的问题,並非没有察觉,也曾多次发文传令,让各大屯营將吏收敛,然而都督府下达的生產任务又重,下面的將吏也只能继续压榨、逼迫手下的屯民。
    其中固然有许多將更的贪暴,使得问题扩大,但本质上,还是因为苟氏的物质基础跟不上膨胀式发展的速度,不得不採取一些违背客观规律、违背人道的手段.:::::
    在河东时,苟政尚可及时对屯田事务进行整顿,甚至不惜痛下杀手。及至长安,军政摊子越来越大,屯田规模更是几十倍地膨胀,內外部形势紧张,不下苦功没法有效改善,改了又可能破坏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生產大局,只能在两难之中,装聋作哑,得过且过。
    正常的发展节奏下,缝缝补补,屯田之法怎么也能维持个二三十年,但苟军眼下的做法,却在无限地压榨这套生命力本就不长的生產制度的生命力没办法,丧人心!
    当然,通过暴力、强迫的手段,还是能维持一段时间,继续从屯民身上榨取价值。
    就如当下,在过度的辛苦劳累之下,各地屯营屡屡发生携家带口的逃亡事件,而將更们只能严防死守,被捉回来的往往通过酷刑折磨以震忆旁人,
    而逃出的少数幸运儿,要么依附於关西豪右,要么重归山野求生....:
    很多现实总是血淋淋的,王猛讲得认真而压抑,苟政听得也倍觉沉重。
    问起王猛的具体办法时,王猛却也没有直接劝苟政放弃现行之屯由制,
    毕竟作为维繫苟氏政权运转的重要支撑,其中牵涉重大,且不说那些“屯田派”將吏,贸然更改,都可能影响粮食安全,论弃置。
    而王猛的建议,也很实际,眼下苟氏需要通过屯田,收取粮食,养军养政,因此屯田之法还需继续维持。
    但现行这套屯田法,过於酷烈,必须更改,至少要进一步约束將更的胡作非为、肆意压榨,在局势稳定的情况下,要开始减轻屯民的劳作强度,解其疲,与其休息。
    同时,必须认识到,屯田之法只是权宜之策,而非长久之计,更不能作为基本国策,待到一定时机,终需厉行改兴,尽革其弊。
    王猛也提到改革方向,比如整编屯营规模,加强组织管理,变大营生產为小营集体。目前关中平原上的各大屯营,规模都不小,一个屯营,大的有五六千人,小的也有三四千,人是集中约束起来了,粗糙的治理也勉强够用,但管理效率与生產效率都相当低下.....
    在整编改革上,王猛盛讚苟政的“三长”编制法,认为这是统合组织屯民的有力措施,该当迅速推广开来。
    此前,苟政已经要求各地屯营,按照“三长法”编制屯民,形成“邻-
    保-里-营”四级管理,然而进展缓慢。
    一则各地屯营都忙看自冬及春的劳作,无暇他顾,
    二则苟氏的屯田法与屯营编制好不容易才发展进化成如今的形態,负责治理的將更们,也才初习惯。
    若无上面强有力的推动,没人愿意打破习惯,其中既有对新鲜事物的排斥,也担心改变会带来权力与利益的受损。
    但从最高统治者的视角,改良求变则是势在必行。而在王猛看来,他所提的这些办法,只是浅尝辑止,只是为真正的改革做准备!
    屯田屯营屯民事务上,王猛为苟政描绘的未来,不是一群压榨到极致的农奴,而是一千拥有一定自由、財產的农户。
    虽然都是被统治、被剥削者,但后者在剥削手段上当然要更高明些,苟氏现行的屯由法,显然是不可持续的,聪明的统治者应该注意吃相,不能让底层百姓在被剥削的同时还能清醒认识並时刻反思自己农奴的身份。
    在此事上,王猛拿高陆士民的情况来举例,作为苟政所擬“三长制”的第一块试验田,王猛十分感兴趣,调研期间在高陆县待了好些时日,用以观察其情状。
    而得出的结论,也十分具备说服力。苟氏治下的高陆士民,基本是以毛低余部,结合一些流民散户形成。
    而毛氏部眾,在此前的歷次动乱之中,死伤略尽,情状悽惨,然而只不到两年时间,王猛在高陆看到的,却是一干安居乐业,辛苦耕耘的小民百姓。
    相似水土条件的耕地,在高陆士民的经营下,粮食作物的亩產与人均產出,都显著高於屯田,高陆士民的尽心程度与精神面貌,也显然迥异於如墮地狱的屯户们....·
    造成两者差异,自然不是因为“三长制”的编制管理办法,而在当初苟政做主,將高陆士民原本的田土,还给他们!
    直白点说,高陆士民是在为自己耕作,即便课以丁税,仍旧留有余地,
    家有余粮,何况苟政还免了他们两年的税赋,如此他们自然能以积极饱满的热情投入到耕作之中,並进发出更大的生產力。
    王猛认为,苟氏目前控制的那二十万屯民(扣除赏赐將士之后),最终的落处,该是苟氏政权统治下的自耕民户。
    这部分群体,必须要重视,甚至该想方设法壮大他们,他们將成为继军功地主阶级、豪强右族阶级之外的,又一大阶级群体。
    待发展到一定阶段,自耕农群体,才是“国家”的基础力量来源,因为他们更加驯服,也更容易欺负,更有利於税赋的收取徵调....:
    壮大自耕农群体,自然难免涉及到田土的问题,这自可从屯垦土地分配,在王猛的规划中,具体落实此事时,已经做好从制度到执行等各方面的准备。
    而土地的性质,仍当归国家所有,配与自耕农户经营生產,官府设立专门的衙属机构进行管理。
    至於那些勉强算是既得利益者的屯营將吏们,也可以“功田授赏”的方式,进行安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