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小猪太后和美狐仙
夜絳珠心情有些复杂,轻抿嘴唇,想想还是主动抽回了胳膊,跟男人並行。
臂膀离开温软怀抱,剑雨华自然不可能毫无反应,见太后娘娘似乎是有点不高兴,想想还是问了一句:
“娘娘?”
太后娘娘不大想让男人知道自己的情绪,摆了摆手道:
“回去吧,本宫有些乏了。”
剑雨华看出太后娘娘兴致不高,甚至猜到可能还跟自己有关,但显然猜不透。
虽然挺想开口哄哄,但他哄人的方式或是死皮赖脸说些不要脸的情话,或是把人摁倒,边做坏事边哄。
前者对女侠姐姐很管用,多磨磨耳朵就哄好了,姑姑有时候则比较倔,需要一边收拾一边哄。
可这些法子都只对自家媳妇管用,显然不可能用在太后娘娘身上。
身侧,夜絳珠见男人犹豫的模样,就猜到他可能是想哄自己,但碍於身份地位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这个小笨蛋!
夜絳珠今天其实已经很高兴了,又哪里会让笨笨小华为难,很快便收敛了情绪,重新住男人的胳膊,一边走,一边诉苦:
“一个两个都没良心的很,本宫辛辛苦苦把他们拉扯大,结果翅膀硬了就不搭理本宫了,求到最后也只有你愿意陪陪本宫。”
剑雨华自然知道太后娘娘是在埋怨皇家两姐弟,不过却不好搭腔,只能等太后娘娘说完,再替笨妞妞说两句公道话:
“唉,夜王殿下是公务繁忙,心里对娘娘还是—
剑雨华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夜絳珠冷哼著打断了:
“再忙能有多忙?不上心就是不上心,本宫好歹也是他们名义上的母后,哪怕不是亲娘,也不能这样呀,动不动就甩脸色,主动凑过去也爱答不理的。”
“朝堂上那帮人也是一样,本宫兢兢业业守了十年,最后又换来了什么?”
“不就是欺负本宫没男人没儿子,將来没人撑腰吗,当本宫不知道,本宫心里明镜著呢!”
剑雨华说实话,是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了,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只能闷在那里当木头人。
不过他显然没想到,太后埋怨了半天,最后竟然又扯到了他身上:
“雨华,本宫也知道你的身世,你是你娘在外面抱回来的,你给评评理,这应不应该?”
“额太后见男人半天都憋不出来一句话,也知道他不大好说这些,想想换了一套说辞:
“你就跟我说,你娘辛苦把你养大,就算不是亲生的,你该不该孝顺她?”
剑雨华终於长舒了一口气,想想道:
“自然是该的,养育之恩无以回报,在我看来,甚至比生育之恩都要重。”
“本宫就知道!”
太后显然很满意这回答,看著眼前气宇轩昂的年轻男儿,眼底满是柔意,想想嘆息道:
“唉~当年要是本宫捡到的你就好了,你给本宫当儿子,肯定比谁都中用,本宫也不怕將来被人欺负了。”
?!
剑雨华著实没想到,太后娘娘居然想跟他娘抢娃娃,眼神都有些茫然了,不过他显然不能当吕小华背刺老娘,只能无奈道:
“娘娘莫要说笑了,我陪娘娘再走走吧,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就当散散心了。”
夜絳珠也知道自己说的是天方夜谭,剑小华也就比她小了八九岁,就算真捡到了,也肯定不能叫他喊娘,喊姐姐还差不多。
或许能当小童养夫养,把小小华一步步拉扯大,再给小小华生个娃,继续拉扯“
醉,本宫在想些什么?
夜絳珠脸颊微红,虽然知道这只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但她確实挺喜欢眼前的年轻儿郎。
这大概率不是爱意,而是姐姐对弟弟,对这样的大好儿郎出自本能的怜惜。
之所以能想到那方面,不过是因为对现实的逃避罢了。
情不情爱不爱的又有什么关係?
要是剑小华真是她捡来的好弟弟,陪著这个小童养夫长大,总好过嫁入深宫,经受十年孤苦,
到头来依旧孤苦无依的好。
可这显然不切实际,她没捡到剑小华,京城第一个逮住剑小华的也不是她,而是笨丫头。
甚至就连宫里那个狐媚子,都比她要早。
想到这,夜絳珠突然紧了紧怀里的胳膊,问了一句:
“雨华,当初幽妃把你骗进宫里,没对你做什么吧?”
“呢—幽妃娘娘对我挺好的,把王爷的兵器法都给我了,还指点我去牢里找夜,呢——
“好什么好呀,一根破铁棒子有什么?你还救了她的命呢!”
夜絳珠看起来颇为不忿,似乎是生怕剑小华被人拐跑一般,嶗叨个不停:
“你还小,不懂人心险恶,那明教妖女对你不也挺好的吗?结果呢?还不是自个跑了,把麻烦全留给你?”
“你真以为狐媚子是什么好人?她就是馋你—唉,反正你以后长个心眼就是,本宫肯定不会害你,笨丫头虽然笨了点,但对你也不错。”
“你们要在一起,本宫也是支持的,这样笨丫头以后欺负你了,本宫还能给你撑撑腰。”
.
剑雨华又不是傻,一路哄著笨笨太后,自然看得出她心底的孤寂,也看得出太后娘娘对他的怜爱,虽然不大清楚原因,但心里也挺复杂。
太后娘娘若是普通人家,都不一定得是普通人家,只要不是太后,他见了这么好的姑娘,可能都会鼓足勇气追求一下。
但她偏偏就是太后,一国之母。
史上有在皇帝死后,出宫改嫁的嬪妃,但从没有改嫁的太后。
剑雨华说实话,其实不是很怕勾搭太后当反贼什么的,他只是不想当那个挑起天下大乱的人罢了。
毕竟不管再怎么美化,战爭和混乱,都会死很多人。
诸侯和义军只会打著民不聊生,生灵涂炭的旗帜,裹挟著本就生活在苦难中的百姓奔赴深渊,
却不会问他们到底愿不愿意。
或许真有被压迫到活不下去的人,但更多的,是本来能活,却被裹挟著死去的人。
他们的价值不比野草更高,更不配在浩渺的史书上留下姓名,但剑雨华却深刻的见过那每一张脸,他也曾问过,得到的回答其实很简单。
大多数人其实压根不在乎所谓的苦难,他们只想活著,这不一定对,但却是剑雨华亲眼所见的现实。
打那以后,他就成了现在的样子。
前世二十年的人生,塑造了他的灵魂,今生的十八年,同样叫他学到了很多东西,但无论是哪一世,都没有教他草营人命,霍乱天下。
剑雨华看著身旁跟老娘一样嶗叨的小少妇,轻笑了下,语气也隨意了不少:
“娘娘怎么跟我娘似的,又不是临行要分別了,娘娘要是喜欢,明天和后天我也可以陪娘娘出来,以后的日子还长著呢。”
“你又不是没有其他的红顏知己,天天陪著本宫,她们能高兴?”
“呢,娘娘请自重。”
夜絳珠轻哼一声,但心情显然好了不少:
“本宫又没说给你当红顏知己,你怕什么?你就是想当,本宫还不愿意呢。”
“呵呵,娘娘说的是。”
......
两人一路穿街过巷,在响午前就逛完了街,隨后又驱马往承德街行去。
其实是热心肠的小猪太后体恤贴身护卫,想来个家访,到剑小华家里坐坐,但登门肯定不能空手过去。
即便剑雨华已经再三推辞,可夜絳珠还是坚持要买点东西,两人便又在承德街的铺子间转了起来。
承德街毗邻皇城,街上铺面多是京城老字號,像是林家医馆的林老太,王记裁缝的王春娘,虽然铺子做的不大,但名声在王公贵族之间流传的相当广。
林老太医术通仙,號称阎王退,凝儿当年屁股被扎了一针,就是来这治的。
虽然林老太本人比较谦虚,说自己金身不破的原因不是因为医术有多高,而是从不接没把握的活儿。
但能在京城医出阎王退这种名头,水平可见一般。
而王春娘,则是另一位大仙,祖上也挺阔,据说还给武帝做过龙袍,但现在已经下海,当家的瞄准豪门贵妇这一消费群体,专攻闺房战衣,口碑可谓有目共睹。
就连剑小华都听说过这位大仙的名头,一直想亲自拜会拜会,可惜上次跟姑姑来的时候正主不在,买了两件小骚衣裳就走了。
剑雨华领著媳妇进去没啥,但领著太后就肯定不能进这种地方了,遥遥看见铺子就想改道。
可两人还没走出多远,头顶就传来了支杆掉落的轻响,剑雨华没察觉危险,仅仅只是楼著身侧的小少妇往边上退了退,隨后便抬手抓住了掉落的支杆,视线隨之往上抬起。
可见布庄二楼,靠窗倚著个千娇百媚的小少妇。
小少妇瓜子脸水媚,狐狸眼勾人,眉眼弯弯的模样,就如同又仙又媚的美狐仙,仿佛只是看一眼,就能將小年轻吸的一千二净。
?!
剑雨华突然看见幽妃娘娘,还没来得及开口,怀里被嚇了一跳的小猪太后就跟见了狐狸精的母猫似得,瞬间炸毛,將年轻儿郎护在了身后:
“狐媚子你想干嘛?”
“老女人?关你屁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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